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货物税,通常是指对生产者课征的税,或指对介于生产者和最终消费者之间的运输者或商人课征的税。直接向某些货物的消费者课征的税,如房屋税或我国的车马税,虽然也可以称为货物税,但实际上并不是货物税,因为货物税这个词按习惯只用于指间接税,所谓间接税是这样一种税,某人缴纳了这种税后,可以从另一个人那里得到补偿。货物税或以国内的生产为课税对象,或以别国货物的输入为课税对象,或以国内运输或销售为课税对象,因而可分为消费税、关税、通行税、转口税等几类。无论货物税属于哪一类,也无论是在社会进步的哪一阶段课征这种税,它都会增加生产费用。我们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生产费用这个词,这里的生产费用包括运输和分配的费用,一般还包括商品上市的费用。
当生产费用被一种税人为地提高时,所产生的结果同生产费用因自然原因而提高时是一样的。如果只有一种或几种商品受到影响,则其价值和价格将上升,从而被课税的生产者或商人将得到补偿;但假如对所有商品都按照其价值的比例课税,则生产者或商人将得不到补偿,因为无论是价值还是价格都不会普遍上升。价值的普遍上升是荒谬的,价格的普遍上升则是完全不同的原因造成的。然而,正如麦克库洛赫指出的,由于各行业使用的资本具有不同的耐用性,因而对所有商品课征货物后,价值会发生变动,有些价值下降,有些价值上升,前面已讨论过了资本的耐用性对价值和价格的影响。工业的总产出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用于重置所消耗的资本,另一部分则是利润。投入两个生产部门的相同资本额应该产生相同的预期利润;如果一个部门的固定资本比另一个部门的固定资本所占的份额大而且更为耐用,则该部门每年消耗的资本就较少,需要重置的资本也较少,从而如果两个部门的利润绝对相等的话,前一个部门的利润就将在年收益中占较大的份额。要从1000镑资本中获得1OO镑利润,一个部门也许不得不出售价值1100镑的产品,另一个部门也许只须出售价值5O0镑的产品。如果对这两个工业部门都课征5%的从价税,则后一个部门将只被课征25镑税,前一个部门则将被课征55镑税;后一个部门将剩下75镑利润,前一个部门则只剩下45镑利润。因此,为了使它们的预期利润相等,一种商品的价格必须上升,另一种商品的价格必须下降,或两种商品的价格都上升或下降。相对于使用机器较多的商品而言,使用劳动较多的商品其价值必须上升。这方面的问题就不必作更深入的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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