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回了将军府,白小玲指挥沈琮青下田捞大龙虾。
吴顺在一旁看着,昨晚他可是闻见了那大龙虾的香味,虽说那种大虫子看着挺可怕,但是他想,闭上眼睛吃起来,味道应该不错,而且昨晚丫鬟收拾出来的虫子壳他都看见了,这就是说将军和夫人将那一盘大虫子全部吃完了。
然而他们吃完以后,却都相安无事,今天又来抓大虫子,那就说明那种大虫子不仅没毒,而且很好吃。
吴顺喊道:“将军,需要我下来帮你吗?”
白小玲想,留香馆里的香辣螃蟹,汴城人民吃它的热潮就快要过去了,现在留香馆的冷饮虽然还很火热,但是难免也有变为普通的一天,而且汴城之内,已经有好几家店在开始模仿他们的产品。
新颖的东西,产生的时间久了,也就会变得普通。
而小龙虾,将会是留香馆下一道被推出的招牌菜。
小龙虾会像大螃蟹一样,开始受到人们的排挤,人们不敢吃这么一种从来没吃过的东西,所以她要从将军府的将士们开始普及,逐渐让汴城的老百姓都接受。
白小玲道:“吴顺,你去找几个弟兄过来,咱们今晚将成熟的龙虾全部捞起来。”
反正小龙虾的繁殖能力很强,就算这次将成熟的全部捞起来,过不了多久,龙虾也会快速长起来。
吴顺一听,那么今晚夫人就是要有大动作了。
不管那种大虫子可怕不可怕,他都想尝试一下,说不定和双皮奶、珍珠奶茶、香辣螃蟹一样,是一种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美食。
“夫人,好勒!”
吴顺答完,便也风风火火出去叫人了。
白小玲叫到:“琮青,你上来,待会儿和我一起洗小龙虾。”
他很是听话地爬上来,然后准备从井里打水洗脚,他刚朝着水井里面一看,便看见水井下面飘着几个绿色圆圆的东西。
他问道:“小玲,那是什么?”
“那是无籽西瓜,无籽西瓜已经成熟了,所以我让冬月带了几个回来。将它们放在水井下面,等一会儿,吃起来凉凉的,感觉会更好。”
无籽西瓜?他在皇上的那次寿宴上,倒是吃过。
一想到皇上,他有些不悦,转身进入厨房,从水缸里面舀了水,然后洗了脚。
外面,白小玲已经准备了好几个大木盆,吴顺也领来了十几个侍卫,他们在吴顺那里得了口风,今晚嫂子又要给他们做好吃的。
他们齐声喊到:“嫂子。”
每次他们叫她嫂子的时候,她总有一种黑社会老大女人的感觉。
她说道:“好了,你们都脱了鞋,下田去抓上次那种大虫子,记住,可不准将我的水稻给弄坏了。”
她种植的水稻,也快要黄了,过不了多久,就该收成了。
“是。”
他们一个个虽然答得爽快,但是都有些感觉不对劲,难道嫂子今晚要做给他们吃的,就是那种大虫子?
吴顺小声道:“你们放心,那种大虫子除了长得丑了点,其实能吃,而且非常好吃,昨晚将军和夫人吃了整整一盘,今天不也活蹦乱跳的。”
他们想着,既然将军和夫人都吃了,那就是肯定能吃的,而且嫂子也不可能会害他们。
白小玲拉着水井里面的绳子,想将西瓜提起来,但是她试了一下,这四五十斤的西瓜,她压根提不动。
沈琮青走到她的身后,然后抓住绳子,道:“这种力气活儿,交给我来做。”
他说罢,一下子将西瓜给起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