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第一编已陈述了生产费用的各个组成部分。我们已看到,生产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劳动,劳动如此重要,以致可以说是生产费用的唯一组成部分。生产某物品使生产者或者说一系列生产者花费的,是用来生产该物品的劳动。如果把提供垫支的资本家看作是生产者,便可以用工资一词取代劳动一词:产品使资本家花费的,是他不得不支付的工资。乍一看来,这似乎只是他支出的一部分,因为他不仅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且还要向他们提供工具、原料,或许还有建筑物。不过,这些工具、原料和建筑物也是由劳动和资本生产出来的;它们的价值同借助于它们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价值一样,取决于生产费用,而这种生产费用又可分解为劳动。毛料的生产费用并非仅仅由毛料制造商直接支付给织工的工资构成,还包括纺纱工人和梳毛工人的工资,或许还可加上牧羊人的工资,毛料制造商在购买纱线时,不得不支付所有这些人的工资。毛料的生产费用还包括建筑工人和制砖工人的工资,这两种人的工资,承包商是在修建厂房时以承包价格的形式支付的。毛料的生产费用还包括机器制造工人、铸铁工人以及矿工的工资。此外还应加上运输工人的工资,是他们把生产工具和器械运到了工作地点,把产品运到了出售地点。
所以,商品的价值主要取决于(我们将马上考察是否完全取决于)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数量;生产这一概念也包括运输。李嘉图说:“例如,在评定袜子的交换价值时,我们就会发现它和其他物品相对而言的价值取决于制造它和把它运到市场上所必需的劳动总量。首先是耕种生产原棉的土地所需的劳动,其次是运送棉花到织造地的劳动,其中包括以运费形式收取的制造运棉船舶所投下的劳动的一部分;第三是纺纱工人和织袜工人的劳动;第四是修建织袜厂房和制造织袜机器的工程师、锻工和木工的一部分劳动;第五是零售商人以及其他无需—一列举的人的劳动。以上各种劳动的总和决定袜子所能交换的其他物品的数量,而对于其他物品所投下的各种不同劳动量的这种考虑,也会同样决定其交换袜子时所要付出的数量。
“为了使我们确信这是交换价值的真正基础,让我们假定原棉在织成袜子运上市场以交换其他物品以前所须通过的各种过程中,有一种节省劳动的方法已经获得了某种改良,并研究其所产生的效果。如果种植原棉所需人手比以前少,或者航运所用水手、建造运棉船舶所用的造船工比以前少,或者建造厂房机器所需人手比以前少,或建成后效率增加,那么袜子的价值就必然下降,因之其所能换取的其他物品也会减少。其价值之所以下降,是因为生产所需的劳动量减少了,因而在交换没有象这样节省劳动的其他物品时所能得到的数量也会减少。
“劳动使用的节约必然会使商品的相对价值下降,无论这种节约是发生在制造这种商品本身所需的劳动方面,还是发生在构造协助生产这种商品的资本所需的劳动方面。不论是织造直接需用的漂白工、纺纱工、织袜工减少,还是关系较为间接的水手、搬夫、工程师、锻工等减少,袜子的价格都会跌落。在前一种情形下,节省的劳动全部落在袜子方面,因为这一部分劳动完全用在袜子上;在后一种情形下,只有一部分落在袜子方面,因为其余部分是应用在一切可以利用这些建筑、机器和车船来进行生产的其他各种商品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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