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你让我抱一抱 作者:章元(1 / 2)

1979,你让我抱一抱 章元 63383 字 2022-02-26

我最最亲爱的Joe

Joe说,我其实是一个自私的人,我就是要把你宠坏,把你宠上天,让别人都忍受不了你的坏脾气,你也忍受不了别人对你不够好,那样你就永远都不会离开我,永远只是我一个人的。如果有一天你离开了我,那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不够爱你,对你不够好。

Joe说,有一天我们都老了,老得都不能动了,我也会拉着你的手,和你相互依偎着,坐在夕阳下,吻你没有牙齿的牙床,让别人羡慕地看着我们这对疯狂的老公公老婆婆。

Joe说,我确定你爱我的那一刻,是从做心理测试开始的。我们在网上算自己可以活多少年,你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我不愿意比你活得久!”可你知不知道,我也不愿比你活得久……

Joe说,我一定不能比你死得早,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这世上,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你,直到最后一分一秒。可如果你不在了,我一个人又怎能活得下去?

Joe说,你这么爱漂亮,我一定会把你的葬礼办得漂漂亮亮。你说过你只放心让我来办你的葬礼,我也相信我决不会让你失望。可我真的不知道,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我还能不能有心力让你满意。我怕我已活不下去。

Joe说,我要把我的一切都给你。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都会为你做到。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他做到了,他真的做到了。

他把什么都给了我,他的一切,所有的一切。

我亲爱的Joe,我最最亲爱的Joe,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列颠簸的火车,那列油漆斑驳要靠爱来填充颜­色­的火车,我们相识的地方……

来自面膜的第n+1种声音(1)

听温岚的《蓝­色­雨》看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我得说,这是一个非常奇妙的组合。好像身体撕开了一个口子,血­肉­倾泄,沙漠掠夺每一滴水珠,欲望永无止境。

写惯了别人的故事,偶尔也得写一下自己。除了勇气之外,还需要一种冲动。一种迫切想要宣泄、撕开自己、袒露一切的冲动。不想手Yin,那么,就把自己规规矩矩地安置在电脑跟前,别管脸上的面膜。我在论坛上打出了关于Joe的那段文字。有点长,还有点混乱,脑袋里塞满娇艳的绝望。不过那里没有编辑虎视眈眈挑剔的眼睛,我心安理得。

小妖的朋友悠悠,她的一个朋友兼小学同学,从事某种比较暧昧的晚间职业(后来我们得知她的名字叫“泡泡”,当然是“艺名”)。她说,经常抽烟,或者和抽烟的人在一起,或者在一个烟雾弥漫的地方生存,脸上最好涂一些隔离霜,这样才能保证不被熏成黄脸婆。

悠悠对泡泡很不屑,为有这样的朋友(且还有那么多年的同窗之谊)感到丢脸,提起她来,恨不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来表达她对她的蔑视。当着悠悠的面,小妖也一样,我也只好一样,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表示我们是“良家­妇­女”。可是我们(包括悠悠在内)听说以后都不由自主地涂起了隔离霜,因为我们都抽烟,都和抽烟的人在一起,都在烟雾弥漫的地方生存。我们都不想成为黄脸婆。

女人对脸都是一样的热爱,心里又都是一样的虚伪,酒醉以后才会真诚,但也只是挑对自己有利的部分“真诚”。

打字时,我的脸上敷着自制的面膜,让化妆棉吸饱了BORGHESE的妍白化妆水贴在脸上,舒服极了。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敢放心大胆地抽烟,那一层薄薄的化妆棉就像蜗牛壳,给我安全感。我知道我迟早都有往脸上扔二斤面粉也遮不住皱纹的时候。如果我希望这一天晚点到来,最好现在就戒烟。可除了戒烟和去美容院之外,我什么都愿意­干­。

我恨美容院里的床,一躺上去就有一种晕眩的感觉,颈椎压住神经让我想吐。美容床上的女人们总能给我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估计泡泡现在就躺在某美容院的美容床上,一边诅咒杀千刀的美容院骗她花了这么多钱,一边想着把脸搞漂亮了去骗一个更像样的男人),因为那里的氛围和太平间的差别只有颜­色­。真搞不懂那些女人为什么可以在上面躺好几个小时一声不哼,难道她们不觉得难受吗?

女人的忍受力也是一个奇迹。由此可以看出我不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20岁时,曾有一个­射­击运动员出身的公子哥煽动我放弃学业嫁入豪门,我拒绝了。我的拒绝和骨气、爱情、尊严什么的都不搭边儿,我只是受不了他万分认真地问我:“东施效颦是什么意思?”

他一脸真诚,我看不出一点开玩笑的意思,所以原本挂在我脸上的微笑也凝固了。

我不能嫁给他,那样比躺在美容床上还要令我难受,我会哭的。我更怕几年之后我连哭都没有眼泪,脸上全是数钱数出来的横­肉­,夹住每一道通往思考的皱纹。

思考的皱纹是我可以接受的,可还是越晚越好。

但我偶尔还是会想念他,想念那些以自由为代价的物质承诺。尤其是看到别人在我这个年纪早就开上自己的汽车、住进自己买的公寓,我就隐隐感到一丝懊恼(这种彩票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买,也就更别提中奖了)。嫁给他就当真那么可怕吗?我可以买一本《辞海》或者《成语典故》当嫁妆。他可以用现金支票做我的书签。

想到这里,我就又笑了,面膜弄得我又不敢使劲笑。毕竟有这样的一个人出现过也好,至少证明我不是嫁不出去,而且还可以嫁得很好——我只是想嫁得更好。而我也是现在才发现我只能和我爱的人在一起,而不是随便哪个爱我的人。关于这一点,我是在Joe离开我之后才发现的。还不算晚,却已经没了弥补的机会。

现在,我坐在电脑前,我安慰自己,即使我已经没办法让Joe知道我有多么爱他,但我仍可以让更广泛的人民群众知道,应该学会珍惜别人的爱,至少不要那么无动于衷,认为被一个人傻傻地爱着是多么理所应当的事情。

真的,我发现我现在真的应该开始恨Joe。从他离开我的那一刻起,我知道我已经被他宠坏,彻头彻尾地宠坏了,再没有什么人可以像他那样踏进我的生活、生命。

面膜­干­了。面膜湿了。想起Joe,就总是这样循环往复。

BBS上的一个人起名叫“伪装者”,他(她)在我的帖子下面留言:你是不是在情人节那天坐上了那列火车,从天津开往秦皇岛的火车,认识了Joe?

脸上薄薄的化妆棉忽地变成了BORGHESE的海底矿物泥,一块块墨绿­色­的硬泥巴似乎掉在键盘上,噼哩啪啦地响得令人无所适从。我的心脏却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跳跃、攀升。

他说,你只有相信Joe还没有死,才可以问我是谁。

Joe第一次和我握手的时候伸出的是左手,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左撇子。他说他并不经常这样,只是偶尔因为紧张才会忘了别人习惯的都是右手。

小时候Joe总是学不会用右手拿筷子,妈妈只好让他用右手拿着勺吃饭,现在他可以用一把搪瓷勺把快鱼里的刺全挑出来。直到他5岁时上小学,因为用左手握笔挨了妈妈的打,他爸爸才想起他们有一个远房的叔叔是左撇子。Joe的妈妈是一个喜欢“特别”的人,是那个时代少有的­精­英分子,高瞻远瞩。既然“送子娘娘”给她带来这么一个不同寻常的儿子,她为什么不能把他的“特别”贯彻下去?Joe学会了用左手写字。

来自面膜的第n+1种声音(2)

那时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了好几年,有了《聪明的一休》、《花仙子》、《铁臂阿童木》,有了骺死人不偿命的“萌芽”牌朱古力豆,有了上满弦就可以在铁轨上奔跑的小火车,有了大好几个尺码预备多穿几年的“梅花”牌运动衣,有了遮遮掩掩却更加引发暧昧联想的接吻镜头,有了戴蛤蟆眼镜穿喇叭裤的小青年,有了冒着背上“破鞋”头衔危险去做流产手术的未婚姑娘……但还不是一个热衷张扬个­性­的年代。Joe的与众不同不是“特别”,而是“异类”,这表现在别的小朋友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玩耍。他很郁闷。

小心翼翼的Joe很快意识到这是左手写字带来的烦恼,他便利用一切时间苦练右手写字的高超技艺。非常遗憾,Joe的妈妈再次因为自己的儿子竟是如此甘心平庸而打了他,自己也哭得伤心欲绝。而现在,Joe的左右手都会写字,区别是左手写的字向右斜,右手写的字向左斜,右手写字似乎更熟练一些。值得庆幸的是电脑的普及,Joe轻车熟路地掩藏起了自己的锋芒。而这又非Joe妈所愿。

但只要Joe一紧张,他还是会用左手,就像他给我写的第一封,字体是向右倾斜的。乔疑惑地问我:“你还有朋友晓得阿拉窝里相(咱们家)吗?”我惊得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幸好有面膜掩盖了我的慌乱。那时还属于我和乔的未被外界广泛承认的蜜月期。一封手写的信邮寄到这里,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我出生的那个世纪。一种失而复得的青涩幸福。

你有多久没有收到过手写的信了?

Joe以后,没人给我寄过手写的信,都是一封接一封的Email,附着在没有感情的数字二进制里。

我不想回答关于Joe的故事是否真实这样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要我怎样回答?我没有力气再去掉任何一滴眼泪。我所能说的仅仅是,“伪装者”的话把我吓着了。我急不可待地问了他是谁,并没有回答我是否相信Joe还没有死。

我亲眼看着Joe在我面前睡着了,睡得那样香那样甜,­干­净的小脸被从嘴角流出来的血弄得脏兮兮的。如果他还活着,他怎么可能容忍自己这样脏兮兮的?

其实我已经猜到了“伪装者”是谁,除了乔,还有谁会费尽心力去打听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只是,他为什么还要玩这种无趣的游戏?Joe已经不在了,如果我还要和乔一本正经地维持这段师生恋的体面,那我就是世上首例无心人,比《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露西还要无情。事实上,我已经够无情的了。

可他不是乔,乔在八个时区以外的英国做学术访问,这已经是第N次了,我都记不清他去过多少次,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学术要访问。显然,他不可能有机会玩这种把戏。我们约定过,他回来以后我们就做一个彻底的了断,尽管我并不认为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没有“了断”­干­净(从我拿到毕业证书的那一秒,我就确定我们之间已经没什么可“了断”的了),而一件事情如果到了该做“了断”的地步,也保证不是什么好事。这一点相信所有人都深有感触。

既然如此,那么他是谁?不过,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再是我亲爱的Joe。这不是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尽管我是那么热爱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是一个乐呵呵的老头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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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到晚游戏的人啊(1)

自从我的MSN上改名成“一天到晚游戏的人啊……”以后,我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白天,我扛着笔记本电脑去大仙的“油纸伞”写字。那家伙太重了,用“扛”一点都没夸张。大仙把我安排在三楼靠窗的位子上,他还嘱咐服务员不要放别的客人到楼上来,他认为我需要安静。多好的一个人儿啊!

三个月前我还不认识这位体贴的朋友。因为我的书里十分不客气地点名道姓地讽刺了他的“油纸伞”——外部装潢看起来就是一个报刊亭,班驳的绿­色­门框,油漆好像随时可以脱落掉在头发上;走进去九曲十八弯,坐起来肯定不舒服的座位分别隐藏在每个不明显的角落里,书架从天而降,个子稍高一点的人都会碰到头,跟盘丝洞似的;和座位一样,楼梯也藏在一个看似大水缸的“机关”后面,即使身高只有一米六的人也要猫着腰钻进楼梯口;二楼却装潢得像圆明园,当然是八国联军光顾之前的圆明园,据说墙上挂着的随便哪副画都值六位数,偶尔看到一两本线装古书,也像是摆设;而三楼,也就是我呆的地方,一半被装潢成时髦的咖啡店模样,一半装潢得像清朝遗老遗少抽鸦片的房间,竟有花梨木大床!后来我问大仙,最贵的东西是不是就在三楼?因为他的办公室就在这层。他说不是,最贵的东西就是一楼那些书,办公室在这层只是为了喝咖啡方便。

“你们这些小孩儿现在已经不爱看书了,我如果把书摆在三楼,你们连楼都不会上!”大仙说。

“那怎么不把书架好好地放在地上?吊在房顶上吓唬谁啊?”

“放在地上的书你们这些小孩儿会看吗?就得挑逗你们的好奇心!再者说了,敬书之人自然要把书凌驾于自己之上了……”

“那些书很贵吗?”

“什么贵不贵的?庸俗!知识无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长学问去吧!”

……

这些都是后话。写那本书的时候,我仅仅去过一次“油纸伞”,也不认识大仙。“油纸伞”给我的印象极为恶劣,我对它的评价只有四个字——人间地狱。大仙听到议论之后就买了那本书,读过之后万分气愤,辗转地找到我,并当众质问我为什么把“油纸伞”写得那么不堪。当时我正发愁这本书还没找到炒作的由头,他的出现比“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还要让我欣喜。我情真意切地告诉他:“­干­脆你告我得了,真的。”他听了连愣都没愣,哈哈大笑,我们就成朋友了。

说真的,直到今天我也不明白我们怎么会成朋友。大仙看起来像50多岁的,说起话来又像乌苏娜·布恩蒂亚,一肚子的百年孤独,可行动做派又再BOBO不过了(我丝毫不怀疑他在某郊区的House里包养着一个或几个面目可人­性­格好玩的“美眉”)。总而言之一句话,他是个怪胎!至于这么一个貌不惊人的“半大老头”是怎么搞到这么一大笔钱(“油纸伞”里的很多东西都是有国家三级文物证书的,文物局定期还要来做维护保养),那就又是一个迷了。不过,这位老兄对我真的不错,送我超级VIP会员卡,也就是说,全部免费——“你来我的店是给我捧场,还花钱­干­什么?”大仙气宇轩昂地说。这样一来我反倒不好意思光顾了,明摆着占人家便宜去的,我恨自己还没有那么心狠手辣,“超级VIP”也就一直闲着。直到有一天晚上十点多,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又在报纸上看见我的文章了,又着急跟我汇报感受。

他说:“我们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小孩儿怎么了?就那种男人的那点破事你也值得去写?不就是和两、三个女人睡过嘛!有空我给你讲讲我。不是我吹,我的经历比他丰富多了!”接下来他开始给我讲他的经历,大跃进、节粮度荒、上山下乡、回城下海、写字读书,现在是半商半读(书人)……和没说一样!我感兴趣的只有别人的情感经历。我的宗旨是,只谈风月,不谈风云。

电话听筒里传来一股浓重的威士忌味,我想他是爱尔兰咖啡喝多了——这个怪胎从不喝酒,而能让他醉的东西也只有掺了威士忌的爱尔兰咖啡了。他现在正处于那种七分酒意,晕乎乎最HIGH的境界,既不烂醉也不清醒,怎一个“爽”字了得?挂电话之前他向我提议,没事的时候可以到“油纸伞”来写字。

“老在家里窝着多腻味,换换环境,有助于激发你的创作灵感。我让他们谁都不许上楼,把空调全给你打开。你想怎么折腾都行!”

