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课税过度虽然会造成很大危害,但从对经济的影响来说,所造成的危害却不如轻得多的政府官吏的压榨那么大,因为这种压榨或者使纳税人受到政府官吏的专横对待,或者使技艺、勤劳和节俭处于不利地位。在我国,赋税给人们带来的负担是很重的,可是由于人人都知道赋税的限度,缴纳的赋税很少超出人们的预料和计算,由于课税的方式不那么挫伤人们勤劳和节俭的积极性,因而赋税几乎没有减少繁荣;有人甚至认为,赋税反而增加了繁荣,因为它使人们更加勤劳以减轻赋税带来的压力。但在许多野蛮而专制的东方国家,课税就是要束缚那些已经获得了财产的人,没收他们的财产,除非他们用巨款进行疏通,因此,在这样的国家,人们是不会自愿勤奋工作的,只有巧取豪夺才能致富。甚至在较为文明的国家,课税方法不得当,也会产生与此相类似的结果,虽然程度要轻一些。革命之前,法国作家认为,法国的农业之所以落后,农民之所以处于悲惨境地,主要是由于课征人头税的缘故;其实不是因为这种税过重。而是因为它是按照农民的可见资本的多寡课征的,因而农民觉得越穷越好,由此而鼓励了懒惰。财政官员、监督官以及代理总督的滥用职权,要比沉重的赋税更加有害于繁荣,因为滥用权力会破坏安全;所以享有自治权的地区由于没有这种祸害,情况就要好得多。俄罗斯帝国尽管具有极为巨大的改良经济的潜在能力,但国家官吏的普遍贪污腐化却严重地拖了后腿,这是因为,国家官吏收入的多寡,要看他们能否制造麻烦,然后再接受贿赂消除这些麻烦。
不过,单纯的过度课税,即便是明确而有限的,撇开不公正不谈,也是一种严重的经济弊害。课税过度使勤劳得不到足够的报酬,因而会使人懈怠。在远未造成这一结果之前,课税过度就会极大地妨碍资本的积累,或使资本外流。落在利润上的赋税,即使没有超过这种收入应纳的份额,也必然会减少储蓄的动机,除非有利润较高的国外投资机会。例如,在荷兰,利润似乎早已达到了实际最低水平,因而在上一世纪,其富有的资本家就已把很大一部分资本投在了其他国家的公债和股票上。这种低利润率被归因于沉重的赋税,而沉重的赋税在某种程度上则是其地理位置和历史所强加的。的确,荷兰的赋税数额很大,其中许多是对必需品课征的税,这种税特别有害于工业的发展和资本的积累。但是,当赋税总额很大的时候,其中一部分就不可避免地是有害的。任何消费税,如果很重的话,即使不落在利润上,也往往会使中产阶级携带资本移居国外,因而其结果与课征利润税是一样的。虽然我并不象一些政治经济学家那样认为,一个国家只有财富迅速增加才算境况良好,但我却认为,一个独立国家若过早地处于停滞状态,而其邻国则在不断发展,那就会使它陷入严重不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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