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很难完全具备适于用作货币的各种不可或缺的特性,但有两种商品十分明显地具有这些特性,而且它们所具备的程度几乎相等Z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两种贵金属——黄金和白银。因而,某些国家已试行不加区别地以这两种金属作为它们的流通媒介。
用比较贵重的金属进行大额支付,而用比较低廉的金属进行小额支付,显然是便利的;唯一的问题是,这样做用什么方法最合适。最常采用的方法是在这两种金属之间确定一定的比例;例如,l故称为金钱的金币等于20枚称为先令的银币;在国内通常的记账货币中,二者都用同一名称,即称为1镑;而必须支付1镑的人用金币支付还是用银币支付,则听凭自使。
最初规定两种金属的相互价值(例如20先令等于1金镑,21先令等于1几尼)时,人们也许已经尽可能使这一比例与以两种金属的生产费用为依据的它们通常的相对价值相一致。如果这种自然价值或费用价值持续不断地保持同一比例,这样的办法似乎是无可非议的。然而,事实远非如此。在所有的商品中,黄金和白银的价值虽然最不易变动,但也并不是永恒不变的,而且它们并不总是同时变动的。例如,由于美洲一些矿山的发现,白银的永久价值相对于黄金来说就下跌了;而非经常地发生的价值的微小变动,也不对两种金属产生同样的影响。假定这样的变动发生了,两种金属的相互价值不再同规定的比例相一致,有一种金属的估价就将低于它的金属价值,因而将它熔化,当有利可图。
例如,假定同白银比较黄金的价值相对地上升了,因而1金镑所含金量的价值大于20先令所含银量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两种结果将随之产生。任何债务人都会发觉,以黄金还债不合算。他将经常以白银还债,因为20先令是偿还1镑债务的合法货币,而且他可以用少于1金镑所含的金量,换得可兑换20先令的银量。另一结果是,如果1金镑不能售得20先令以上,所有的金币都将被熔化,因为它们作为金块,较之它们作为铸币,可以换得较多的先令。如果比较价值上升的金属不是黄金,而是白银,则所发生的情况将与上述一切相反。这时1金镑已不值20先令,因而任何必须支付1镑的人,都愿以1金镑进行支付;而银币则将为加以熔化而收集起来,并作为银块,以它们的实际价值,即高于法定价值的价值,售得黄金。因此,社会上的货币实际上永远不会是由两种金属构成;而只是由在一定的时期最适合债务人利益的一种金属构成;而通货的本位将持续不断地由一种金属转变为另一种金属,每一次转变时造币费的损失,都由逐渐弃置不用的金属承担。
因而,两种金属按规定的比价都成为法定货币,较之以黄金或白银为唯一的本位货币时,货币的价值似乎更容易经常发生变动。它容易受两种金属的生产费用变化的干扰,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只受一种金属的生产费用变化的影响。通货由于有两种法定本位而很容易发生的特殊变动是价值下跌,或通常所说的贬值;因为实际上在两种金属中,总是其实际价值低于规定价值的一种金属成为本位(货币)。如果两种金属的价值趋于上涨,则一切支付都将用上涨最少的那种金属来进行;而如两种金属的价值趋于下跌,则一切支付都将用下跌最多的那种金属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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