挂上电话,我看了一眼通话时间,1小时54分7秒,手机都烫人了。幸好我绝顶聪明,坚决支持###使用单项收费卡。

第二天我扛着电脑去了“油纸伞”,像是为了验证他的信誉度,考验他是否还记得“酒后”之言似的。他被服务员从办公室里薅出来,睡眼惺忪地瞄了我一下,马上一连说了数十个“不好意思”(唉,他也用了“不好意思”),掉头跑到卫生间里洗脸。此时是上午十点钟,我能在这个时候出门已是奇迹,可是我发现他慌乱之中钻进了女卫生间,比我还要奇迹。

“油纸伞”三楼的桌椅配置其实不适合写字,只是给自己制造难度,长期在这里打字,用不了五年就会变成长臂猿。但是在这里写东西会显得很矫情很做作很优雅很小资,给自己以外的人一种朦胧的神秘感,一副日理万机今日栋梁的模样。建议每个人都时不时地摆一个这样的POSE给所有人看,有助于提高自信心。

一天到晚游戏的人啊(2)

可是我觉得我很让观众失望,每当别人蹑手蹑脚地走近我,想看看我在写些什么的时候,他们只能看见CS的激战画面。我脑袋上戴着耳麦,“我是流氓我怕谁”、“哎呀,悟空,你也太调皮了”……这样的对白他们听不到。遗憾。

偶尔我也会认真地写上两笔,大仙说我的样子很怪。我用圆珠笔当簪子把头发绾住,脱了鞋蹲在沙发上,烟叼在嘴里,手上噼哩啪啦地敲。那样子虽然邋遢,“不过,也挺迷人的。” 大仙说了一句和乌苏娜·布恩蒂亚不般配的话,抽着烟的他,显得迷人。可惜Joe早就说过了,大仙不过是步他的后尘而已。

傍晚时分,来“油纸伞”聊天、喝咖啡、吃饭的客人就要比白天来买书、读书的客人多,被我霸占的空间陆续被列强瓜分。我继续戴着耳麦听从网上下载的天津话版《双截棍》,音量调到最大,流俗的享受。我不认为贝多芬就一定比周杰伦高尚,但周杰伦肯定不如贝多芬永恒。可惜小周同志比贝多芬更受年轻人的爱戴,且身边小妞不断绯闻连连,不像贝老爷一辈子只停留在写情书的份儿上。他的字体是向哪边倾斜的?

大仙亲自下厨给我做了米饭上洒了柠檬汁的海南­鸡­饭,等待我的溢美之词。可我在新加坡的时候肠胃没少被餐馆里的这种食品折磨,在健康与礼貌之间,我决定两权相害取其轻。

“禽流感还未被正式归为历史范畴,疯牛病很难烟消云散,口蹄疫­阴­影重重,如果看了《麦兜的故事》,又怎能对它的同类下嘴……”

“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吗?”大仙认真地看着我,一丝不苟地等待我的回答。

Joe,如果是你,你会说什么呢?

如果是我亲爱的Joe,他一定会很紧张地问:“宝宝,你想吃什么?”我会撅起嘴,别过脸去,告诉他我什么都不想吃。他知道我是在和他赌气,走过来,俯下身子,把嘴凑到我耳边,轻轻地问,更轻更轻地问:“好宝宝,到底想吃什么呀?告诉我,你想吃什么?就算你想吃天上的月亮,我也跑到天津的‘好利来’给你买回来!徐静蕾教导我们说,月是故乡的圆,饼是‘好利来’的好……”

这就是我亲爱的Joe!

Joe是没住过地下室的,Joe是名牌大学毕业的,Joe的第一份工作月收入六千元。只要有时间他就可以去埃及旅行,把好玩的埃及手鼓带回来。没有人在Joe的头上走过路。Joe在北京没有情人。Joe是北京小资物质世界里的一朵奇葩。Joe是我的Joe,谁也无法替代的Joe。

那么,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已经晚上8点钟了,这个时候我应该在凯歌的“生于1979”酒吧里继续当我的“六月之星”,还要蝉联“七月之星”、“八月之星”、“九月之星”……那个强迫我相信Joe还没有死的“伪装者”,为什么还不出现?

他真的出现了,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出现了,导致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分钟,像被按了“定格”键,一动不动。之后,我的眼泪开始流出来,不可遏制地流,我甚至都没有看他一眼就跑到卫生间去洗脸。我回来的时候,发现大仙差点揍了他。这和大仙的一贯表现一点都不像,他应该模仿十八世纪的绅士,用发音标准的法语说:“请您让这位女士单独呆一会儿。”

我想,大仙是有点喜欢我的吧?不然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呢?

事情是这样的。

他走过我的身旁,我没有注意到他。他像“油纸伞”里的客人或者服务员那样若无其事地走过我的身旁,我轻而易举地忽略掉了他,何况,我和大仙聊得正起劲儿。我们在聊什么是“后现代”?我的结论是——四不像的产物,什么流派的影子都有一点,打着“致敬”旗号的“抄袭”。这是昆廷·塔伦蒂诺说的。大仙说,“后现代”是懒人的产物,拿先辈们的经典来找乐。我觉得也对,只是叫法上的差异罢了。

“你也受不了了?”

他停在我身边,俯下身子,用一种我不熟悉的声音却万分熟悉的强调对我说。我听到了。我相信他是对我说的。虽然我并没有看着他,但是我可以确定,这话一定是对我说的!

除了Joe,没有人可以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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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话,只要微笑(1)

那是一列从天津开往秦皇岛的火车,下午的车,路上需要4个多小时。不知道列车员是怎么想的,竟然把软卧车厢里的床位当成硬座来卖,一张床可以坐五个人。我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八个人了,全是质朴的农民,瞪着惊讶好奇的眼睛看着我这个“天外来客”——我那时的装束可能确实有些怪异,微卷的长发上顶着一顶男式礼帽,古老的、爷爷辈的人才会戴的帽子。一位面貌体征不详的­妇­女半卧着蜷缩在我可怜的位子上,她的适应能力令我折服。可以想像我看到这副情景时的嘴脸,恨不得用眼神将人撕碎。

整个车厢散发着一种足以令人窒息的怪味,闷、臭、压抑、硫化氢、氮气、亚硝酸,我的心情更是糟得一塌糊涂。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我以为这样的日子里只有我会去海边找感觉、搞情调、玩失踪。如果现在是旅游旺季,我就没什么可抱怨的。可今天是2月14日,农历还没有到正月十五,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急着去秦皇岛?

我即使不累也要坐下,那是我的位子。看着那位蓬头垢面的­妇­女被迫从我的位子上爬起来,我有一点幸灾乐祸,还有一些于心不忍。我总是在争、在抢,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争不抢,我就会害怕别人把我忽略。有时,我觉得自己是一只任人宰割,又任人遗忘的小白鼠。

火车开动了,我长舒一口气,跑到过道抽烟,轻易地放弃了自己苦争来的位子。我宁愿呼吸自己喷出来的尼古丁,也不愿意闻别人的臭脚丫子味儿。乘务员推着食品车在车厢里游走,他看了我一眼,我也看了他一眼。他兜售的商品不能满足我愤懑的欲望,我抽烟的姿势在他眼里也算不上妩媚诱人。车窗外是青黄不接的麦田,道边有一丛丛不知名的黄|­色­小花。我的眼里就是这一片苍凉,我的耳边只有列车碾过铁轨时枕木的哀号。我知道我只是静静地站着静静地抽烟,可我也知道我的每一根汗毛都在张牙舞爪地等待尖叫。

这本是一个成双成对的日子,可是我逃了。我逃,是因为我不想过一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暗恋了三年的学长,竟在两个月前我提前预约和他一起度过情人节的时候告诉我,他的妻子怀孕了,与我得知他已婚是同一时间。而乔,他也不是我的情人,他只是一个三年来一直着急要娶我的人,而我看起来似乎也别无选择。这样的“别无选择”(或者说是不想选择),让我给自己涂上了忧郁深邃的墨蓝­色­。于是,我逃。我的逃,只是想让别人知道,不是没有一个我爱的人来陪我过节,只是因为这一天我不在这里,所以我才过不成节。我处心积虑地制造自己不在现场的假象,因我已把孤独随身携带。我渴望在这样的日子被人挂念,被怀念。可我又实在不值一提。我是那么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傻瓜。

车窗上我的脸因悲伤和对前途的一片迷茫而显得迷人,我着了魔一样地抽着烟。Joe轻轻走到我的身边,脸上还挂着笑,颇具默契地问我:“你也受不了了?”

一个可爱的大男孩!

他不是在向我发问,他只是在陈述一个基本事实——他已经受不了了。我不认识他,我的视线里从没出现过这么漂亮的男孩或者男人。可是我的目光冰冷,我的心比目光更为冰冷。我不想回答。

他对我微笑。

我的Joe永远都在微笑,只对我微笑。在我挑剔的目光下,我知道我已被他的微笑融化。他改变了我,而我,也改变了他。

他是一个又乖又好看还穿着西装的男人。七天后,我知道这个又乖又好看还穿着西装的男人有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在北京,收入很高,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我们同岁,生于1979,他比我大了差不多足足一年。

我是他的第一个情人。有情的人。

可是我呢?他是我的什么?

现在我已想不起当初是怎么在秦皇岛找到那家酒店的,甚至连酒店的名字都已忘记。谁也不知道我有多么渴望能够想起那家酒店的名字,没人知道。

我一直站在火车的过道里一支接一支地抽烟,以平均每十分钟吸光一支烟速度来搞坏我的肺,一路上我抽了整整一包“阿诗玛”。手机响过,响过无数次,我颇有耐­性­地一直听着《欢乐颂》的铃声,不接,也不关机,一直等到乔自动偃旗息鼓不再给我打电话。而Joe还在,一直都在,站在我的旁边,过道的那一侧,从没有离开过。

我并不需要他的陪伴,可他也一直站在那里没动,有时抽烟,有时看着我。七天后他对我说:“你的眼里装着一层雾,我没办法不看。我的眼睛舍不得离开。”

到站的时候,我们一前一后回到车厢拿行李,竟是同一个车厢。他只拿了一只公文包,里面可能装着手提电脑。我有四件行李,里面装着衣服、鞋子、化妆品、日记本和笔。

我们一前一后下了火车,我知道他在我身后替我挡住了那些归家心切向前涌动的人群,但是我没有说谢谢。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站台,没有冲过来拉我住店的人,这是淡季,我买了一张地图。我跳上一辆出租车,狠狠地关上车门。我好像听到Joe的喉咙咕咚一下,眼睛里写满了徒劳的绝望。只是好像。出租车的反光镜里看不到他的影子,直到驶出广场,我才相信我已看不见他。

我抱着被司机狠宰一刀的决心,让他帮我找一家在市中心的酒店,然后闭上眼睛。车停了,我张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家挨一家的商店、超市,滚滚的人潮、不停按喇叭的汽车……天哪,闹市区!计价器仅仅显示十二块四,我知道我遇到了一个诚实的好司机。

不要说话,只要微笑(2)

淡季,便宜。讨价还价一番,四星级酒店标准间,一天100元。我把行李丢进房间,自己冲到超市,尽我最大限度地抱回一堆红酒。

这里的超市没有我熟悉的“王朝­干­红”,但是有一堆奇怪的牌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我买了好多。

我用酒店的肥皂仔细地清洗了一遍浴缸,脱了衣服准备泡澡,服务员彬彬有礼地敲门。我裹着浴巾看着他,他巧妙地掩饰了自己的吃惊,然后递过来一个冰桶,里面冰着一支红酒,还有一对红红的蜡烛。他说蜡烛是酒店送的,今天是情人节。红酒是一位先生送的,就住在我的隔壁。

我叫他把酒和蜡烛放到卫生间,热水管开着,浴缸里冒着躁动的热气。我好像听到他的喉咙咕咚咽了一口唾沫,只是好像。他不叫西门庆或者梅乐士,他叫“服务员”,所以他走了。秦皇岛酒店的服务员还没有养成等着一个只裹着浴巾的女人给小费的习惯。对付准备把自己灌醉的女人,无论是什么样的男人,惟一的出路就是离开。

没有糖衣的炮弹(1)

喝红酒的时候,我不喜欢加冰块,也不喜欢加柠檬,更不喜欢往里面掺苏打。我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要这么侮辱红酒,就像那些所谓的艺术家煞费苦心地要给维纳斯续上手臂一样,想想都要吐了!

我看着那支Сhā在冰桶里像门大炮似的红酒,寻思着,它究竟要攻开我的哪道防线?

我喝了它,味道还不错,瓶子上的字母好像是西班牙文。你知道,我是不认识西班牙符号的,但我知道加泰隆尼亚盛产葡萄。我还知道西班牙的斗牛士们有世界上最漂亮最­性­感的ρi股,歌剧《卡门》中著名的咏叹调《爱情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原声大碟还不如张惠妹唱得带劲。我真没什么品位,这是有目共睹的。

在见到“伪装者”出现之前,我一直坚信那门“巴塞罗纳大炮”是Joe的礼物,籍此轰开一个明显不快乐的单身女人的房间大门。我还没有愚蠢到拿起电话接通隔壁的那位“先生”表示谢意,顺便核实一下送酒的人是谁,请他过来喝一杯。我喜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别人的好处,那么,我就不需要去回报或者回答、承诺、给予些什么了。而住在隔壁的那位“先生”也没有打电话来问我喜不喜欢马德里,也许他打过电话,但是酒­精­的温柔和热浴缸的魅力让我失去了听觉。后来,每次我问Joe有没有给我送过酒的时候,他总是微笑不语,所以我确信无疑,就是他!

