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全名叫爱德华·欧海尔。一九五八年夏,他刚满十六岁——拥有驾照是他第一份夏季工作的先决条件。但爱迪有所不知的是,担任玛丽昂的情夫才是他真正的夏季工作,这才是泰德雇用他的真正目的,而且这件事影响了他的一生。
爱迪听说过柯尔家的悲剧,但——正如一般青少年——他对大人的谈话内容漫不经心。他在埃克塞特高中刚念完高二,父亲在这所学校教英文,他之所以能获得这份工作,也是靠埃克塞特的关系。爱迪的父亲对埃克塞特的人脉信心十足,他自己从这所中学毕业,也在这儿当教员,那本检索得破破烂烂的《埃克塞特通讯录》是他的度假宝典。在他想来,凡是校友都有一份永恒的责任——埃克塞特人彼此信任,有机会一定互相提携。
就学校的观点,柯尔一家对埃克塞特已经很慷慨了。他们那双在学期间不幸罹难的儿子,成绩好、人缘佳,哀痛的泰德和玛丽昂,还出钱设立了一个讲座,每年聘请一位客座讲师来教英国文学——汤姆斯和提摩西念得最好的一门课。而这个所谓“汤姆斯与提摩西讲座”,就是“薄荷口味”·欧海尔(不计其数的埃克塞特学生都这么称呼爱迪的父亲,因为他对薄荷糖上瘾,经常在课堂上口含着薄荷糖、高声朗诵课文——他极喜欢朗诵指定教材中他最喜爱的段落)的点子。
爱迪对父亲表示,他夏季工作的优先选择是担任“作家”的助理——这个十六岁的孩子有写日记的习惯,最近还写了几则短篇小说——老爸立刻去查阅他的《埃克塞特通讯录》。不消说,校友中不只泰德·柯尔一个“文学”作家而已——汤姆斯和提摩西进埃克塞特就因为泰德是校友——但“薄荷口味”曾于四年前成功地说服泰德掏出八万两千美元,深知这个人容易对付。
“你不必付他什么钱,”“薄荷口味”在电话上告诉泰德,“这孩子可以帮你打字、写信、跑腿——随你高兴。我主要是希望他得个经验,他一心想成为作家,应该观摩观摩作家工作的情形。”
泰德没在电话上承诺什么,不过很客气,他喝醉了。他另外给“薄荷口味”取了个绰号,叫他“缠人精”。而“缠人精”照例清清楚楚地报告,爱迪的照片登在一九五七年版的埃克塞特年鉴的哪一页哪一角。
汤姆斯和提摩西刚死的头几年,玛丽昂都会向埃克塞特索取年鉴。汤姆斯原本应该在五四年那一届毕业,提摩西是五六年那一届。目前每一届年鉴都按时寄到,这是“薄荷口味”特意献的殷勤,他自动自发地将年鉴寄上,以为是替玛丽昂省了开口索讨的麻烦。玛丽昂也从头到尾地翻阅,每当看到长得像汤姆斯或提摩西的孩子,都不免心头一震,不过自从露丝诞生后,她就不跟泰德提这种事了。
五七年那一届的埃克塞特年鉴上,“低年级辩论社”合照中,爱迪坐在前排,穿深灰色法兰绒长裤、斜纹呢外套,戴条纹领带,如果不是满脸的率真和黝黑的大眼睛里,洋溢着对尚未降临的哀伤的严肃期待,他可说是毫无特色可言。
照片上的爱迪,比汤姆斯去世时小两岁,跟提摩西同年。不过他像汤姆斯比像提摩西多些,“户外俱乐部”合照里的他,尤其像汤姆斯。跟其他那些据泰德猜测对户外生活兴趣会更持久的男孩比起来,爱迪皮肤比较白,也更有自信。这本年鉴里爱迪仅有的另一个亮相机会,是越野赛和田径赛校队后备队员的合照。从他瘦削的体型推测,他跑步是为了纾解精神紧张,而非为了乐趣,赛跑也可能是他唯一感兴趣的运动项目。
泰德故作无所谓状,拿爱迪的照片给妻子看。他问:“这孩子很像汤姆斯,是不是?”
玛丽昂看过这些照片,每一本埃克塞特年鉴,她都仔细研究过每一张照片。“是啊,有点像。”她答,“干吗?他是谁?”
“他要找份夏季工作。”泰德告诉她。
“帮我们?”
“就这么说吧,帮我。”泰德说,“他想当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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