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直接进入。痛(3)(1 / 2)

给我一把椅子 章元 2879 字 2022-03-05

“他傻呗!”大仙特不屑地说。

此时我们俩正犹如清末民初的烟鬼,躺在大仙办公室里的那张花梨木大床上吸水烟袋。这东西的劲真大,只需连续吸两口就会发晕。

我们又回到了这张床。

咦,为什么要说“又”?

我们都挺没心没肺的。

大仙其实非常适合*,他是那种万花丛中过,梅毒不沾身的人。

“我该怎么办?”

“回去写你的小说,要不就说咱俩旧情复燃了。跟丫儿完蛋!”

我躲开了大仙热辣辣的目光,不知他这样的*出于什么样的心境与目的。

我对某一类人是永远没有把握的,可我偏偏会对这样的人感兴趣,我想那是因为我的好奇。我还有好奇心,说明我还没有老。或许只是说明我太过自恋,总想知道、证明我是否对所有人都有魅力。

“好吧,那就说咱俩旧情复燃好了。”我说,“写小说得拿出证据,我可拿不出来。”

“旧情复燃就能拿出证据了?”

“废话!你的信用卡都毫无怨言地给我了,这还不是证据么?”

“聪明!”

“那是!*之人,必有*之处!”

“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老把‘*’挂在嘴边上。”

“我愿意!你能把老娘怎么样?”

我得意洋洋地看着大仙,稳­操­胜券。

“我能把你这样!”大仙说。

大仙亲了我的额头一下,速度之快,早已胜过当年的韦一笑。也幸亏他不是韦一笑,否则我的脖子上就该多出牙印了。这样的大仙遇到这样的布布,也难怪他会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撒谎。

后半夜和大仙是在业余厨艺比赛上认识的朋友。我不知道这个比赛的权威­性­有多少,但我吃过大仙做的饭,比一般水平强点,绝对算不上顶级。后半夜就算超过他得了第一名,也未见得有什么过人之处。而真正让他们成为朋友的,除了都喜欢做菜这一原因,还因为他们的思想上实在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了。

他们都认为不会做菜的男人不配做男人。他们都认为做菜是一门艺术,同时也是一种享受。他们都认为做完了自己想做的事,剩下的事就是当农民,买个园子种菜。他们都认为女人只能拿来征服,而不能爱。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他们成了朋友,却是很肤浅的朋友,远算不上知己。当后半夜带着我出现在“油纸伞”时,大仙确实以为后半夜并不知道我们曾经的那些故事。而当后半夜因为我抢了大仙的信用卡,非常不真诚地向大仙道歉时,大仙才意识到——“丫儿什么都知道!还来这手,真幼稚!”

但愿后半夜的“幼稚”是因为太爱我。这种可能­性­曾经很小,但因为这厮想要“用自由换取和我的天长地久”,所以这种可能­性­又变得很大。我该怎么办呢?我并不想失去一个爱我的人,但我也不想以婚姻为代价。我是一个多么矛盾的人啊,拉出去毙了得了!

相爱的人,必须要走过一年四季,经历过春夏秋冬,才会知道彼此是不是合适,是不是能够厮守。

这或许是一个可以说服后半夜的好借口,但却也让我自己明白,我并不爱后半夜,至少不像我想像的那么爱,所以这只是一个托词。我强撑着把一段“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感情演绎得如此缠绵悱恻,是因为我无聊,我想要*。而使我感到别扭并引申为痛苦的,也仅仅是后半夜没有我这么无聊,没有我这么*,并不是我前面描述了几万字的“他不爱我”。不是他在欺骗我,不是谁在欺骗我,而是我始终在自欺欺人。我要欺骗自己是因为,我是一个不负责任又爱惹是生非并且惧怕无聊不甘寂寞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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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心中最大的伤口是你的存在(1)

我家小白是一只纯黑­色­的英国可卡犬。它的生日与我是同一天,比我小了整整26岁。

小白刚到我家的时候只有六斤,现在它已经二十四斤了,胖到我们全家都怀疑它是不是狗类的圣母玛利亚,可以童贞狗怀孕。

如此之黑,黑得没有一根杂毛的一只狗为什么会叫小白,与我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它的­性­别,我本打算叫它“妞妞”。但我娘嫌这个名字不够响亮且太过庸俗又没有创意,于是就跟随《蜡笔小新》的路线,管它叫“小白”。这个世界是非颠倒的事情太多了,不在乎在一只狗身上体现黑白不分。

养狗是需要看缘分的。再好的狗,只要跟它不合眼缘,也是养不长的。毫无疑问,小白是与我家有缘的,导致我那从不对我的写作指手画脚的爹,无数次要求我的小说中一定要有小白的戏份,还要本­色­出演。说实话,我并不认为小白会是一个很好的演员。当它面对镜头时,它总是对摄影师的大腿更加有兴趣,而忽略了摆pose。

现在,此时此刻,我在打字,小白就趴在我身后睡觉。它已经从一只闻到烟味就会打喷嚏的狗,进化成了一只如果我抽烟换了牌子就会打喷嚏的狗,警犬大概就是这么被训练出来的。它时常用那种无辜的眼神的望着我,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把头扎进我的怀里撒娇,它给我的感觉是——我是如此需要你!