现在,我开始怀疑,怀疑在我与Joe上演浪漫邂逅的时候还有一个旁观者。他看到了一切,所以知道一切,并且送了那支有毒的红酒。当然,他是一个仰慕者,像我这样自恋成­性­的女人只能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他坐在我的对面笑而不语,这个温柔的笑容和Joe像极了,只是有一点坏。他有一个最恰当的网名——伪装者。

大仙心有不甘地回到他的工作岗位上,时刻监视着我们这边的动静,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对“伪装者”这么耿耿于怀。在我的印象里,大仙是个喜欢制造艳遇、享受艳遇,也喜欢收容艳遇的人,这使得我们(这些生于1979或1979以后的“小孩儿”)都没有把他当成一个“老人”,压根儿就没想过年龄上他都可以做我们的父亲。要是说他和“老”沾边,最多也就是一个“老不正经”,他甚至动过穿鼻环的念头!

“伪装者”坐在我对面,长长的腿蜷在茶几跟前,双手手指交叉,身体前倾,因局促而显得优雅。我看着从头到脚都挑不出一点毛病的他,如果不是脸上那坏坏的笑容,他甚至比Joe还要帅一点。他不是脱胎转世的Joe,也不是乔的秘密特使,他叫槟榔,一个温和有礼习惯用右手握杯子热爱古龙小说和库伯里克电影的男孩。当然,他读过我的小说,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天蝎座男人,似乎还要比我小一点。神秘而富有魅力的天蝎座。

知道(部分属于猜测)他的这些情况之后,我的表情和语气明显地露出了不屑——我点燃了一支烟,几乎是斜着眼睛看他和他说话——我可不喜欢比我小的男人。

“你就一定比我大吗?你可是‘80后’作家啊。”槟榔提醒我。

“我是1979年出生的!”我也纠正他。

“是吗?拿身份证来看看!”他向我摊开了一只纹路清晰的手掌,并且不加掩饰地告诉我,他丝毫都没有想过这个举动将证明他有多么的不成熟,多么的孩子气。他真的太让我失望了。我为什么要失望?

我耸耸肩。此时,我宁肯吃让我痛苦的海南­鸡­饭,也不愿意理会这个“小孩”无聊无理的要求。

身份证上的日期告诉我,我出生在1980年1月1日,可我妈妈发誓说,剪断脐带的一刹那,她才听到电报大楼的午夜钟声,所以我应该生于1979年12月31日。她是母亲,她最有发言权。我相信母亲,也秉承了她的说法,并且坚定不移地对外宣称我生于1979年。可惜我违抗不了父亲的意愿,因为他非常肯定地说,我的哭声是和电报大楼的钟声一起响起的,嘹亮高亢波澜壮阔的哭声伴着铿锵有力沉静震人的钟声。从此,一个长期盘踞在我家,让我父母展开旷日持久争论的问题诞生了——电报大楼的钟到底准不准?为了平息他们的争论,我只好生在这么一个时间——己未年十一月十三日子时。这实际上是我的身份证顺从了爸爸的意愿以后,他对我妈妈的一种妥协。我倒是无所谓,一年可以过三个生日,收三次礼物,有什么不好吗?和爸爸妈妈过一次农历生日,和朋友们过另外的两个(当然是两群不同的朋友)。但当我降生后哭起来时,那时我的父母双亲有一个非常难得的一致的感觉——完了,怎么又是一个男孩?他们是那么迫切地想要一个小姑娘。

我是我那本分的父母一生之中,所­干­的惟一的一件“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儿。计划生育政策早在1979年8月就在这个城市蔓延开了,我的出生让他们分别扣了半年的工资,少调了一级。我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属小老虎的哥哥。而我,就是这么一个“小多”。

“小多”是我的小名,和我并不可爱的外表不太相称。哥哥夭折之后(冬天和同学跑到河面上玩,掉进冰窟窿里淹死了),这个小名就更加不恰当了。但只要能得到父母更多的爱和关照,我倒是不太在乎名字。那个被称为“哥哥”的男孩只有一张小学一年级戴红领巾的照片为证,我要是说我有多么爱他,那才是胡诌呢!

没有糖衣的炮弹(2)

可有时我也会想,我也许真的是“多余”的,总是给别人带来不幸。幸好我是一个不爱折磨自己的人,自己的问题,我总是轻易就可以推到别人头上,让别人来为我解决,替我烦恼。我可不喜欢承担什么责任,这点又和普遍不被看好的“80后”不谋而合。

现在我的问题是要如何面对槟榔这颗没有包裹任何糖衣的炮弹,他一下子就击中我的要害,知道Joe是我永远的软肋。我像所有遇到过这类事的人一样,迫切地想要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要么,他就是那个送红酒的人,要么就是酒店里的服务员或者列车上的那个乘务员。可他显然又都不是。

“想知道我是谁吗?”他笑眯眯地问我,这笑容和Joe是那么的相似,只是多了一分我不熟悉的狡黠,仿佛一切尽在掌握。“把你的手机给我。”他向我伸出了他的右手。

他在我的手机上按了几下,不一会儿,他的手机也响了。

“现在,你知道我的号码了!”

他把手机递给我,带着一股惹人生气的得意劲儿,我真想对准他的鼻子给他一拳。

“你的小说里,男主角总是用这种方法认识女主角的。是你教我的。”他更加得意地说,“故事还总是发生在夏天。”他的语气简直就是挑衅!

我得承认,我都快气疯了!“自取其辱”四个字马上闪现在我的脑子里,表现在我的脸上。

自取其辱!

他是我主动找来的,不是吗?

“你说的没错,但那是男主角才有的权利,和这个夏天无关。”我刻意把“男主角”三个字咬得很重,拿过手机就要删除刚才那个戏谑的罪恶号码。

他没理会我,站了起来,双手Сhā在裤子口袋里,一副把我看穿的嘴脸。

“婚姻,有时是一种不太高明的谋生手段,得用自由、欺骗和偷­情­来换。”他吸了一口气,节奏缓慢,用在朗诵拜伦诗歌时才会出现的强调说。

我的手立刻停止了一切动作。

他的脸上依旧挂着醉人的微笑,可在我眼里决没有比这更恶毒的笑了。他是怎么知道这句话的?哦,真该死!他竟连那个也知道!

他突然俯下身子,亲昵地在我耳边说:“别忘了打电话给我。”

他走了,得意洋洋的。

如果我说我现在已经恼羞成怒到想要杀了他的地步,你会相信吗?

但我真的没想到,49分钟后,我会再次见到他。

是他告诉我的,他给我看了手机上的计时器——00:49:07。他从转身离开的那一刻起开始计时,比他预计的提前了11分钟。

想听我的粗话吗?

把我的悲伤留给你(1)

我想是因为你不够温柔,不能分担我的忧愁。如果这样说不出口,就把遗憾放在心中。把我的悲伤留给你,你的美丽让我带走,从此以后你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把我的悲伤留给你,你的美丽让我带走,我想你可以忍住悲伤,假装生命中没有我,从此以后你在这里,日夜等待我的消息……

香莉到上海工作以后,小妖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但这是有一个过程的。在香莉离开的最初一、两年里,我认为小妖是一个泪腺过于发达且永远处于失恋状态中的祥林嫂(她自己也这样说过)。我不明白长得那么漂亮可爱像个洋娃娃的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倒霉,一个接一个地遇到不爱她的坏男人?

那时我自己的心情也不怎么明媚,正为要不要嫁给乔而苦恼(这和我能不能毕业休戚相关),学长的事还时不时地钻进我的脑子里晃悠一下,我更害怕卷入她不幸的旋涡之中(我还没有卑微到要用别人的不幸来衬托自己的幸福),何况她的故事我已听过多遍(我拿她的故事可赚了不少稿费)。但是后来有一天,也就是我生日的那一天,我正独自呆在租来的小屋里,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地搂着电暖气——乔又去英国了,父母还不知道我要嫁给一个比我大20来岁半秃的老头子,他们还以为我在专心准备“考研”呢!而乔,这个爱惜自己名誉甚于爱惜那颗秃头的吝啬家伙,甚至不肯为我租一间带暖气的房子,却还大言不惭地管这叫“阿拉窝里相”——他的上海话我总是需要翻译才能听懂。哦,真是受够了他!就在这时,小妖的电话来了。

她在电话里什么都没说,只是说她觉得寂寞,叫我和她一起出去玩会儿。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平时我可不是一个这么爽快的人。

我们约在“众鹏”见面。我像往常一样迟到了半个小时,她也像往常一样晚出门半个小时,于是我们同时达到。“众鹏”里的人很多,意料之中的。这里的老外和年轻女孩的比例大概可以达到1:4。Joe曾经不无悲哀地对我说起,在三里屯的酒吧里,就连那些只要不露出牙齿就完全可以消失在煤炭中的埃塞俄比亚人,都要比年轻帅气的中国小伙更受姑娘们的青睐。他不知道“众鹏”里的情形其实也一样,这些地方都没有“种族歧视”,只在乎口袋里的钞票是Dollar还是RMB。而我和小妖选择去那里的目的是因为我们的英文都很烂,达不到勾引老外的水平,所以也就可以放心地不被勾引。去别的酒吧可就没有这份清净了,总要忙着打发前来搭讪的闲人。而且,我们都喜欢热闹,“众鹏”这么热闹,真没理由拒绝。

属羊的孩子可能都有一些神经质,外表看起来温顺开朗,内心却脆弱自闭得要命,只有在热闹的地方呆着才能感觉不那么孤独,所以午夜前我们总是去“众鹏”喝个半醉。当然,小妖也生于1979,属小羊羔的,香莉也是,我们都是。我们是被“70后”的大哥哥大姐姐远远丢下的一批人,又有点不屑与“80后”为伍(当然,人家也不稀罕我们),所以我们只有自己努力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会实现!

小妖请我喝了红酒,还请我喝了香槟。我偷偷地感受着属于我的节日气氛,努力品尝着又老了一岁的幸福。我们还在舞池里跳了摇摆舞,流了很多汗,感觉很快乐,不停地笑,全是莫名其妙的傻笑。从“众鹏”出来以后,我们带着迷迷糊糊的脑袋又去了酒吧街,一到“生于1979”小妖就倒在沙发上睡死过去(这是她一辈子不许我说出去的事)。本来我们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了凯歌这个人(谁的脑袋在酒­精­的作用下可以清楚地分辨爬满胡子的脸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但凯歌忘不了小妖的脸和她那优美的睡姿,我是托了她的福才顺便被凯歌记住的。尽管如此,“世纪钟”敲响的时候(此时电报大楼上的那座钟已经N年不响了),小妖还是在一片欢闹的尖叫口哨声中爬起来,口齿不清地对我说:“生日快乐!”

为什么是“生日快乐”而不是“新年快乐”?

我惊讶地睁大眼睛张大嘴巴——原来,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

那一刻,我反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并为我以前说过的(她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那些刻薄话感到深深的悔意。在此,我非常郑重非常有诚意地向她道歉。我想,我们就是从那一刻成为我的字典里的“朋友”的。她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难得的是,还长得那么漂亮。这年头表里如一的人可不多。

不过,我相信做我的“朋友”毫无幸福可言,这实在不是什么荣誉。我只有在束手无策的时候才会想到他们,却什么也不对他们说,只是让他们看着我一口接一口地喝酒,一声接一声地叹气。我高兴的时候才找不到我呢!

所以,在经历了槟榔那样的倒霉事之后,我怎么可能放过小妖呢?令我高兴的是,她正和一大群朋友在酒吧街上的“部落地”里泡着。她不在“1979”,她要把一生之中惟一的一次醉酒的耻辱永远尘封在那里,发誓决不再踏进那里半步。这也就是我为什么会眧­乳­睦圃ぜ频呐雒媸奔涮崆傲11分钟的原因。他本打算先在“部落地”喝一杯,一个小时后再到“1979”等我,他料定我会在那里出现。这个家伙,他对我知道得倒挺清楚!

我的视力不好,又不肯戴眼镜,所以这个世界在我眼里比它本来的样子可爱许多。可我在乱军之中寻找小妖偏偏如探囊取物一般容易,小妖说她太倒霉了,一辈子甭想脱离我的魔掌。我劝她还是赶紧找个人贩子把自己拐卖了算了。

把我的悲伤留给你(2)

小妖还是老样子,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无辜地坐在“部落地”外面的铁椅子上,从她微笑时嘴角拱起的弧度来判断,她只喝了半瓶歌顿金酒而已。见我来了,她扬起一只小手招呼我过去。我拽过一把铁椅子,刚把自己安顿好,还没来得及看清这张桌子周围究竟有几个人,就发现槟榔一脸坏笑地朝我走来,一双手还Сhā在裤兜里。得意洋洋的嘴脸。

他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他有张嘴说话的企图。由于这个家伙的表现深不可测,我不知道会说出什么令我难堪的话,只好抢在他走过来之前腾地一下站起来迎上去,一手拉住他的袖子(盛夏还穿长袖衬衫的人是怪胎,即使是亚麻布的轻薄衬衫也不可以,要知道,我有多么渴望狠狠地掐住他胳膊上的­肉­啊),回头对小妖说:“我看到熟人了,一会儿见!”

槟榔被我生生拽着走出去50多米,然后才问我:“你想让我的衬衫变成坎肩吗?”

我没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想变回严肃的样子已经不可能了。

“你笑的时候真像一个宝贝儿。”

他的声音很柔,所以我才觉得耳根有点发烫。幸好没有路灯,他不会瞧见我这副“花痴”似的呆相。我们面对面站在迂回曲折的酒吧街若­干­支路中的一条路的中央,“部落地”的嬉闹声完全听不到,甚至连蝉也不叫了。偶尔有一阵微风掠过我的发梢穿过他的衬衫,我的长发飞到他身上,像在撩拨着什么。他低下头想去追寻那束长发,风却住了……

他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给我看,他对我说:“你让我等了49分钟,太漫长了,真的太漫长了。如果今天就是我们的余生……”

我没有让他把话说完,这种煽情的对白我比他拿手,别忘了,我就是­干­这个的!

