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控制商品价格的尝试(1 / 1)

政治经济学原理 约翰 547 字 2022-03-09

借贷并不是政府认为自己能比当事人更好地加以控制的唯一一种契约。几乎没有哪种商品,政府不曾在某地或某时力图加以控制,使其价格比在自由交换情形下更昂贵或更便宜。就人为地降低某种商品的价格而言,降低粮食价格似乎是最有道理的。降低粮价的好处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因为粮食的平均价格象其他东西的平均价格一样,相当于生产费用加普通利润,所以,如果农民得不到这种价格,那么,除非法律采取强制­性­措施,否则农民就会只生产够自己食用的粮食,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如果仍决心降低粮价,那就得用刑罚代替一般促使人们耕种土地的动机。如果不愿这样做,那就只好向全国课税,以奖励或补贴谷物种植者或进口老,也就是使所有的人都作出牺牲来使每个人都得到便宜的面包。但实际上却是牺牲纳税者的利益,而慷慨地使不缴纳税款的人得到便宜的面包。这实际上是一种很坏的作法,无异于向劳动者赠送食物,把他们变成非劳动者。

不过,政府力图降低的,与其说是粮食的一般价格或平均价格,还不如说是紧急情况下偶然高涨的粮价。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之所以要对价格进行强制­性­的管制,例如1793年的革命政府之所以要规定著名的“最高价格”,乃是为了消除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政府往往一只手无限制地发行货币,另一只手又力图压低物价;很显然,如果是这样,则除了在极端恐怖的统治下,是无法压低物价的。在真正缺乏粮食的时候,例如在1847年爱尔兰闹饥荒时,人们常常敦促政府采取某种措施限制粮价。但是,一样东西因供给不足而价格上涨,会相应地减少消费量。如果政府不允许通过价格上涨来减少消费量,则减少消费量就只有这样一种方法了,即象在被围困的城市中那样,政府把所有粮食收归公有,实行定量供应。在真正缺乏粮食的时候,唯一能缓和这种短缺的方法,就是富裕阶级决心减少自己的消费量。如果富裕阶级购买和消费的粮食量仍和往常一样,只是支付的粮价较高,那是无济于事的。粮价会被不断抬高,直到最穷的竞争者不再有力量竞争为止,因而粮食短缺带来的痛苦会全部落在穷人身上,其他阶级只是在金钱上受到影响。总之,供应不足时,总得有人减少消费,如果富人不愿减少消费,则他们补贴较穷的竞争者只会相应抬高粮价,结果只会使粮商发财,而这正好与建议采取奖励措施的人的愿望相反。政府在紧急情况下所能做的,只是劝人们普遍限制消费,禁止不十分重要的消费。如果由于特殊原因,私人投机商不愿从远地采购粮食,政府还可以直接出面从远地采购粮食。若情况不是这样,那政府这样做就大错而特错了。在特殊情况下,私人投机商是不敢与政府竞争的:然而,尽管政府所能做的事情要比任何一个商人所能做的事情多,但它却敌不过所有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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