中午吃饭时,她执意让我跟她进东屋,她说自己老反胃,煲了红薯稀饭,让我一道吃。东屋跟西边的布局差不多,只是乱糟糟的,满地都是腐烂了的红薯。她说天气热了,买来的红薯容易变质,又舍不得扔掉,挖去坏的部分,还可以做稀饭吃,让我别见怪。稀饭做得很地道,甜丝丝的,我一连喝了两大碗。在我喝稀饭时,她帮我接过了孩子,说宁医生刚开始准备叫她过去带孩子的,可自己的男人没同意,说再苦再累也不能给人家当保姆,情愿卖红薯,真是死心眼。听到这话,我口里嚼出苦味来,他男人对保姆的贬低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一样是劳动,保姆却不如一个烤红薯的。小媳妇吃完稀饭,又跟我谈起身孕来,说要不要孩子自己一时还拿不定主意,想听听我的意见。我说这事我可不敢乱说,让她直接找宁医生,她是医生,就算不要孩子,也要向医生讨教主意。小媳妇摇头说,这院子里的人都以为他们是两口子,她不想让别人笑话。特别是西房那两个女人,也包括宁医生,她只告诉了我,相信我不会张扬出去。她望了我一眼说,宁医生跟我说过,你是个高中生,好歹也是读书人,比我们这些人有见识。这话让我哭笑不得,有见识的读书人怎么会给人家带孩子呢?真不知这话是骂我还是在捧我。她又说,一个高中生能给人家当保姆,说明你比别人有见识,不像我那男人,死要脸活受罪。
不管她怎么说我,在这件事上,我断然不能妄加评判,远远超越一个保姆的范畴。世俗的评判权往往是超俗者的专利,而我,一个保姆,本身就是个俗人。倘若真要我这个俗人说出心里话,我想起母亲过去对村子里发生此事的看法:大小也是个命,打掉孩子那可是挖掉女人的心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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