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自耕农制度对劳动积极性的促进作用(1 / 1)

政治经济学原理 约翰 602 字 2022-03-09

在考察自耕农制度对劳动阶级最终经济利益(这种最终利益是由人口增长决定的)的影响之前,让我们先说明一下这种土地制度对道德和社会的影响,这一点可以说在道理上已经明确,也已为上一章所摘引的事实和典据所证实。

新接触这一问题的读者一定会因我提到的各种证据使那些证人产生的强烈印象——一位瑞士统计学家说,自耕农“几乎象超人那样勤奋”——而感到震惊。至少自耕农的勤勉是权威们一致承认的。只见过一个小自耕农地区的人,总以为当地的居民是世界上最勤劳的。在观察家中很少会有人怀疑,这种非凡的勤劳同农民身分的某种特征有联系。这是“私有财产的魔术”。用阿瑟·扬的话来说,就是“变泥沙为黄金”。然而,财产私有的观念并不一定意味着没有地租,更不必说没有税收。它仅仅意味着地租应按定额交付,不能因土地占用者的改良或地主的意愿而违反土地占用者的利益予以提高。交免役租的承租人实际上就是地主;誊本土地保有权者或土地完全保有者无不如此。所需要的是固定租用期的长期占有。“将一块全是岩石的荒地给与某人,并保证其所有权,他会把它变成园圃;让他以9年为期租种园圃,他会把它变成一片沙漠。”

有关自耕农习以为常地辛勤经营的耕作制度,和他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努力增加今后生产物和土地的价值的情况,前面已有详细的叙述,从上述一些有权威­性­的著作中还可以找到更详细的论述。这种情况说明了前面已经谈到的一点,即,小农场至少在其为耕作者所有时,能就同样质量的土壤,使用相同的农业知识得到大得多的总产量。《佛兰芒的耕作》一书着重阐述了不知疲倦的辛勤劳动如何能克服资源的贫乏、工具的不完善和对科学理论的无知。佛兰德和意大利的小农耕作,在相同的土壤条件下所得到的收成,比苏格兰和英格兰耕种得最好的地区还要多,这一点已经得到证实。毫无疑问,为生产这些农作物所花的劳动,如果由雇主支付工资,他会感到得不偿失;但是对自耕农来说,这种劳动不需他支付任何费用,他不过是利用闲暇时间(如果不说是以一种不能自己的热情)从事他所喜爱的活动。

我们也说过,佛兰芒的耕作者靠这种非凡的努力不仅取得了光辉的成就;而且,使他们具有如此巨大的劳动积极­性­的同一动力,还使他们较早地取得相当多的农业知识。在仅靠雇佣劳动进行耕作的地方,获得这种知识要晚得多。德拉凡尔纳先生就法国真正适合于小规模耕作的一些地区的小自耕农的农业技术提供了同样有力的证辞。“在佛兰德肥沃的平原,在莱因、加龙、夏朗德、罗讷各河流域,小农们了解各种改良土壤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办法,并且不惜花费多么大的费用加以实施。不管耕作如何积极,他们仍花很多钱收集大量肥料,用以恢复和不断提高地力。各种家畜养得很好,庄稼也长得挺壮实。有些地方生产烟草、亚麻、菜子、茜草、甜菜根;另一些地方生产葡萄、橄榄、洋李、桑葚,土地只把它们丰富的财富给予勤劳的人们。我们在巴黎附近花很多钱买到的菜园产品大部分不也是小规模耕作之所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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