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良是在东风照相馆见到林雁的。那天快要下班了,窗外正在下大雨,当他走到楼道拐角,一个女孩飞快地跑进门厅,一边抖落手中的花雨伞。沈建良告诉她,下班了,明天再来吧。女孩急得红了眼圈,师傅求求你给照一张吧,我只照一张,女孩说。或许是这个女孩焦急的神情让人起了恻隐之心,沈建把她带到了摄影棚,女孩在服装柜翻找了半天,最后失神地问沈建良,那件蒙古袍子呢?我想拍蒙古姑娘。沈建良记得那件蒙古族服装掉了许多缀珠,送去修补了,他说,你还是穿你自己的吧,再晚就要关门了。女孩的眼眶滚出了一串泪珠,头也不回地跑下了楼。沈建良关了灯,离去的时候,他看见女孩的那把雨伞倚靠在墙角,冷雨天肃白的光照过来,像一束透青的高砂百合。
荔云第一次发现林雁没吃晚饭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在四年级门前的过道上碰到她,眼睛红红的,抱着一叠教材擦身而过。
荔云在围墙外面看到的与林雁站在一起的青年男子于扬,是群艺馆的创作员,他苍白的面庞和手指,让林雁觉得和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如出一辙。不过这是林雁从前的感觉了。
于扬很想打自己的耳光,他想,也许这就是自作自受。林雁像个怀有某种特殊癖好的街道妇女,时刻窥探他的一举一动,她一天至少往于扬的住所跑一趟,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中午,有时于扬已经睡了,林雁在门外敲了几声说,我知道你已经睡了,我只不过想看看你是不是已经睡了。有一段时间,于扬看见林雁就想拔腿而逃,寒冷的冬夜,他光着两只脚跳到门边,把一床被子按在门框上,然后直到林雁的脚步声消失在外面。那段时间,于扬落下了一个东张西望的毛病。
林雁说,于扬你应该写一百首歌送给我。林雁说,于扬你为什么不写一百首歌送给我?林雁说,难道你不应该写一百歌首歌送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于扬正在编配一器乐小品,林雁坐在身后,她每说一句话,就踢一下于扬的凳子。于扬觉得快要精神分裂,他抓过一把定音小号,嘟的吹了一声,然后把林雁赶出了房间。过了几分钟,门外哔哔剥剥敲了几下,林雁说,于扬,我快冻坏了,我的两只脚都快冻没了。
这一次,林雁再也没有说话,安静地独坐一隅,十个指头看来看去,没有出声。于扬喘了口气,但是空气中有种异样的不安全,他害怕林雁会就此变成一匹猫从窗口跃出去。于扬不停地回头去看那个角落,有时林雁在打呵欠,有时抱着膝盖一动不动,当他再一次回头去看的时候,林雁正捧着一帧照片抑声啜泣。林雁哑着喉咙质问,这个小狐狸我认识的,什么时候她变成蒙古姑娘跑到你这里来了?于扬匆匆看了一眼照片,茫然地看到一位打扮成少数民族的陌生女孩在林雁的手指间变成了一堆黑白纸屑。林雁在于扬的胳膊上留下了三道鲜红的指甲痕印之后,摔门而去。群艺馆的同事第二天看见于扬就暧昧微笑,他们模仿林雁的腔调说,于扬啊,我的脚快冻没了,于扬啊,我的手快冻没了!于扬敷衍地笑了笑,他的笑声空洞而苍白,像随风飞起的树叶,无力地滑翔了片刻。
荔云婚后搬出了宿舍,然后她怀孕了,脸上长满了淡褐色的妊娠斑,当秋天来临的时候,荔云休了长假。当人们偶尔注视到她臃肿的腹部,发觉荔云和寻常街道少妇没有太大的区别,她们步履沉滞,过于宽大的男式军裤匆匆掩饰着昔日细巧柔软的腰肢。荔云很少上街,她常常把织了一半的毛衣拆了重来,时间太多,她过一天抵得别人一年。一个人的房间空旷静寂,楼道里飘荡着淡蓝的煤油气味,荔云幽幽端坐,浑身缟素,连眼睛也是白若四壁。荔云在孕期回了一次学校,去续假,她在洗衣池旁边看见了林雁和一群新来的女教师,她们的腰依旧纤弱轻盈,环绕着一缕春风。
东风照相馆的摄影师沈建良现在是个已婚男人,身上带着轻微的一种叫作家庭的气味,他每天忙着给众多爱美的街道女孩留下青春纪念。当橱窗里的红颜绿鬓还没来得及褪色,又有一批照片取代了她们的位置。在下雨的天气,沈建良总是会想起那个再也没有回来取伞的女孩,现在流行背带工装裤配红纱巾了,拍新疆姑娘或者蒙古姑娘的女孩已日渐稀落。沈建良在照相馆门口看见了等他回家的荔云,自行车在中间缓缓推行,辚辚作响。荔云注意到他的衬衣很旧了,领口起了些毛结,心中小小的温柔感动。沈建良按一声车铃,是这个秋天的语言。
荔云的孕期随着秋天的远去慢慢结束。沈建良现在骑在下班的路上,不是回家,他在十字路口拐上了通往医院的街道,远远的青砖墙上爬着藤科植物,彤红的叶子,向他飞来。一九八二年的冬天,荔云在这家医院产下了一名女婴,她从昏睡中醒来,第一眼看见了窗外的夜色,冬天的蓝黑,像婴儿温润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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