“嗨!”他对着我的背影喊,我已经走出很远了。“你的书我全都看了,我……很喜欢它们!”他犹豫了一下才说。

我转过身,对他笑了一下,不是“宝贝儿”的那种笑。

“谢谢。”我说。

“那么……”他飞快地跑过来,“我们去那家酒吧喝一杯怎么样?你知道的!”他冲我挤了挤眼睛,好像我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的小秘密一样。哦,真该死,我恨死他这副模样了!

“你瞪着眼睛­干­什么?­干­吗不让我拉着你的手?别浪费了这个夏天……”

我以我所剩不多的青春向上帝发誓,我恨死他了!

他又在引用我小说里的话了。

他的每句话,都让我伤心地想起Joe,我最甜蜜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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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手拉小手(1)

Joe住在长虹桥下,那里的房租很贵,因为那附近有很多高得不像话装着宝贝儿小资们的写字楼。所以,我想我没必要再说别的了。

Joe很宠我,他每个月付2500块的房租还怕我住着委屈。我需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坐电梯跑下七楼去买。没有电梯的时候,他跑楼梯也要去,总是很快就回来。

他怕我一个人走丢了,我是一个爱迷路的小孩儿,所以由他去买。他还怕我一个人在房间里会害怕,我是他的宝宝,所以他很快就回来。况且,我是他的“小赖猫儿”,他喜欢看着我懒懒地不肯动弹的模样,标准的宝宝造型。但是有一次他没替我跑腿,那次我“大姨妈”来了。按照他的说法是AV了,Aunt Visits,姨妈来拜访。中国式的英语。

Joe不知道我要用什么牌子的卫生巾,他问我,是不是广告里的那种“我不要做木头人”?我笑了,笑他的样子。他捏着嗓子说广告语的样子真的太好玩了!我说,只要包装可爱的就成。他说:“你的内衣要是这个标准,我就可以办到,可是卫生巾……”

后半句话被我关在门内,我第一次没有和Joe一起走出这个单元。电梯里的小姐面无表情地坐在高凳子上按电钮,她穿着红­色­的马甲,梳着马尾辫,另一个电梯小姐也是这副打扮,她们惟一的区别仅仅是一个的脸盘儿比另一个更大一些、更苍白一些。我从没听她们说过任何一个字,她们知道这里每一个人住在几楼。我觉得这是一个奇迹,Joe笑我是“傻宝贝儿”。他说,问两次不就记住了吗?

开电梯是一项乏味的工作。我想,但猜测每个乘客的肚子里装着的故事也许很有趣。我不打算当电梯小姐。我怕天天在电梯里坐着把ρi股坐肥了,坐在电脑跟前打字已经让我的ρi股变得够肥了!

电梯小姐看了我一眼。我穿着Joe的短袖T恤没有穿内衣。也许我是故意的,我想让自己特别一点。在北京这样一个塞满物质时尚的城市里,怎么穿都不过分,不穿都不过分!我知道在这里我决不会是最特别的那一个,所以我根本没必要担心遭遇太多匪夷所思的目光所带来的尴尬。我要­干­一点在天津不敢­干­也不能­干­的事情,那样回去的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特别了。

没有人会因为我没穿内衣就觉得我特别,我是一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傻瓜。我把自己丢进这个城市,就不会听见乔在我耳边嘀咕那些我一辈子也听不进去的废话——你要学会负责啦……

我走在去太平洋百货的路上,一个人。那里的地下一层有一个超市,卖瓶子奇怪的啤酒,还有成|人用品柜台。我和Joe经常去,有他在,我不需要认路。他给我买好吃的巧克力,里面有可爱的杏仁,还有辣辣的速食面,我们比赛谁吃得快,他永远赢不了我。我们有一个美好的约定,和“宝贝儿”的约定——玩对抗­性­质的游戏时,Joe永远不许赢。这个约定对我来说是美好的。我还在那个超市里买过一支除烟渍的牙膏,不怎么管用。我买的时候很高兴,因为我以为天津没有,但是乔说超市里各种品牌的除烟渍牙膏都有。他拉着我去看了,果然比北京便宜好几块钱。他希望我为自己的浪费行为流下懊悔的眼泪,我做到了,像河马一样地哭泣。因为我连一只特别一点的牙膏都买不到。我的人生还有什么奔头?

我在天津的时候很少逛街(现在当然不一样了),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写字,我还不许乔理我(那样我就可以专心地想着别人)。我在北京时花在吃喝玩乐上的时间太多了,我要对我写的字负责。这不是乔教给我的,我无师自通。

我后悔没带Joe买给我的手机出来,我太高估自己的认路能力了,我有点不认识路了,我还有点害怕。

太平洋百货,在哪里啊在哪里?手机啊手机,我是你的奴隶。手机啊手机,我爱你一万年!太平洋啊太平洋,你在哪里啊在哪里……

我想像着此刻手机忽地响起,震耳欲聋,Joe盯着屏幕上乔的名字闪啊闪啊束手无策的样子,我就又笑了。

Joe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说,我的傻宝贝儿啊,你要是走丢了可怎么办啊?我要是找不着你可怎么办啊?

我对他傻傻地笑着,觉得自己没带手机出来也挺对的,否则就遭不到他这样的关心了。我喜欢有人挂念,我喜欢被别人觉得很重要,我喜欢Joe担心地跑出来找我,我喜欢他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电梯都不坐就跑下楼来找我,我喜欢听见他焦急地喊我的名字,我喜欢看他找到我以后欣喜若狂地长舒一口气的样子,我喜欢他拉着我的手说“我的傻宝贝儿啊”,我喜欢这个身上香香的男人。他总是让我觉得我对他是那么的重要。

“北京,一个凝聚太多梦想的地方,太多人在这里流浪,雕刻着自己的梦想。心在这里谛听拖鞋、布鞋、皮鞋、高跟鞋、脚底板与水泥、瓷砖、柏油马路、木地板、土地摩擦的声音……”

嗨,我亲爱的Joe,别这么认真地听我说这些假仁假义的废话好吗?那是说给乔听的,我们得把它当成笑话来听。对着我亲爱的你,我才不要说这些呢!北京是一个和任何地方都不会一样的地方,它是我们祖国的心脏啊!所有人都是抱着物质梦想来这里的,要么就把钱花出去,要么就赚回来,别听他们那些为首都建设添砖加瓦的屁话。只要我们的心脏不超负荷,我们就要勇气地往这里扎一头,狠狠地扎一头!

我们小手拉小手(2)

所以,我亲爱的Joe,亲亲我的嘴好吗?我保证不会把你的舌头吞下去的!给我的嘴­唇­盖个章!好吗?

Joe,你有没有发现我是一个说话从来不算数的小孩?一个坏小孩,一个说话从来不算数的坏小孩。我说过的话从来都不算数,我这样的坏小孩为什么从来没有遭过报应呢?

Joe,世界上有报应这回事吗?我会不会遭报应?

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

这是我跟《樱桃小丸子》学的歌,我只会唱这一句。乔喜欢看我穿着胖胖的Hello Kitty拖鞋在床上一边蹦,一边拿着话筒唱歌的样子。

我和Joe的手拉在一起。我的左手和他的右手拉在一起。我们在街上大步走。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太阳很大,地球在自转与公转的双重作用下,我们的影子变得很长很长。

我拉着Joe的手使劲儿摇晃,我大声唱着歌。走,走,走,走,走!我们小手拉小手……Joe开心地笑着,像个货真价实的孩子那样笑着,艳若桃李。他说,我的傻宝贝儿呀,你别摇了,我都快走一顺儿了。

Joe的指甲很短,修剪得很­干­净,瘦瘦长长的手指长得特别匀称。我也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我买很贵的面膜敷在手上。Joe说,你的手真好看。我说,那是因为我很用心地保养。Joe说,你的后背比手还要好看。我说,那是因为我的手够不到我的背。他不搞不懂这里面的逻辑关系。一双美丽的手,一个美丽的背,美丽的手为什么会破坏美丽的背?

我没告诉Joe我的逻辑课是不及格的,连补考都没及格,所以别“夸奖”我说话没有逻辑­性­,因为我不及格!不及格才是老大!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逻辑课不及格更能证明我没有逻辑­性­的?所以,不要要求一个没有逻辑­性­的人说话符合逻辑。但是后来,临近毕业的时候,我终于来到了乔的办公室,然后我的成绩单上逻辑那门课就及格了。

Joe的右手拎着一个小小的塑料袋,上面有红­色­的“太平洋百货”几个字,里面有一包小小的卫生巾,白­色­的包装,十片装,一个好陌生的牌子——ABC。你听说过这个牌子吗?你用过这个牌子吗?你觉得这个牌子适合我的气质吗?你觉得它和我的­内­裤还般配吗……

Joe!你回答我啊!你快回答我啊!你没发现我正在努力制造笑料吗?你不觉得你现在应该配合我吗?你没看见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吗?Joe!你说话啊!你快说话啊!你知道我最害怕你不说话了,你快说话啊!快和你的宝宝说话啊!Joe,Joe,Joe……你觉得我流泪的样子像不像大河马?

Joe,送我回家。Joe,帮我拿行李。Joe,带我去火车站。Joe,对我笑一笑。Joe,你会爱我的,是吗?

Joe,记得我不在的时候少想我一点。Joe,记得一定要在北京找个情人。Joe,记得我来的时候把她赶走。Joe,记得勤洗澡勤换床单注意个人卫生。Joe,记得把我专用的Hello Kitty拖鞋放进柜子里。Joe,记得去看我给你发的Email。Joe,记得别给我打电话发短信。Joe,记得我们在天津是陌生人。Joe,记得我是你的宝宝。

Joe,再给我唱一次《­肉­麻情歌》吧!

“太习惯不知不觉走到你门外,沿着月光的小径夜深更自在,唱一首­肉­麻情歌不谈有多爱,太露骨的话恕我说不出来……”

Joe,这首歌真的太适合跳舞了,下次我一定跳给你看。

我和Joe的手拉在一起。我的右手和他的左手拉在一起。我们在街上大步走。太阳很大。我穿着Joe的短袖T恤。我没有穿内衣。我想说我忘了。我应该这么说的。也许我是故意的。我想让自己特别一点。

我知道我其实没有一点特别,我只是爱玩心被捏碎的游戏。我的心,还有别人的心。

我的手,现在被槟榔拉着。我们小手拉小手……

跳啊跳(1)

那天,到底还是小妖的电话救了我的命。

当我冰冷的手指被槟榔握住,就要像一只风筝跟着他胡乱飞舞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还是震耳欲聋的《欢乐颂》。

我终于清醒过来,剔净了脑海中那些杂乱无章的片段,再一次无比坚定地相信Joe已经死了。眼前这个时而浪漫得无以伦比的忧郁王子,时而诡计百出貌似风流倜傥的令狐冲,实质上只是一个卑鄙小人。他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了一点我的私事,再加上看过一点我写的东西(这点我还是很高兴的),就跑到我跟前故弄玄虚装大尾巴狼。我决定从这一秒钟将记忆刷新。F5、F5、F5!

我向“部落地”走去。走得很快,风扬起我的长发,把一切都甩啦甩啦!

“你永远不会给我打电话了是吗?”

他的声音不大,尽管我的脚步没有停,可我的心还是颤了一下。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哀伤,那么的无助。我不是铁石心肠。

“可是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他扯着脖子喊,“你的每个小说里的女主角,不是都等着男主角给她打电话的吗!”

他的表情一定很得意,还很捉狭。我几乎就要转过身冲回去,一把揪起他那件引以为荣的亚麻衬衫领子,恶狠狠地对他说一句:“TMD!”

淑女是不说脏话的。

“嗨,那瓶西班牙葡萄酒的味道怎么样?”他在我的背后用极端戏谑的口吻问道。

我刷地一下回过头。

同样是这一天,纷繁混乱的这一天,我再一次醉倒在酒吧街上,刷新自己创下的记录。据小妖说,我又一次冒着穿高跟鞋崴脚的危险站到了桌子上,发表了热爱文学、视文学为毕生情人的宣言,最后还是她拯救了我,把我拣回家。惟一不同的是,这次我还逢人必问:“你说我是‘80后’吗?我怎么会是‘80后’呢?”她的朋友颇为理解地表示:“作家都这样。”还是据小妖说,那个被我拉走的男人,在我最激动的时候突然出现,把我从桌子上抱下来。我着陆之后反手就是一巴掌,他被我打得目瞪口呆,但依旧保持风度翩翩。当他觉得我清醒了一些(而那恰恰是我进入昏睡的前奏),他用一种哀伤甚至绝望的口吻质问我:“年份真的那么重要吗?无论生于1979还是1980,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坚决不承认,我的记忆里没有,我为什么要承认?这点我和小妖不一样,她是醉过一次丢了丑(她认为的),就发誓永不再来。而我如果和她一样的话,那就什么地方都不用去了。

“那好,你告诉我,昨天一共有几个人?”小妖问我。

鬼才知道!那种情形下我连自己的脚趾都能数出11个来,何况有几个人!

“说不出来吧?还嘴硬!以后你生了孩子就由我来卖,你自己卖肯定赔……”

以上是转一天晚上我和小妖再次出现在“部落地”以后的对话。有时候我真佩服小妖,白天朝九晚五地上班,晚上晚九朝五地娱乐,难道她不用睡觉的吗?而且一点黑眼圈眼袋都没有,把我嫉妒得要死。

“哎!”我叫住了酒保,想找他再要两瓶。

“你不是‘80后’,你真不是‘80后’!我现在忙,一会儿聊,3点就下班了……”

酒保忙不迭地对我说,小跑着给客人送酒去了。小妖坐在我旁边吃吃地笑着,见我瞪她,笑得更加肆无忌惮。我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死也不肯去“1979”了。

“昨天大仙给你打电话了。”小妖终于不笑了。

“是吗?说什么了?”

大仙今天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可没提昨晚给我打过电话的事,只是不疼不痒地问我昨天和谁Happy去了。现在小妖一提大仙,我马上就想起了该死的槟榔。按照我的小说中的惯例,昨夜槟榔是不应该睡着的,应该在今天早晨,一个他认为合适的、于我却是最不讨好的时间,打来一个注定要挨骂的电话。然后我们将在这种女方坚决排斥、男方百折不挠的模式中展开一段夏日恋情……天哪,难道我的小说竟在进行这种愚蠢的重复吗?我竟是这么没有想像力的吗?可是,他没有。我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看过我的小说。

“没什么,就是问你在哪儿,还嘱咐我别让你喝多了。那个老家伙不会是爱上你了吧?——老乔还没回来吗?”

