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1 / 2)

这样林七七倒是能理解了。

刘征家在家属楼靠里的地方,他们家分了五十平的房子。

这在这个年代,十来平房子,能住一家三代十几口人的六十年代,可以说是天堂了。

加上刘征姐姐已经出嫁,刘征他姐夫在市里有租房子,可以说刘征家五十平的房子,只住了一家三口,更是引得无数人羡慕。

赵复生是香饽饽,有着差不多处境的刘征也是。

只是刘征年纪还小,加上蓝琳知道儿子那点心思,周围来打听刘征的,都被蓝琳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给推掉了。

刘征家楼下的一棵树下,刘征指着停在那里的自行车说,“我姐夫的自行车,他已经来了。”

林七七对这位宋记者有感激,也有好奇。

除了他帮着林七七爹写稿子,还有一层,就是刘征时不时的会说漏嘴,这位宋记者背后可是给刘征说了不少道理,当然也是宠着刘征的。

林七七跟着刘征上了二楼,在最靠里的一扇房门前停了下来,刘征敲了敲门,一会儿功夫,有人来开门了,是一个模样瞧着年轻的男人额。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身穿列宁装,胸口处还插了一支钢笔,林七七瞅了一眼,那钢笔好像是派克,进口货。

比之前林七七得到的那支英雄牌儿钢笔贵多了。

不过林七七还是觉得自己那支好。

林七七看宋记者的时候,宋学明同样也在打量林七七。

虽说他对小舅子的眼光并不认同,他嘴里说的天仙,美女,极有可能只是长了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

但在看到林七七的那一刻,宋学明第一次认同小舅子的审美。

林七七平日里穿的都挺朴素的,这回要上门做客,勉强穿的比平时好了那么一丁点。

也不是什么新衣服,还是之前的旧衣服。

但这段时间吃吃喝喝,林七七气色好了很多,皮肤也从之前的暗黄,愈发变得白皙,加上那双又大又明亮的双眼,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特别有朝气,跟沐浴冬日早晨的阳光一样。

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