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上
英格读靶菲拉克送上来的报告,而这个时候菲拉克还在进宫的路上。
这份报告是英格最为满意的‘文件’,因为它没有一个错字。
有时英格也怠到无奈,为了使撤桑统一,英格学习秦始皇行同文,制同币,建道路,本来他召开波斯草原百族大会想要商议一种语言为大草原所通用,如果可以的话顺便把字给做出来。
但谈何容易,草原百族百种语言,每一种都无半份相似,百族族长吵了三天三夜都没有任何的结果,最后几乎打起来。
英格大怒之下命令将他自己所说的语言列为撤桑通过语,同时筑字。
反正你们称之为‘神语’而且争先恐后地学习,有的说得比自己还要流利,那顺便学会怎样书写吧。
话说回来,在理宗卧病在床的那几天中,英格早将菲拉克派了出去拼命地在流民中诈取信息、打听来历。以英格的『性』格,他绝不会和一无所知的人打交道,所以在见那黄袍人之前,他必须要了解这个人的一切。
英格想要知道的事在流民中也不是什么密秘,再加上菲拉克的糖果攻势,要这些流守口如瓶是不可能的。
因此英格在报告上了解到了大夏王朝在年前就巳经灭亡,八千多万的大夏人成为了奴隶,繁华的城市成为 了兽窝。
而这个叫理宗的黄袍人是大夏的第七王子,灭国之时带领其领地下的人民取全国之船远洋奔逃。
这些进攻东方大夏的兽人由一种外貌似人,皮肤粗黑、耳朵尖锐、全族因女『性』的种族带领。这些形容使行英格想起了童话世界中的一个名词-暗精灵。
菲拉克的能力十分了得,他竟然打听出了这些暗精灵的兵种和习『性』。由此看出这些流民中可能有不少是前线逃兵。
英格十分安慰,他觉得一千匹战马的代价太值了。
在菲拉克的报告中,字字句句都传来对这个种族的恐惧和忧虑,而菲拉克只是去打听而尔,并没有新身经历,那更别提那些由东方逃来的流民之感想了。
报告上提到,这些暗精灵百万人之中才有一名男『性』出生,其余全为女『性』,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殖,他们捕捉大量的人类男女,男的供为他们的『性』奴,女的只是为了生下新的男『性』而存在,看到这里英格冷笑。
暗精灵是兽人八族中唯一善使弓箭的,她们的身体井不强大,身穿轻甲,灵敏如猴,狡诈如狸,轻弓神『射』,百步穿阳,暗粮灵拥有一种弓骑兵,配弯兵,善长弓。冲击时以弯刀马甲冲撞,远距离时以弓箭『射』之。
英格看得眉『毛』直跳。
暗精灵来自沙漠,她们训服了在沙漠中一种十米长的巨大毒蝎,这种巨蝎由暗精灵『操』纵,壳硬如铁甲,能引发地震冲击,震动城墙根基,一旦被它冲到城下,城毁人亡之局,大夏的首都就是这样沦陷的。
英格倒吸着冷气。
暗精灵最强的兵种-骑龙。她们也训服了一种生活在沙漠岩山上的强横黑龙,能喷绿『色』毒火。府冲时所扫下的毒火能使一队士兵失去战斗力。
英格扔开报告,火烧ρi股地跳了起来,疯狂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空中部队。飞龙!~妈的!还有什么东西吗?这种仗叫我怎么打?”
等等!英格突然想到竟然暗精灵如此强大,那应该被兽人王视为亲兵近卫才是啊!为什么上次战争时一个暗精灵也没见过呢?
想到这里,英格的眼珠子不住地博动着。
一直转到宫女来报:“大夏王子,理宗求见。”
理宗被带到到一个奇怪的地方,数百平方米的巨室中只放了一张大圆桌,在大夏王朝的习俗里,当外国使臣来访时应该是朝见皇帝吧。
但入乡随俗这包话,他还是懂的,所以脸『色』虽然不是很自然,但还是在菲拉克的指引下在那张可以容下五十人的大图桌上坐下。
怎知,对要却『射』来了英格那饥热的目光,那种眼神如同一个星期没有进食的狼。
没错!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