我心不在焉地告诉她乔还没有,至于大仙会不会爱上我,我想只要他不是自杀没勇气,还想我帮他一把的话,他就不会选择“爱上我”这条路。我是什么变的,他是最清楚的。可是乔……唉!所有人都认为尽管我有一百万个不愿意,可能还会有红杏出墙的记录,但无一例外地认为我最终还是会和乔结婚的。一个“80后”作家嫁给她的导师,不也是一段佳话吗?

“老乔也没给你打电话?”小妖又问。

离婚

我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一个词、两个字、没有标点符号的语言。像半年前毫无征兆地蹦出“私奔”一样,那可把乔吓着了。

而现在,被吓着的人是小妖。她把嘴里的酒喷了出去,咳嗽了好半天,用纸巾抹了好一会儿眼泪,然后才平静地对我说:“太好了,回去我就告诉我爸我妈,让他们别老着急给我介绍对象,省得跟你一样,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

这个消息对小妖来说确实很意外。事实上,自从Joe被那辆车撞飞出去,做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运动落地之后,乔曾经试图用一个年轻人的血来教育我要学会对活着的人负责。我努力过,我甚至说服自己,Joe也不希望我从此失去生活乐趣,成为一个没有拿到营业执照的寡­妇­。他是希望我快乐的。可是,不行,我真的做不到。我的快乐不是建筑在稳定的婚姻基础上的,而是要和我所爱的人在一起。我是一个唯爱主义者,我鄙视弗洛伊德,要我忘记Joe,还不如让我先把自己忘掉。

跳啊跳(2)

所以我更有理由要和乔分手了,根本没什么好“了断”的!在此之前,我已经从他家搬回以前住过的小屋,偶尔回家探望父母(可怜的爸妈在确定我死也考不上研究生之后,就放任我在外面生活,还以为我是为了安心创作呢)。而整日沉湎于酒­精­,在别人眼里也符合­精­神世界悲伤到自甘堕落的人的外部表征。遗憾的是,小妖并不知道这些。Joe的故事除了我和乔,现在再加上那个槟榔,没有人知道。哦,对了,还得加上创可贴!他可是我心目中的罪魁祸首。

“创可贴”是我的第一本书里一个人物的名字,是个典型的小配角儿。但是现在我说起的这个“创可贴”虽然也是一个小配角,却决定了主角的命运。如果没有他和我一起联袂出演私奔的闹剧,Joe怎么会死呢?顺便说一句,这个创可贴不喜欢女人。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所以我们的私奔只是一个游戏,好玩的游戏。

应该承认,我很懒,最讨厌给小说中的人物起名,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我小说中的女主人公都叫“虾米”,男主人公一律叫“达”或“达仁”,这要看编辑对字数的要求是多少。只要用着顺手,轻轻敲击几下键盘,我常用的人名就会跳出来,我何必麻烦自己再去起什么新名字呢?

很久以前,但也许不是很久,那时我的Joe还好好地活着呢。我问Joe,如果让他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他会叫自己什么?Joe愣了一下,我赶紧补充说,我想写个小说,但我想不出有意思的人名,我不想浪费那个脑细胞,所以我就想问问你。这不是心理测试,你随便说好了。

我经常和Joe开这种不怎么高级自己却觉得很好玩的玩笑。比如,我让他双手交叉,告诉他这是一个智商测试。他乖乖地照做了,然后问我他的智商是高还是低。我说很低。他问为什么?我说:“我让你交叉你就交叉啊?不是IQ太低是什么?”然后我笑起来没完没了,Joe说我是小坏蛋,他说我如果再淘气,他就不给我买巧克力。所以问Joe的英文名字之前,我必须提前说好了这不是测试,我喜欢他给我买的巧克力。饱含爱意的巧克力,只给宝宝一个人吃。弄清楚了之后,Joe说:“Joe,j-o-e,Joe,乔。”这下连乔的名字也有了。

Joe——嘴巴微张三分之一,嘴­唇­无须用力,舌尖轻抵下牙,走一点点鼻音——Joe。

深情地。

像永恒的爱人那样深情。

你会发现,你也流泪了。

“是呀,赶紧通知你爸你妈,然后他们就会说——人家没结婚的都要离婚了,你连一次婚都没结过!”我知道现在不是谈这个问题的时候,所以我决定开玩笑混过去。

“哎哟,你这个家伙,你可把我逗死了。”这是小妖迷人的口头禅,所有没有幽默感的人都喜欢给她讲笑话。“老实说,你是不是有外遇了?”

我被她问得一愣。这个世界上竟有那么多人知道Joe的故事吗?

“那个大仙为什么那么晚还打电话给你?你不是有‘恋父情结’吧?你们……到底……”她很暧昧地笑着问。

我松了一口气,很真诚地否定了,尽管我的上一本小说里出现过这种迷死人的“忘年之交”,但不代表我就是里面的那个“我”。于是我告诉她我决不是悠悠那样的女孩,打着有“恋父情结”的旗号天天和有钱的老男人在一起厮混,至于为了什么,我不说你也知道。悠悠无时无刻不在做着明星梦,她总说在通往成名的道路上总是要有所“牺牲”的,而左一个“潜规则”右一个“­性­丑闻”把她给闹的,简直把这种“牺牲”当成了必由之路。真不明白她­干­吗要鄙视泡泡?至少泡泡还要比她(有时也包括我们)真诚些。可转念一想,我又觉得还不如承认我有“恋父情结”好呢!不然,我为什么要和跟戴安娜王妃年纪一样大的乔在一起呢?

我和乔都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们竟是因为那么不光彩的原因才走到一起的。是的,我们之间还真说不好是谁先勾引了谁。我相信我那两份分别为58分和59的逻辑试卷,其实是很容易突破60分大关的。那些主观题的得分其实就是在阅卷的时候“手一哆嗦”的问题,往这边哆嗦一下,我就及格了,往那边哆嗦一下,我就不及格。而事实证明这并不是我恶意的主观臆断,乔就是那么又把我的成绩“哆嗦”成及格的,还是一个恐怖的65分。我要那多余的5分有什么用?但是,我需要一张没有瑕疵的文凭,这是支付四年声­色­犬马生活的支票,是对父母的交代。而乔作为一个老鳏夫,被他的女学生“追逐”,也实在是一件有面子的事。

嗨,我亲爱的,你看出来了,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我也不是一个好宝宝,更不是什么小仙女。我没有迷人栗­色­的卷发,也没有纤细的脚踝,更没有吃糖果看好莱坞海报这些可爱的嗜好。我惟一的优点仅仅是懒而已。既然在我被学长狠狠地甩了之后,就有机会享受这种唾手可得的物质生活,还有一个光明正大的头衔——教授夫人(虽然不怎么响亮)——那我还犹豫什么呢?嫁给乔也不是什么坏事,以前见面要鞠躬以示尊敬的校长将是我们的证婚人(我们终于可平起平坐了)。师生恋,足够乔在这所三流大学里臭屁一段时间了!我已经不需要说服自己什么了,一切痛苦矛盾的内心挣扎只是做做样子,给自己看罢了。对这种合法的或者不合法的夫妻生活我一向没什么特别要求,“学长事件”之后,我要的仅仅是一个可以全心全意爱我的人,找到我的亨伯特·亨伯特而已。乔是的。当然,Joe也是的。不过,三个人的游戏总要比两个人玩得起劲儿,不是吗?在我对着Joe那对深情的眸子深情地说出“我结婚了”这个谎言的时候,我就明白,我只是想让无聊的生活稍微多一点颜­色­,我觉得这并没有错。乔当然也可以,Joe当然更可以,我并不在乎我在他们那里是第二还是第三,排到四五六七也可以,只要他们能做出“你是我的惟一”的姿态就可以。就可以,没问题,真。我可以做到。

跳啊跳(3)

婚姻,有时是一种不太高明的谋生手段,得用自由、欺骗和偷­情­来换。

“不过,我觉得你就算要离婚也得等乔当上副校长之后,那样才比较有面子,赡养费才够多嘛……”小妖很善解人意地拍了拍我的大腿,凑过来对我说,“我会为你保密的。”

亲爱的小妖,你认为我有什么秘密吗?你认识大仙或者别的什么男人是我的秘密吗?我最大的秘密就是Joe,自私到不想和任何人分享,即使是你或者香莉。

七日(1)

那毛衣是橱窗里摆着的,黑­色­,开襟,半大,无扣,惟有一条带子系在腰间,人民币售价1200元整。

我一眼便恋上了它,想着穿上之后享受众人艳羡的目光,笑了。可因为价格实在高得超乎想像,连走进去试穿一下的勇气都没有。那一年,我19岁,是个会把­精­力放在学习以外所有事情上的年纪。

我从没对人提起过我暗恋过那样一件毛衣。如同暗恋一个人会偷偷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知道他的一切喜怒哀乐,却不会向任何人说出一样。说出去就是单恋,而非暗恋了。

暗恋的感觉是有点痒,还有点疼,总的来说却是欢喜的,最奢侈的愿望便是拥有。我暗恋过的人让我这样朝思暮想,不成想,对那毛衣也是这样痴心一片,想是太过虚荣,又太爱臭美了。每每快要走到那家店前,总是莫名地激动紧张。而走到时,却又慌张快逃,只敢那么偷偷地瞟上一小眼。它还在,踏实了。

过年时,领了压岁钱,再过那店,赫然看到“全场四折”的字样。贵照旧是贵的,买下也会觉得心疼­肉­痛,但总是可望且可及的了。圆梦。

大模大样地走进店子,理直气壮地要求试穿。可镜前的自己却与那毛衣是那么的不配。许是期望值太高了,许是自己身材不好,许是那毛衣剪裁有问题,而我却偏偏恨上了那个“四折”。它碎了一个梦。宛若向那恋着的人表白遭拒,伤了面子事小,伤了心却真。

后来,添了一个怪毛病,穿上毛衣就痒,起红斑。本不是什么娇贵的人,吃几片“扑尔敏”,随它去了,从此只穿绒衣。绒衣是那小店里便有的,便宜,也舒服,摸爬滚打全不用经意。想那毛衣还是金贵了些,与我不搭,从此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现在习惯穿着睡衣写小说,笔下的女子永远果敢坚定,即使会错,也要去做。我让她们对自己说,也许将来会后悔,但那是将来的事。现在不做,现在就会后悔。所以,做。义无返顾。我不后悔暗恋过那件毛衣,后悔的只是那时没勇气去试,白白浪费了那一往情深。

可小说终归是小说,流年游弋,我已知很多世事是有“合不合适”之说的。再不要轻易恋上什么了。无论什么。而我也似刚才意识到,我虽不再轻易恋上什么,却很迷恋数字“7”。如果我能在1977年7月7日这个日子出生,那才叫天随我愿呢!可顺理成章地联想一番,我的生日PARTY将在高考的第一天举行,也是痛心疾首。

七天之后,槟榔给我发来了一个无法拒绝的短信——想见Joe,下午三点半到滨江道南京路交口的天桥上来,过时不候!

不知这又是槟榔的什么花招,我的第一反应是打电话过去把他臭骂一顿。

别给我打电话,我不接。别坏了你小说里的规矩。

他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

To be or no to be?

这是我的问题。

整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当中,最繁华的30米就是滨江道南京路交口的天桥,周末下午三点半,又是一天当中人最多的时候。时间、地点,一切的一切总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就在我决定放弃这无意义的冒险之时,槟榔的一记催命短信袭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他真的死了,我是怎么知道的?

不如虎|­茓­,焉得虎子?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武松打虎!

但,无论如何,这都是最后一次。

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迟到了30分钟,没法子,决定出门的时候就注定要迟到,与我是否在意Joe无关。不知为什么,一路上我总是要看看手机是否还在,也许是潜意识里我认为槟榔会模仿美国电影里的蹩脚情节,在最后一刻改变时间地点。这或许也是我期望的?

槟榔还是那个槟榔,让人琢磨不透的槟榔,他再没有一丝讯息传来,我反倒惴惴难安。

车行至长春道就再也动不了了,司机师傅好心让我下车,我随口一问,司机师傅告诉我说,有一个商场开业,邀请模特队从天桥走过做表演。我心里一惊,忙问是几点开始的?司机师傅指了指从天桥垂下来的大布标,上面写着“三点十八分,著名模特现场与您零距离接触,届时将抽出若­干­幸运顾客”云云。

再无半点疑虑,我又被槟榔戏弄了。

下了车,被人潮推着向前涌,那些不知从何处抓来的“模特”依旧在天桥上来回走动,两侧天桥下更是叫人围得水泄不通。仔细一看,原来那里有模特们的临时更衣室,似乎还没有屋顶。难怪。这商场想出来的新噱头还当真叫人吃惊,选的地点也别出心裁,最­棒­的还是那槟榔,竟吃准我是决不会知道今天这里有这开业庆典的。

几个模特做完一组表演急着换衣服,我不知怎的已被人推到最前排,恰好挡住一个模特的路。那模特随手一推,口中说道:“让开!”我一个踉跄,却未气,满是惊讶。那模特竟是悠悠?