如果可能,我希望来世做一只狗,一只宠物狗,一只有人疼的宠物狗。人类对宠物的要求太低了,却对其同类要求甚高。要知道,某些人注定是喂不熟的狗。

Joe已经消失了一段时间了。我从来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没有别的原因,只因我已习惯他每天向我请安。我大约就是Joe一辈子也养不熟的狗。

一种习惯的养成并不需要很多时间的累积,就像我习惯对Joe漠不关心一样——从他爱上我的那一刻起。

几天之后——几天?——Joe打来电话。我高呼了一声“亲爱的”,接下来便是责怪他没有按时请安。我一点也不关心那个事故处理得如何,那是他的事,我只关心自己过得是否开心。

从Joe的态度上看,他至少已经轻松了一些。他是那种决不会把困扰带给我的男人,无论有多难,他都会自己扛。

Joe约我出来“坐一坐”,我欣然去之。我问他要不要叫上香莉她们那群鬼,他说不用了。这个回答让我有一丝不安。

Joe没有带着他家的“马六”出席,这一信号让我预感到他今夜想要抢我的风头,表演酒醉。

他问我想去哪里。我看了一眼兴致不高的他,答曰:scarlet!那种可以叫人high的地方。

自从我开始以18岁零n岁计算年龄以来,我便很少再去注意一个夜店的*程度。而今天,当我以一个清醒者的眼光去看待scarlet,我发现它也不过如此。*——不就是*么!还能*出什么花样?!

听香莉说,现在有很多夜店都在雇佣年轻漂亮的女孩做“暖场”。她们坐在吧台前,穿着非常简单的衣服,化着冶艳的妆,只为了传递给男­性­酒客那样一个信息——这里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你们有很多*的机会。于是男人心甘情愿上这样的圈套,花掉老婆的脂粉钱、孩子的­奶­粉钱、房子的贷款钱、父母的养老钱、自己的血汗钱……他娘的,这年头还有什么会比贩卖希望更赚钱的?

scarlet——我该怎么形容它呢?我并不期待我的频繁提及可以让它的营业额攀升。我既不是那里的“暖场”,也不是那里的市场开发部的工作人员,我拿不到它给我的好处费。它于我来说,只不过离我家相对较近罢了。

18、心中最大的伤口是你的存在(2)

我和Joe坐在里面,躲开了吧台,因为我担心酒保还记得我的音容笑貌。吧台前坐满了暖场的女孩子,当我试着以男人的眼光看过去时,我发现那里很像超市,贩卖的是青春­肉­体能够带给你的一切快乐。我和Joe喝酒,还玩­色­子,我总是赢,Joe毫无怨言地喝下若­干­杯马爹利。

他会喝醉,一定会喝醉!那时我该如何处理尸体一样的他?是该带着他坐上出租车饱览城市的夜景,还是该弃他于不顾?这是一个问题。

我们喝酒,在舞曲的伴奏下吞服大量酒­精­。

Joe对我说,三世出一个美女,五世出一双美手。他盯着我的手发呆。我左手的中指上带着一枚黑­色­塑料材质的蔷薇花戒指。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我本以为造型独特的戒指是仿冒Anna Sui的标志,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扔了——我仅迷恋Anna Sui的指甲油。真他娘的丢脸,老娘是一朵有志气的丐帮之花,我有宁买地摊不买仿冒货的骨气!

“我们结婚吧!”他说。

“好啊!”我说得没心没肺。

Joe把自己左手中指上的戒指摘下来套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太大了。

Joe把我左手中指上的塑料戒指摘下来套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略显小。

我笑了,我用笑掩饰恐慌。我把他的戒指还给他。我从他手上摘下自己的戒指戴好。

我说:“等我们找到合适的戒指吧。”

我们没有订婚。我才没有那么傻呢!事后,后半夜说,我可以送你一切,但惟独不能送你戒指。我说,ok,房本地契全都ok,我不稀罕戒指。但是没过多久他又对我说,我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我都能给你,包括戒指。我说,好啊,我要一枚素戒,结婚就应该戴素戒。

“怎么不要钻石的?”后半夜问我。

“好啊,钻戒好啊,要十克拉的钻石!这下我发达了。”

我依旧使出我惯常的伎俩,将严肃话题娱乐化,希望别人可以按照我的意图把这一切当做玩笑。我很少知道自己这么做的真实目的,但这足以证明我的虚伪。

“订婚时要戴钻戒的,对吧?”后半夜问我。

那个夜晚,Joe如愿以偿地醉倒了。我发现已经很难有人可以在酒醉的道路上超越我。按照香莉的话说,我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别人难有新意。

我不知道Joe住在哪里,只好和出租车司机一起把他抬到酒店,之后又是酒店服务生把Joe抬进房间。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永远都是他送我回家,没有我送他的道理。这次真的是一个例外。

一进房间,Joe便冲进卫生间呕吐。我试图看望他一下,他把我推了出来。即使是在这种时刻,男人的尊严似乎也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