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从奴隶状况来看奴隶制(1 / 1)

政治经济学原理 约翰 538 字 2022-03-09

在我曾经谈到的在私有财产制度的影响下采取的各种社会形态中,有两种社会形态尽管在其他方面很不相同,但有一点是非常相似的,这就是土地、劳动和资本都由同一人所有。二者之一为奴隶制社会,另一为自耕农制社会。前者是地主兼有劳动,后者是劳动者兼有土地。我们先讲前者。

在奴隶制度下,所有的产品都归地主所有。他所有的劳动者吃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都是他的支出的一部分。劳动者除持有地主认为应当给予他们的东西以外,别无所有,而且这些东西地主也随时可以收回来;他要他们怎样­干­他们就得怎样­干­,或者说,地主有可能强迫他们­干­多少他们就得­干­多少。使他们的悲惨命运有所限制的,只是地主的仁慈或金钱利益的考虑。第一点我们现且不说。关于第二点,在如此可憎的社会制度下奴隶主如何行事,取决于输入新的奴隶是否容易。如果身强力壮的成年奴隶能如数廉价输入,则奴隶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役使奴隶到死,并输入新的奴隶来补充,而不采取让奴隶们生儿育女这种替换较慢、花钱较多的办法。一般地说,奴隶主早就知道这种办法。众所周知,当奴隶贸易为法律所许可时,它在英国的蓄奴殖民地就曾实行。据说在古巴现在仍然如此。

在古代,当奴隶市场只能靠战俘或从散居在为人所知的偏僻地区的部落诱拐人口来提供所需奴隶时,通常让奴隶生儿育女以维持奴隶数目较为有利(这就必须给予他们较好的待遇)。由于这一原因,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古代社会奴隶的境况或许还不象近代各国殖民地的奴隶那样恶劣,尽管有时也极坏。古代斯巴达农奴通常被列为最骇人听闻的奴隶制的典型,但是如下事实表明这不太正确,他们是正式武装起来的(虽然没有穿上古代希腊甲兵的甲胄),并且是国家军事力量的组成部分。毫无疑问,他们属于卑贱而凋敝的等级,但是他们的农奴地位在农奴制中似乎是最轻松的一种。在罗马贵族大肆掠夺新征服的世界的时代,罗马的奴隶制显得更为残酷。罗马人是残忍的民族。无能的贵族将无数奴隶的生命视同儿戏,供他们任意取乐,如同挥霍其他不义之财一样。然而,当还存在一线希望时,奴隶制尚未陷入绝境。奴隶的解放是容易并常见的。解放的奴隶一下子就取得公民的全部权益。事实上,他们常常可以得到财富,甚至以后还可以获得荣誉。由于在历代罗马皇帝的统治下法规逐渐宽大,奴隶终于得到法律的很多保护,他们开始拥有财产,奴隶制度的弊害大为减轻。但是,在奴隶制转变为较温和的农奴制以前,奴隶的处境很难使人口或生产迅速增长,直到奴隶制转变为农奴制,奴隶们才不仅取得财产权和法律上的各种权利,而且他们的义务也多少受到习惯的限制,他们可以部分地为自己的利益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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