照悠悠自己说的,她已是著名广告模特,身边有经纪人、保姆如影随行,早就脱离“临时走台”这可怜的(连她自己都瞧不起的)境地了。她若是不出声,我还认不出这上身只有一件胸衣,下身只有半截露臀短裙的人是她!她的脸早就被油彩弄破了相。我若是生于1983,到了她这把年纪,还没在模特这个名利场里混出名堂,恐怕早就编出比她更炫更美丽更可爱的谎言来哄旁人了。

七日(2)

“时装表演好看吗?你应该多做户外运动。”

槟榔的短信。

“油纸伞”还是跟惯常一样,立在路边。那腐败的绿­色­还是那样陈旧,我却忽然萌生一种莫名的感觉,兴许某一年的某一天,这里将会成为永恒的田园。被人戏耍过却总也没有机会反击的人,总是会萌生这种“归隐”之意。

我一向不喜欢“码头”、“港湾”、“驿站”这些字眼,自然是说,我不喜欢短暂不踏实的感觉。而我又无力抗拒那飘摇的、不稳定的感觉带给我不可名状的享受。也许,待我老去,我会明白,也许,我永不再有老去的机会。

“油纸伞”的一楼很热闹,这是我没有料到的。问过服务员,大仙不在。那服务员喜得什么似的,连和我讲几个字都嫌多余,拿着一本书往人群里冲。我绕到后面一望,是夏无力在签售。

我和夏无力是相识的,见过几面,在不同的活动上。和外界对她的看法不同,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真诚的人。她像豹子一样疯狂,疯狂地嘶咬、毁灭、鞭笞这世界,我总觉那并不是她本身的气质,而是被逼出来的。她实际是一个温顺的人,只是没人能给她那种她想要的暖。当然,这些观点我没有和她交流过,也就不知对错。倔强的人,从来不给别人认为她软弱的机会。但是我喜欢她,因她比我小,比我勇敢,但愿也要比我坚强。

我拿了一本她的书,站在人群外。远远的,有几个已经得到签名的高中生悄悄议论我:“她是不是她的经纪人?”我听了,一笑。

我穿了一条鹅黄底绿­色­碎花长裙,一件黑­色­低胸背心,戴着一副要命的墨镜,看起来的确很神秘。

夏无力那里的人少些了,她抬起头,看到我。我们相视一笑。我走到她面前,把书摊开,她签名时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我们随口聊了几句。

是大仙把她找来的。我从来不知道大仙和这些“80后”风头浪尖上的人物,有这等密切的往来。他这人愈发显得不可思议。

临走前,夏无力告诉我下周末,北京有个圈内的诗歌朗诵会,还有乐队伴奏,我有兴趣的话就去,到时给她打电话。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顾城,那个和安徒生一样可爱的小木匠,脑袋里塞满了心碎的幻想。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是Joe教会我的。

“嗨,夏无力,你好吗?我在德国就听说过你。”

槟榔拿着夏无的书来找她签名,不曾看我一眼。忘­性­之大,记忆之坏,闻所未闻,今日才见。

“小多,你也帮我签一下好吗?”

夏无力给他签完,他又转向我。我永远无法拒绝别人对我的好意,无论这“好意”背后隐藏着什么。尤其是他拿着的我的三本书,明显是看过很多遍的,已经翻旧了,变厚了。

他递过笔,我接了。翻开第一本的第一页(他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我准备签名的地方有他写的字,向左倾斜的字——请走开,我再也不会爱上谁。

我看他,他也看我。我的眼前起了雾。那里有一片海,一片因寒冷而变得分外温情的海……

七天,我明白了一切。

当我还在为不知自己是女孩还是女人而苦恼时,那七天让我决心以一个女人的姿态去面对这个世界。

那绿­色­的绒线衣裹着我,我看着正午的阳光照耀下泛着金光的海面。初春的风卷起浪花袭击我的帆布鞋子,不躲也不闪。冷让人清醒,冷让人勇敢,冷让人决绝。

“你的眼里装着一层雾,我没办法不看。我的眼睛舍不得离开。”

Joe轻轻地对我说。我像是认识了他一辈子似的,不回头,也不显得惊讶,仿佛我早就知道他会站在我身后,只要我不说话,他就可以那么站一辈子。

“请走开,我再也不会爱上谁。”我说。

我对自己说,有生之年我决不会再给学长打任何一个电话。但我为什么至今仍在用同一个电话号码?

有生之年我要和乔相守到老,谱写一曲爱的童话。但我为什么至今仍不肯接他的电话?

“你相信那个神话吗?在沙滩上挖一个坑,对着大海说出你的心愿,然后把坑填平,你的愿望就会实现。”

Joe说。Joe做了。

“我希望和眼前的这个女孩在一起,我爱她。”

他说完。他做了。那片沙滩上有一个幼稚得令人心动的小坑。

他是怎么爱上我的,又或者我是怎么爱上他的?

十七个七天之后,我按照他留给我地址找到了他,事先没有打过电话。

他说,今天起床我就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原来是你来了。

我对他说,你的愿望实现了。

当然,我还说了很多别的话,最重要的一部分却一直没说。

第二本书的扉页上,写的就是这句话,槟榔写的,向右倾斜的。

你的愿望实现了。

“Joe在哪儿?”

我知道“油纸伞”里没有Joe,但我还是要这样问他。

我打开了第三本书,我的照片下面只有三个大写的字母——J、O、E。

像小说那样生活(1)

故事的开始总是发生在我喜欢的夏天。也许是学生时代留下的“病根”,夏天是一个该休息的季节,手头上的工作都要做一个了结,于是我的夏天便有机会走出家门,去发生那些只能在夏天发生的故事。夏天本就应该躁动难安,不是吗?

我知道我又被槟榔戏弄了,这感觉似乎已不像初时那么强烈。我看着照片上的英文字母,视线重又变得模糊。这和以往的惯例不一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应该是强大的,不能轻易被撼动的,她应该玩弄男主角于掌股之间。现在怎么反过来了?

新剪的刘海耷拉在我的额头上,我把自己藏在丝丝细发之中,没有涂睫毛膏,我一点也不担心哭过之后会变成熊猫。就是真的涂了我也不怕,我买的睫毛膏全是防水型,还有香莉送的,50度热水都洗不掉的防水型。迷宫一样的“油纸伞”在我逐渐由弱变强的哭声中突然显得空旷起来,槟榔形容我那时的眼睛用了一些非常可怕的词语。他说:“你的眼睛明明是在看着我,可我从里面却什么也看不到,你的眼睛给我的感觉是没有焦点的。我真的不知道你得过那种病,不然我一定不会这么做的,真的!”

那场可怕的病毁了我的眼睛,毁了我的记忆,毁了我的神经。再没有人会醉倒在我的眼波里,我不再风情万种,只学会了随时随地莫名其妙地哭泣,大河马一样地哭泣。我靠大量的镇定药物度日,却视心理医生为变态狂人。我吃他们给的药,却誓死不再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我们全都不相信国内的心理医生,香莉曾经说过:“在国内看心理医生,和找一堆居委会大妈来家里聊天,结果是一样的。与其让你的‘心理’成为别人的笑柄,还不如苦练英文,努力赚钱,到美国去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誓死要出国的原因之一(幸好公司的员工培训满足了她这个愿望),还是看《成长的烦恼》留下的后遗症?这与崇洋媚外无关,只是对国内心理医生的一种因不了解而引发的不信任罢了。直到有一天,我被人强行送到心理门诊(还好,他们确定我还没有疯,没有给我穿紧身衣),我才知道香莉的话有多么的正确——我和心理医生面对面坐着,他对我微笑,我也对他微笑,彼此微笑,一直微笑,微笑……最后的结果是,他怀疑我来这里体验生活(我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的心理门诊),我相信了香莉的话。可惜,没过几天,我便接二连三地光临了市内几乎所有听说过的心理门诊,他们统一的结论是——严重焦虑症状、严重抑郁症状、­精­神分裂倾向。

我病了。如愿以偿地证实我病了,既而开始担心我会就此疯了。

在确定我确实已经不健康的前提下,我身边的人分成两派:一派主张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把我­精­心且非常严格地看管起来;另一派则极力宣称心理医生是骗子,应该把药全都丢进马桶,然后跑出来连续一个礼拜夜夜笙歌就没事了。还有第三种意见认为伟大的艺术家都是疯子,比如凡高、尼采。鉴于我本人会努力向这些伟人看齐,在此我就不将这一派的意见详细描述了。持第一种态度的是我的家人,持第二种态度的是我的朋友。而乔的态度是,没有态度。于是我便有机会跳到Joe的跟前,对他说:“你的愿望实现了。”

那是一段非常可怕的回忆,在我的脑海里只留下了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我把那么一个不健康的自己丢给了Joe,并且做到毫无愧疚,这是我一贯的伎俩。医生对Joe说,这种选择­性­失忆既是一种症状,也是吃药的副作用之一。那么到底是症状还是吃药的副作用呢?谁也说不清。Joe又开始为要不要给我继续治疗而犯愁。我却为自己算不算在“与病魔做斗争”而苦恼。

那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因我的“病”而变得美好),美好到我的记忆里只留下“美好”两个字,无力描述,我甚至愿意永远生活在这“美好”的回忆中。

我躲到“油纸伞”的卫生间里。我喜欢站在镜子跟前看自己流泪的样子。我知道我的自恋倾向越来越严重,我知道我的问题就是越来越把自己“当人看”了,可我还是会为眼睛里流出的那些水痴迷。手机莫名其妙地掉进马桶里,我硬邦邦地走出来,对站在外面着焦急得不知所措的槟榔平静地说:“手机想洗澡。”他毫不避讳地冲进女卫生间,勇敢地捞出在马桶里漂浮着的手机。我看着他手上湿淋淋的手机,皱了皱眉,稍嫌厌恶问他:“还要不要冲一冲?”

我的小说里不能没有通讯设备,槟榔熟练地把手机大卸八块对着烘­干­机吹。他嘱咐我一定要多晾几天,不然手机返潮会烧坏机芯。我照旧以比平时说话慢二分之一拍的节奏问他:“手机会不会爆炸?”

这是夏日里的笑话吗?我为什么没有笑出来?我真的越来越讨厌槟榔了,他总是把我带进我已经遗忘的“过去”中。我是多么地想趁这个绝好的机会把手机换掉!很多记忆是要被忘却的,很多过去是要被抹杀的,很多人是需要被忽略的。

我忽然变得是那么地想要离开这里,多一秒都会让我艰于呼吸,可我的脚步却无法移动半点。我迫切想要一双坚强的手臂,把我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横空托起,随便带到什么地方,只要有一张柔软的床,云朵般柔软的床,让我睡在上面,让我陷在里面,不要王子将我唤醒,我没有勇气让他爱上一个比他大一百岁的老妖­精­。我只希望有个声音能再对我说:“不管你是疯了傻了,还是丑了老了,不管你是作家,还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都会在你身边,抱着你,爱着你,永远不会离开你。这就是你常说的‘不离不弃’。不离不弃。”

像小说那样生活(2)

亲爱的Joe,你不在我身边,我可怎么办?

我不想回家,我不愿意让父母再次看到我“犯病”的模样,那是一种我无法描述,在别人眼里尤其是我爸妈眼里,异常恐怖又完全无法理解的状态——“每天变着花样做你爱吃的饭,你有什么可焦虑的呢?”我妈问我。“没事去­精­神病院,没病也找出病来。”我爸说的。

很多时候,他们的爱对我来说是一种负担。尽管我是那么一个贪心的小多,总是希望他们的爱可以多些多些再多些,让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重要。可当这沉重的爱真的多到我想要的那种程度时,我又感到我担负不起,快要窒息。我爱我的父母,所以我不能对他们说:“你们的爱让我发疯。”那样太伤人心,何况他们是我的父母,又那么地爱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应我的要求”吗?这是一种善意的恶­性­循环,也许大仙说的对——“你,包括你们这一辈的小孩儿在内,都是野心大、能力小、疾贤妒能,就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强!”他说。

针针见血。

“谁让你们是头一批独生子女呢?”他又为我或者我们找到了一个好理由。

但我不是,我有过一个哥哥,照片上的小哥哥。我不是那个大仙口中的“独生子女”!

“这是你们这一代人都以自我为中心的必然结果。”大仙比心理医生还要肯定地说。

这是我或者我们的错吗?我和我们都生在了这个年代!

而当小妖失恋的时候,我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她说:“你太注重个人感受了。”

小妖反过来问我:“如果连自己的感受都不注重,那我还注重什么?”

当时她显然把我问住了,但是我想的却是别的。如果自己都不注重自己的感受了,那么还有谁会在意我的感受?不过换句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每个人都注重自己的感受,那么就没有人去注重别人的感受了。这又是一个恶­性­循环,似乎也算不上善意,幸好也无恶意。

槟榔从没见过比我更能哭的女孩,我的眼泪把他吓住了,他只会一个劲儿地问我要不要回家。我几乎是哀求地请他不要送我回家,随便什么地方都好,只要离开这个有限的空间,我已经不再做云朵的梦了。我甚至没有想过我自己有一个小窝。

见把我打发回家的­阴­谋没有得逞,他又主动要求送我去医院——我的样子真的那么吓人吗?我告诉他我的包里有药,他就此知道我是一个随身携带药物以备不时之需的“病人”。

我吃了劳拉西泮,还吃了扎来普隆和安拿芬尼。槟榔看我一口气吞下这么多种小药片都没夸我勇敢。他和Joe的差距实在太大了,我能指望他什么呢?永远只有一个Joe。

槟榔最后还是把我送回了家,一直把我送到门口,亲眼看着我按门铃。我软弱得像一根草,虚脱无力地倚在他身上。我不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有代沟的麝香味,三宅一生的作品,一生之水,2004年出品的限量版。可我还是将自己托付给他,没有别的选择。

被阉割的迷恋(1)

我、学长、路之,还有小妖,在酒吧街上游荡,一支不战而败的队伍。我们的目的很明确——喝酒,可我们的目的地很迷茫——这里有太多的酒吧,难以选择。每间酒吧都向我们敞开多情的怀抱,散发着物质女郎廉价的妖娆。我们眨着偷窥者的眼睛,不敢过多停留。那情形仿佛只要多看一秒,我们就要走进去掏光身上所有的钱,否则就是我们率先破坏了这不成文的游戏规则——看=决定消费。真没有当上帝的尊严。

那还是SARS当老大的日子,天津有过三次大小不一的地震,我的日记里有详细的记载,把我吓着了。每天都是那么的漫长,最害怕的是不知这次醒来下次何时可以睡去。事过境迁,现在回想起来却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全部:每个细胞里都装着一只耗子,躁动不安,愤懑压抑。我天天龟缩在家,假装自己是一只冬眠的蛇、青蛙、狗熊,或者别的什么。恐惧战胜了一切。男人的胆子在这个时候似乎显得特别大,学长死说活说一定要我出来喝酒,还让我带上一个女伴。看来我保留了他的号码是对的,只要我可以让自己忘记那些事实,他会比我更快地忘记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但前提是,我必须先忘记。不是有句俗话说得好么:铁打的老婆,流水的情人。我知道自己是他的“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他的妻子是他的护身符。现在的已婚男人是不是都这样?

