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千户苍白着脸一笑:“是。我年轻做狱卒时年轻气盛,跟一个地痞有过节。后来他犯事被捕后就故意诬陷我,我一怒之下就杀了他。本待死刑,是同僚叔辈们凑钱买了条活命,千里配到南蛮。在那里我无意间救了个锦衣卫,就经他引荐入了锦衣参军。”
崔悯语调深沉:“好,你做过官差也做过罪犯,经历过两种极端对立的险境。那么,以你做罪犯的经验来说,如果我想杀一个人,怎么样才能让引起的波澜最小?”
柳千户摸摸脸上的白麻子:“自然是急病而死最好。”
崔悯沉吟着:“如果她身边有很多下人和大夫,不好生病而死呢。”
柳千户笑了:“那就把她引开,单独下手。”
“……貌似她跟锦衣卫的头目关系不错。”
“那就等锦衣卫走了再动手。”
崔悯呼出了口气,放松了点:“只是囚禁?在拖时间吗。我们也许能先佯装撤走再杀个回马枪……”
“也不尽然。”柳千户目露凶光,阴侧侧地说:“夜长梦多。如果我越想杀她,就越早下手越放心,要不然藏个大活人,我连睡觉都不能安稳了!最简单地扼死她,埋进房中院中或者床下即可。”
崔悯的头皮都炸开了。扭脸望着月光下的小镇,八千户镇民百亩方圆的镇子,声音微颤;“这就是失踪了……”
柳千户脱口说:“失踪最好了!我们的公主车队不可能在这里久留,如果失踪一人,最多搜寻两日或者留人搜寻,其余人马还要继续前行。长久找不到这事就淹了。大明朝每年失踪的人口有数万。”
崔悯喃喃说:“已经两个时辰了,手脚麻利点一个时辰就足够了。”
柳千户小声提醒:“半个时辰就够了。一个贵族小姑娘根本无力抵抗。既使她身体便利也会骑马。”
不。崔悯脸色煞白,脸色煞白:“不行。我们必须得赶快找到她。必须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两个人同时沉默了下,又同时眼前一亮,对视着大声道:“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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