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耳膜一震,压下心虚,抬头问道:“破烂张,你是怎么抓到那小子的?”
破烂张骂骂咧咧地往他的小屋子里走,心情欠佳地对我吼道:“那死小子鬼头鬼脑地向这边看,老子就把他按住了。没想到,还真是个杂碎!呸!”
眼见着破烂张走回自己的小屋,我这提了一晚上的心终于归位了。
照我估计,那小流氓决计不是回来看火势,而是来搜寻小家伙,想要继续欺负他,为自己那点儿可怜的恶趣味增加一些调料罢了。
我不屑地轻哼一声,望向仍旧犹如鹌鹑般缩成一团的小家伙,心思在转了无数个圈后,终是以高大的情操战胜了小市民的贫富观,毅然决定--收留他!
每个人都是带着自己的口粮来到世上的,总会有自己的活路。既然我们都落魄于此,那就不如结伴同行。好歹,是个伴儿。
而且,最主要的是,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不会有什么机会为心爱的男人生儿育女了。
先别说男人看见我这身肥肉作何感想,就连我自己都十分不好意思在他人面前展现这身迷人的肥膘。肌肤相亲对于别人而言可能是一种享受,但对于我而言,绝对是羞愧多于羞涩。
再者,我也不想去做单身母亲,不想通过人工受孕才能辛辛苦苦生下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的娃儿。
今天捡到小家伙算是缘分,我就当一回免费妈妈吧。
我打定主意,轻咳一声,对小家伙说:“你愿意和我回家吗?虽然我也很穷,你跟着我也可能挨饿,但最起码,咱俩一起有个伴儿。我……我会待你好的。”
小家伙缓缓抬起了脑袋,仅露出两只怯生生的杏眼看着我,仍旧不肯言语。
我弯起温柔的唇角,接着道:“如果你愿意,就跟我走吧。如果你还有别的地方去,我就送你回去。”
长时间蹲着我受不了,刚要站起身,小家伙慌忙伸手扯住了我的袖子。我心中一暖,低头看他,视线落入他充满期待的杏眼中,看见了这辈子最靡丽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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