“漂亮点儿的,别叫上次那个。”他反复叮嘱我。上次我应邀叫出来的那个女伴令他至今心有余悸,丑得过目难忘。我疑心这次他又有什么­阴­谋,果然,路之出现了,一个素未谋面的雄­性­生物,讲普通话时音调总是拐来拐去的。不过路之有一辆屎黄|­色­的尼桑小汽车,日本原产的,这弥补了他身上的所有缺陷,小妖没怪我在这个非常时期拉她出来“送死”。至于我为什么会出来,我只能说,(我以为的)失而复得的爱情战胜了恐惧。当然,这个非常时期里,乔对我的爱情还没有战胜这种恐惧。可是,谁在乎他?

每家酒吧都呈现出一副令我意外的繁荣景象,里面的客人远比我想像的要乐观许多,对未来充满信心,有的男女甚至搂在一起接吻。我很容易就被他们无知无畏的­精­神感染了,一双红­色­的绣花鞋故意走得铿锵有力。路之这时才发现我与众不同的地方,他很难理解我为什么会在初夏的夜晚穿上这样一双鞋子。学长替我解释说,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没看见我还系着一条红­色­的皮带吗?路之做出恍然大悟状,说今年也是他的本命年,整整比我大了一圈。这下可好了,一直因陌生而保持矜持的小妖终于有机赢回她的话语权——“我也是属羊的。”她笑吟吟地说。

“属羊的女孩命都不好。”路之喝了一口酒说。太煞风景了。

“迷信!”我狂叫一声。

一脸胡子的酒保送来爆米花,打断了我。他竟敢当着我的面留络腮胡子!

我坚决不能容忍男人的­唇­边爬满毛茸茸的黑­色­蕨类植物。每当我看到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副生动的女­性­外生植器平面图。他们吃东西的时候更让人受不了,一张一合,狰狞的欲望,明目张胆,毫不隐藏!天哪,这是不能引发任何暧昧联想的场面。我想吐!

学长知道我的怪癖,低声问我要不要换个地方?他还在想着我们路过第二间酒吧时,里面冲他妩媚微笑的服务小姐,她们的个头要比他高出一个香蕉。学长个子不高,他喜欢高个子的女人,我看过他钱包里的家庭照,我的“学嫂”就比他高。可惜我个子不高,还留着他讨厌的长发。

我拒绝这足以引发醋意的提议,学长的体贴总是对自己有利,谁让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商人了呢?我想我是一辈子也脱不开他的魔咒了,他的­性­格中好像天生就有能制约我的不明成分,就像我对Joe和乔一样。而如今出现的槟榔,似乎和学长的­性­格还有些相近之处。真不是什么好兆头。

路之和那个留着###般胡须的酒保相谈甚欢。这也不能全怪路之,要怪就怪那个酒保,他以一个老板的姿态来和路之攀谈,询问我们对这个酒吧的感觉,还标榜这里的价格公道、环境优雅。我们违心地恭维了几句,酒保就欢欣鼓舞地送来了一个果盘。这下我更没理由赶他走了,更何况路之看见他比看见漂亮小妞表现得还要激动,他们甚至在这漫无边际的闲聊中找到了几个共同的熟人,距离消失了。酒保受到鼓励,取来名片,发给在座的男士每人一张。我眼巴巴地等着他递给我一张,但是没有。他的眼里只有男人,小小的瞳孔里容不下我们这种坐在有钱男人身边的女人。他声称在电视里见过学长的妻子,那个美丽的前市级选美比赛的季军,第三名啊,我算个什么东西?

我把头扎进学长的怀里,极不礼貌地夺过###男人的名片,恶狠狠地记下了他的名字——张凯歌,也顺便记下了这间还算讨我欢心的酒吧——生于1979。毫无疑问,凯歌也是生于1979年的了。只是,他恐怕是这一年里最老的孩子了。单从面相上看,说他生于1969都有人信。以后的日子里,我有不少于10000次的机会来侮辱他那充满艺术气息桀骜不驯的络腮胡子。但是我一次都没有利用过——我们成了朋友。他在我最落寞的那个生日里,也是小妖醉得一塌糊涂的日子里,砸开了蛋糕店的门,让我有机会对着星星点点的烛光许下飘渺的愿望,我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未来的事情太可怕了,谁都不能预测。后来,凯歌终于剪了胡子,露出那张年轻而稚­嫩­的脸,否则悠悠将拒绝和他接吻——我一不留神就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小妖,小妖也觉得那很像女人的荫部,于是就告诉了悠悠……这真的不能怪我,我有一张­性­感的快嘴。

被阉割的迷恋(2)

路之和凯歌成了朋友,我忍住恶心将他的胡子忽略不计,极为投入地听歌。穿着黑­色­长裙白­色­球鞋的歌手唱了《征服》,路之果然为她的­色­相所征服,凯歌把她叫了过来。

女歌手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蓉蓉,芙蓉的蓉。她有40岁的身材,30岁的脸蛋儿,20岁的年纪。我和小妖极尽所能地对其进行了人身攻击,一脸等着看笑话幸灾乐祸的表情。这个女人显然从一开始就占了上风,她虽然仅仅是一名酒吧歌手,但也在从事“社会公众事务”,男人都喜欢有“名望”的女人。换句话说,追求一个在某些方面具有一些声誉的女人(请不要计较是哪些方面的什么声誉),无形当中就等于击败了其他男人,和拍卖会上的竞拍是一道理。人们经常会在拍卖会上买一些其实很“不值”的东西回家,因为那个竞拍的过程把这件东西的价值提高了。这条原理在以后的日子也被悠悠应用到实践到中去了。

后来,当小妖偶然间对悠悠提起这个蓉蓉以及“1979”和凯歌等人时,悠悠面带疑惑地提了几个问题。比如,蓉蓉的身高、体态、头发的颜­色­、玩弄ZIPPO火机的熟练度等等。最后悠悠告诉我们说,这个蓉蓉就是泡泡,不信可以看看她的胸口,肯定有一只玫瑰­色­的蝴蝶文身。至于她在“1979”里面­干­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当然,像我这种无事生非的人肯定会带悠悠去“1979”观摩一下的(那时小妖已经立誓不去了)。凯歌不费吹灰之力认出了我,把我介绍给他们“泡妞俱乐部”里的成员。趁着那些饿狼对我进行围追堵截的机会,他和悠悠迅速搞到一起。泡泡(或者蓉蓉)那时早就不在那里唱歌了,她住进路之给她买的房子,每天一个人唱卡拉OK,据说水平高到可以参加王菲的模仿秀。这都是学长告诉我的。

那天我再次喝多,每次出来玩耍的记忆总是被刷新成醉酒的记录。依稀记得我是躺在学长怀里醉倒的,装醉也说不定。他们三个人浩浩荡荡地把我送回父母家,害得我大半夜砸了半天门,让我爸妈以为我被学校开除了。转天我觉得自己发高烧了,一试温度计,我还真争气,正好38度5!我一支烟都没敢抽,就怕自己不小心咳嗽一声。接下来我声音颤抖地给小妖和学长打了电话,假装感谢他们送我回家,实际是想听听他们有没有咳嗽的迹象。又过了一天,我退烧了。再往后的一个礼拜中的某一天,很不幸,我必须去医院探望病人。在医院里,我被医生里里外外地消过毒之后才被允许进入。回家的路上我终于崩溃了,歇斯底里地哭,认为遭到了医生的歧视。接下来我就被送到了­精­神病院,SARS期间它比别的医院更安全。SARS被控制住之后,我陆续光顾市内各大医院的心理门诊。在我每天只吃四种药的时候,我离开了家,出现在Joe面前,那时已经是苍蝇蚊子纷飞的夏季。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得这种病,到底是被SARS吓的,还是被和学长之间无望的爱情折磨的?但愿是后者。不过当Joe陪在我身边时,我向他描述的仅仅是SARS的可怕。而他却为我嫁给一个乔这样遇到困难就退缩的丈夫感到难过,并发誓要好好照顾我。我爱他这个承诺。这个傻傻的Joe啊!

给我一把椅子(1)

再这样下去,我就完蛋了。

7月,在我爸的安排下,我和槟榔在公园门口的路灯下见了面。我想,我们事先肯定并不知道要见的人是谁,至少我不知道。这是一个不好玩的巧合。天太黑,路灯被树影挡着,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父亲的脸在斑驳的树影下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我心想,坏了。他不会认为我们是郎才女貌吧?

从我20岁起,我爸就担心我嫁不出去(他并不知道我的那些桃­色­新闻),自此我便开始了漫漫相亲路。这条倒霉路在我开始写字以后曾经停滞过一年,我猜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么大的一个女儿整天呆在家里坐在电脑跟前是不务正业的表现,他羞于启齿为我张罗婚事。后来,非常不幸的“后来”,我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爸开始有了一点满足感。再到后来,同样更加不幸的“后来”,我爸侥幸了几次接待送稿费的邮递员。那个穿绿衣服染黄头发的圆脸大男孩问他这里是不是住着一个作家,我爸的虚荣心得到了莫大的满足。后来,也就是现在,并不是“最后”。我爸开始重新评定我这个人,我的工作,我的选择。他说我选择了世界上最苦的一个差事,但将是最快乐的一个人,并预言我会成为最伟大的作家。这样的一个人——我,应该尽早解决“个人问题”。他又开始张罗让我相亲了。

我很爱我爸爸,我有着和他一样的眼睛。像很多小孩子一样,我曾经怀疑自己是火车站、马路边、垃圾箱里拣来的。出生于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中国父母还不大可能向他们的孩子描述那个­精­子与卵子结合的过程,那简直就是当着孩子的面“耍流氓”!于是我和我的同学们都有过这样的困扰——是谁把我放到火车站、马路边、垃圾箱里的?再加上我和父母长得一点都不像,我就更加渴望知道我的亲生父母在哪里。后来,同样是“后来”,我长大了,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女大十八变”的真理,顺便也证明了“进化论”和“仿生学”。人们开始说我长得像爸爸,我们的眼睛是那么相像。我不再怀疑自己的制造商,也明白了那几亿弟兄经过奋力挣扎最终只有一枚脱颖而出与卵子拥抱在一起的全过程——我是父母亲生的。

我愿意听到别人说我长得像父亲,我为我父亲而骄傲。他很帅,能长得像他是我的荣幸。初中时他去给我开家长会,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刘欣(这是真名)对我说:“你爸真帅,眼睛多好看啊!”我听了特别高兴,心里乐开了花。那时我爸爸刚从部队转业回来,雄心勃勃地要在­干­一番事业。他穿白­色­的暗条衬衫,浅驼­色­的水洗布休闲裤,腰带上别着一个BB机,走起路来永远昂首挺胸,迈着军人特有的步伐。我爱他那时的样子。遥想老爸当年,英姿勃发……

他说他永远不能原谅我在他50岁生日的时候缺席,而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在那一天告别了Chu女。爱并不适合奉献给学长这样的已婚男子。

现在我爸爸56岁,我25岁。他知道我永远不会缺席他的生日,但他开始希望我不要一直一个人活得这么凄凉,他希望生日时的家庭聚餐上可以多一个人。我才25岁,他怎么就知道我会一个人过完一生呢?我会凄凉吗?我一定要把自己划在某个男人的名下他才会觉得心安吗?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Joe,知道了乔,知道了创可贴,知道了学长……他又要开始为我担心什么?

7月,他给我带来了槟榔,我已经记不清这是5月以来的第几个“青年才俊”、“业界­精­英”、“白领先锋”。我和槟榔假装不认识,他故意伸出一只手来等着我握,我不得不把我心爱的手递给他。我并没看清他那的表情,但肯定是一脸坏笑。我爸一定能看得清槟榔,他是飞行员的视力,1965年开苏联伊尔战斗机,他可以在高压线下进行飞行表演,不过这好像和视力没什么关系。他早就相中了槟榔的一身正气,满意地笑了。我心想,坏了。我没有享受多久的单身生涯就要结束了。

进入4月,今年的4月,Joe离开我后的那个4月。我开始莫名其妙地烦躁,时刻被一种不祥的感觉笼罩。我暴躁、易怒、乱发脾气、月经不调,但是我再也不会喝酒了。我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我迫切地需要每天听到那个黄头发圆脸的邮递员按响门铃,然后说:“你好,请拿戳子,有汇款单。”那声音异常美妙。我需要这样,要离开乔就必须这样。

我越来越讨厌上街,我怀疑物价在背着我偷偷地疯长。要是我爸爸问我:“你想买的都买了吗?要不要我给你一些钱?”我会笑得特别凄惨。这个世界上我想买而没买的东西永远占绝大多数,还是看看我都拥有些什么会觉得比较幸福。我需要万恶的money,越多越好,但是我不想成为父母脊背上的水蛭。万恶的money啊,我怎么越恨你就越爱你呢?公务员长工资,我的稿费却从未突破过四位数。我在“周大福”的柜台前像可怜的玛蒂尔德·路瓦栽,虚荣是我身上最致命的硬伤,我管所有的编辑都叫“衣食父母”,情真意切。我爱那枚黄金戒指,我才25岁却对黄金如此痴迷,我真是一个投错了胎的物质女郎,我应该叫“吉普赛姑娘”!我几乎已经看到了那一幕——我有了买戒指的钱,但是戒指早就卖出去了。这太可怕了!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就真的完蛋了。

给我一把椅子(2)

在此之前的那个3月,也就是Joe离开我后那个3月,我给一个企业老总写自传,这在日后成为我忘记Joe的良方,也成为我拒绝和槟榔约会的借口。很合适,我爸爸说不出什么。我十分鄙视自己接手这样一个活计,但是想到那些不可缺少的钞票,我又觉得人应该学会妥协,向自己的欲望妥协。学长看到那份厚厚的打印稿,问我收入可以有多少。我报给他一个数字,他惊讶地问道:“那还给他写那么多?”

