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英国和欧洲大陆对自耕农制度的不同看法(1 / 1)

政治经济学原理 约翰 556 字 2022-03-09

在自耕农制度下,同在奴隶制度下一样,全部产品属于单一的所有者,不存在地租、利润和工资的区分。在所有其他方面,这两种社会状态则是完全对立的。在奴隶制度下,劳动阶级受到最大的压迫和贬黜。在自耕农制度下,劳动阶级则能最为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命运。

然而,小土地所有制的利弊是政治经济学领域内最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在欧洲大陆,虽然有些人对流行的看法持有不同意见,但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人数众多的自耕农的优越­性­却是不言自明的真理。然而,英国的权威人士们或是不知道大陆农学家的看法,或者对其置之不理,声称这些人毫不了解大地产的优点,大地产的优越­性­只有在拥有大农场的地方才能感受到;由于大地产的耕作所需要的资本积累规模大于欧洲大陆上通常所有的资本积累规模,因而欧洲大陆上的大地产,除去用作牧场者外,绝大部分都是分成小块出租耕种的。这种说法有某些道理,但并非完全站得住脚;因为如果说欧洲大陆由于经验不足对使用大量资本的大规模耕作了解得很少的话,一股英国著述家实际上对自耕农也所知甚少,对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式的看法常常是非常错误的。甚至英国的古老传统也是站在欧洲大陆普遍意见一边的。英国的“自由民”在其存在时曾被夸耀为英国的光荣,消失后一直受到沉痛的哀悼,他们都是个自耕农或小租地农民。尽管他们大都已不复存在,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倔强的自立­精­神却尤为引人注目。在英国的一些地方,现在仍经常可以见到自耕农,只可惜这样的地方很少。例如在坎伯兰和威斯特摩兰就有一些“自耕农”,虽然他们通常(如果说不是普遍地)要按习惯缴纳某些捐税,但这些捐税是固定的,并不比土地税更多地影响他们的自耕农身分。在那些熟悉农村情况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对这两个郡的这种土地占有制度给予了赞许。华兹华斯笔下的农民,其原型肯定就是英格兰这两个郡的农民。

然而,由于英国通常的耕作制度使英国人无从了解自耕农制度的­性­质和运转情况,由于英国人通常对其他国家的农业经济极端无知,所以英国人对自耕农这一概念很陌生,很难理解它。甚至在语言上也有障碍。对土地所有者常用的称呼是“地主”,与此相关联的词被认为是“佣户”。爱尔兰发生饥荒时,国会中和报纸上有人曾建议用自耕农制度改革爱尔兰的农业,当时,一些自命不凡的著述家,全然不了解“自耕农”一词的意义,竟把爱尔兰的投标佃农制度误认为是自耕农制度。由于人们对自耕农制度了解得很少,所以我认为,在讨论其理论以前,先说明一下自耕农制度的真实情况,是至为重要的;我将列举一些证词来较详尽地说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耕作状况和耕作者舒适而幸福的生活,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大部分土地上,除耕种土地的劳动者以外,既没有地主,也没有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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