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已基本了解了信用替代货币的各种方式,就必须进而考察,使用这种替代物是怎样影响货币的价值,或者说商品的价格的。几乎不须说,货币的永久价值——各种商品的自然价格和平均价格——不是这里要谈论的问题。这是由生产或获得贵金属的费用决定的。一盎司黄金或白银最终将与能以和它们一样的费用生产或输入的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而一盎司黄金的汇单、本票或凭票即付的汇票,在出票人的信用没有降低时,其价值既不大于、也不小于黄金本身。
然而,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最后的或平均的价格,而是当前的、暂时的价格。如前所述,这种价格可能远远脱离生产费用水平。价格变动的原因之一,是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在其他情况不变时,流通中的货币增加使价格上升,而其减少则使价格下降。如果投入流通的货币多干能按与它的生产费用相一致的价值流通的数量,则货币的价值在过剩持续期间将一直低于生产费用水平,而一般价格则将一直高干自然价格。
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有另一些东西,例如钞票、汇票和支票,同货币一样流通,并执行货币的一切职能。这就发生了如下的问题:这些替代物是否同货币本身一样影响价格,可转让的票据数量的增加,是否同货币数量的增加一样,具有以同样的方式和同样的程度提高价格的趋向,有关通货问题的一些著作对这一点曾经作过不少论述,但尚未获得任何普遍赞同的、无可争辩的答案。
我认为,钞票、汇票或支票本身对价格完全不发生影响。对价格发生影响的是信用,无论它以什么形式提供,也不管它是否产生可以流通的、可转让的票据。
下面拟对这一看法加以解释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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