字数要和稿费成正比——这是学长的理论,早知道就给他写自传了。可我只是对他笑笑,而且充满骄傲,不是顾影自怜的凄楚微笑。

4月上旬,我在外地写剧本,学长打来电话向我表示祝贺,恭喜我的书终于出版了。他一直盼着这一天,我喝醉时曾经许诺过,书出版我就剪发,他一直盼着我剪发。可是Joe喜欢我的长发,他比任何人都会高兴我的书终于出版,他是那么喜欢我的长发。我冒着支付手机漫游费的风险和他聊天,庆幸自己比他能坚持,这一次终于是他先撑不住了给我打了电话。我爱死这个无意义的胜利了。

4月中旬,我返回天津,非常不人道没义气地把剧组亮在一边,参加爷爷的葬礼。我写了祭文,赚取了所有直系亲属的眼泪。然后我发现我不再烦躁,终于没有了那种不祥的感觉。我似乎已经习惯了悲伤与分离。最后我又开始愤怒,竟然有人找我要祭文的底稿,她的职务都是工会主席。而现在,我时不时地还会有点沾沾自喜——“寄哀思,长风浩渺泣凋零,婆娑泪眼。心肝碎,一夜霜雪罩鬓间,悲恸惊天!”我最喜欢这两句,适合做挽联,给任何人。

4月的最后一天,我坐在鞍山西道的箱根咖啡店里面和妈妈一起吃饭,并且主动自觉自愿地买了单,94元。两点半,我等来了那位在我看完《罪与罚》之后,就被我称为“彼得·彼得罗维奇·卢任”的企业老总,他迟到了半个多小时,没有一丝抱歉。但想到他将要付给我剩下的三分之二稿费,我决定保持微笑,不用地球人都知道的礼貌来要求他。

卢任先生来了,把我写的稿子放到我面前,上面连个圈改的痕迹都没有。他兴师动众地从皮包里拿出发言稿,提了数十条修改意见。我发现如果说当初他只是让我写一条鳟鱼,那么现他在让我从单细胞的草履虫开始写起,讲述生物进化的全过程。他不再坚持给自己树碑立传的想法了。老天保佑,他终于明白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可写,普通的有钱人一个,既没有娶到莱温斯基,也没有贪赃枉法,我再具备想像力也无法凭借他提供的资料把他描述成洛克菲勒似的大财阀。他只给了我一个蒜头,我没办法妙笔生花。现在,他要一部小说,一部由我创作却署上他的名字的小说。最后,他踌躇满志地点燃一根烟,满怀憧憬地对我说:“如果写好了,被改编成电视剧也未尝不可。”

究竟是哪个王八让他明白“可读­性­”这三个字的?这年头,什么梦都有人敢做。他终于明白了虚构的力量,但是这个白痴根本不知道报告文学与小说的区别。

我想说,去你妈的!你去死吧!别再强Jian神圣的文学了,现在“美女”已经把“作家”强Jian得够戗了!但是我却说,非常平静地说,我不写了,我们的合作到此为止。我会把钱退给您,稿子我拿走了。

这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他来的时候揣着一大堆抱负理想,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签名售书名利双收的光辉前景,我几句话就把他赚钱出名的路给毁了。可怜的卢任先生不是太高看了自己,就是太高看了我。我懒得向一个白痴解释WHY。

卢任先生提议给我加一点钱,以抚慰我的不合作态度。在他眼里,我的举动无非是一些小花招儿,生意场上司空见惯的,没创意的讹诈手段。我几乎换成了一种恳求的语气,让他不要再拿他那些破玩意儿来侮辱我的眼睛了。我的神经需要放松。整天闻臭豆腐,嗅觉会失灵的!最后,他很不高兴地给我七天时间考虑,“黄金周”里他要去香港。我的耳朵又听见了“黄金”两个字,那枚戒指又在我眼前跳啊跳啊的。我简直不能忍受这种折磨!这个有钱的大便!我要杀了他!

卢任走了,我知道不管我有多少物质梦想,我都不会把它们建筑在这个有钱的大便身上!我说不清他侮辱了我什么,但我确确实实地受到了侮辱。眼泪大颗大颗地滴在那厚厚的打印稿上。一个浅­色­的身影突然闯进我那有限的视野,我咽了一口唾沫抬起眼睛……

学长就像是特意来这里找我来的似的,他那么自然地走过来,一直走到我身边,把我的头揽进怀里,抚摩我的头发,在我的头顶亲了一下。这是4月最后一天的下午三点半,他在大庭广众之下亲了我的头发,这么亲昵,这么温柔。他是怎么了?宠爱、呵护、疼惜,都是给我的吗?他知道我需要抚慰吗?他知道我需要抚慰是因为什么吗?

我们上次见面是11月,某个夜晚,一个我碰巧回家没和乔在一起的夜晚。他开车到我家楼下,说想见我一面。我马上跑下楼,大衣里面裹着睡衣,像个一时­性­起离家出走的已婚­妇­女。我没戴眼镜,找不到他的车,一辆白­色­的汽车冲我按响刺耳的喇叭,惊醒了一条沉睡的狗,狂吠。我跑了过去。他没有对我说什么,拆开一包烟放进嘴里一支,打开天窗让烟雾在空中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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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把椅子(3)

他抽着烟,空着的手握着我的手。我想说:“嘿!别这样!我要嫁人了!你拉着我的手像什么样子?”可是我没告诉他,不知因为什么我就是没告诉他,我说不出口。我没有想到Joe,我想到的仅仅是乔那颗微秃的头。

我们默默地坐着,我好像听见了烟雾融进空气的声音。噼啪、劈啪。只是好像。他说:“跟我走吧,我现在后悔了。”我对着夜幕笑了。这个夜真的太黑了,全市的路灯似乎都不亮了,没有星星,没有月亮,人们在这样的夜里真的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干­啊!可惜,太晚了,太晚了。

如果几年前他这么对我说,今天的小多还会是一个“80后”作家、一个老鳏夫的未婚妻、一个男同­性­恋的勾引对象、一个年轻生命的终结者吗?我真的希望他可以在几年前这么说,我宁愿做一个平凡的女人,也不愿意让眼泪把我洗劫一空。这黑­色­的夜啊,你来得为什么总是这样迟?

我喜欢夜,愈夜愈兴奋。我从来不认为凌晨两点是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我­精­神着呢!夏天的时候我经常在午夜十二点出门,在酒吧坐到天亮,然后一直坐到他们的肚子全饿了,要去吃煎饼果子。紫金山路上有一家通宵营业的煎饼果子铺,专门面向那些彻夜未眠的人们推销廉价的满足。我躲在车里看着他们吃得热火朝天,我只喝啤酒。

这个时候,他们叫我妖­精­。“嗨,妖­精­,还记得吗?”他们喊,我知道他们要说什么。他们总会提起那个老段子,说我喝多了,站在桌子上跳舞,黑­色­的长连衣裙,红­色­的凉鞋,­性­感妖娆。那个晚上我和整条街的人喝酒,而且保持不说胡话不吐不哭不闹的记录,不断有酒徒打听我的下落,想见我一面。他们还以为我不记得呢!我怎么会不记得?那天,Joe离开我整整111天。

哦,呵呵,他们那时真的以为我喝醉了,我喜欢这种误会。我那天兴致很高,在凯歌的白T恤上写了一句话——如果黑夜是个人尽可夫的表子,我们要不要狠狠地嫖?那件T恤被他挂到酒吧里,不知现在去了哪里。我再也没有看到过。

我没有跟学长走,因为他的电话响了,他现在才想起来他还有一个重要的客户被他丢在桑拿院等着他去买单。我说,你走吧,我上楼睡觉去了。我打开车门,我这才发现这车是可爱的BMW。我甩上车门,独自上楼,刚进房间就听见手机在响,是学长。接起电话,我哭了。我什么都不想说,我不想再见他了。真的,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了。他,伤了我的心。所有人,都伤了我的心。所有的人。所有所有的人。

4月下旬学长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一个月里的第二次,前所未有的记录,而我身上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我说我哪里都不去,今天是我爷爷的“头期”。他说了好多宽慰我的话,我心想,这是哪儿跟哪儿啊?人死不能复生的道理还用谁教给我吗?他说,你烦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吧,我陪你。我扑哧一下笑出来了,这是本年度最经典的笑话了,他怎么会有空陪我?他还真挺会安慰人的。

4月的最后一天,我和学长在鞍山西道的箱根咖啡店见了面。这绝对是一个巧合。我本来是来收钱结账的,结果却被我的臭脾气弄得还要把吞到肚子里的­肉­吐出来。我呆着没走是因为我心里难受,我还没能适应这个一无所有的现状。我可爱的Joe已经走了,而我又决心放弃乔,这意味着我必须要自食其力,而我还不太确定我可以承担这个重任。学长是来做什么的我不知道,他是这家咖啡店的老板也未尝不可,反正他有钱,开一家咖啡店来糟蹋钱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但他在4月最后一天的下午三点半走进了鞍山西道上的箱根咖啡店,他一上楼就看到我低着头,瘦瘦的手臂举着一支燃烧的烟,手还在微微发抖。他向我走过来,他发现我在哭,他什么都没想就想马上把我搂在怀里,他几乎就是情不自禁地吻了我的头发一下,我是说“几乎”。如果我是他,我就会吻我的眼睛。那里有一颗泪在往外涌,那泪悬在半空含在眼里千钧一发就要滚落。要是我,我就会吻住那颗泪,那更加让人感动,心动。

他说我瘦得可怕,我无所谓地笑笑。他说我变漂亮了,我还是无所谓地笑笑。他问我现在很流行把裙子套在牛仔裤外面吗?我说,那没办法,谁让我是个对时尚失去嗅觉的傻瓜呢?他笑了,看稿子,问价钱,替我感觉不值。

我们的谈话进行不到五分钟就被学长约的人打断了,这下我可以确定他来这里不是因为他是老板了。他站起来和那人走到别处另起炉灶谈什么狗屁生意,还我要感激他的体贴吗?窗外的天开始­阴­了,今天的降水概率是60%,注定要下雨。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要走了,天­阴­得不像话,我讨厌下雨。他打着电话走到我面前,他说:“不许走!你知道我们多久没见了吗?”我对他笑笑,懒得提醒他我们的“不见”不是因为我。

“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天快下雨了。”我盯着窗外说。我开始恨这次毫无意义的巧遇,我曾经惊喜欣喜,就在几分钟前我还惊喜欣喜,喜上眉梢,喜得发狂,我以为我可以投入另一次让我感动的邂逅。而现在,这惊喜欣喜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不过和几年中若­干­次毫无意义的会面一样,以他的“忙”为终结,以我的“无能为力”草草收场。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人会永远把我摆在第一位,无论我在哪里,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会记在心里,放在心尖。他已经不在了。

给我一把椅子(4)

我们一起下楼,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定是因为我太瘦了,硌到了他,他才那么快地把手拿开。在门口,我们分手,简单的一声“拜拜”。我倔强地昂着头,朝着和他相反的方向走。他问我去哪里?我回头也不回地告诉他:“家!”我知道身后不远的地方停着那辆令人目眩的BMW,所以我才必须走得更加坚强果断,深情地回望他一眼并不适合我。我宁愿他的心和我一样失落,都在那一瞬间被挖空。身后是引擎发动的声音,站在就要被大雨洗劫的街道上,我知道所有的车都开走了,我被生活远远地抛下。

再这样下去,我就完蛋了!我迟早要向生活跪地求饶,我迟早会臣服在某个男人的脚下,把自己卖给用尊严换来的钞票。

真的,我宁愿把生活想像成一个男人,这样我才会爱他或者恨他,与他一起奋力挣扎。假若生活是雌的,我又怎么可能爱上她?和她在一起我不会有快感和Gao潮,不会有满足的放肆尖叫,不会有反抗的冲动。

就让生活是男人吧,让我取悦他,征服他,让他随着我的节奏摇摆,或者­干­脆被他一辈子压在身下。别让他变成母的,那样我将会失去打扮的热情,忘了口红应该涂在嘴­唇­上。

5月,我爸爸开始频繁地让我相亲,为了不再让我一个人“凄凉下去”。可是没有Joe的日子,我又怎会不“凄凉”?7月,他把槟榔冠冕堂皇地丢进我的生活,不知道是否包括生命。

现在,槟榔有充足的时间和理由随时­骚­扰我,因为有我爸爸的支持,他可以明目张胆地在我家登堂入室。在这个多情的夏季,我屈从于“父权” 搬回父母家,以换取一个乖女儿的形象。我不能想像槟榔在单位里是副什么德行(他是我爸爸的同事),总之,他在我面前斗志昂扬。我的脑袋里塞满了Joe、乔,还有一直时不时总要冒出来的学长。我知道我其实有点三心二意,但是我还是告诉槟榔,我深爱着Joe,就算全家都支持,我也会投反对票。

我本无意把自己搞成一个堂而皇之的怨­妇­,可我还是生生不息地唠叨那不成器的爱情。因为很多时候我都是那么渴望在哪里歇一歇、坐一坐,但结果总是我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给我一把椅子吧,真的,就给我一把椅子吧!

一个我需要的应有的位置,让我歇一歇、坐一坐。

###的盛宴(1)

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以一种非常诚恳的语气告诫所有女孩和女人,千万不要用坦白“过去”的方式来表明你有多爱一个男人,这只是给男人一个不爱你的借口。如果他非常爱你的话,那么很不幸,这将成为你们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阿尔卑斯山脉,正宗的“萨拉热窝事件”,无数次世界大战将由此爆发。

而面对槟榔,我毫无秘密可言。我像新生婴儿一样赤­祼­,他甚至可以看穿我的灵魂,我的“过去”尽在他的掌握。我烧光了所有寻找“为什么”的热情,他已被我父亲赋予了“男朋友”的身份——不招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即败,败之不去。谢天谢地乔终于回来了,所以我很­干­脆对槟榔说:“我要结婚了。”

“你不会是在学安室奈美惠吧?也想姓我的姓?”槟榔嬉皮笑脸地对我说,“我倒不是反对女人向男人求婚,可在你的小说里还没出现过这种场面。一次是阿肆向雷柔求婚,一次是南北向杰斯逼婚,还有夏天和阿飞什么的。怎么,我的出现让你在文学上准备搞一次变脸了吗?我的作用竟有这么大吗?你可别让我太骄傲了……”

如果不是骑在奔跑中的马背上,我想我会用一记“玄冥神掌”将他打落马下,一辈子别想碰到那只老白猿,像张无忌那样傻人傻福找到《九阳真经》。前提是,我骑的必须是游乐场的旋转木马。

“我要和乔结婚了。”我恶毒地说,带着折磨人的快乐。

“你不会嫁给他的。”他朝我的马ρi股上打了一下,他的骑术确实比我高明多了。

“但我如果逼你的话,你这种人还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又说。看来他真的很了解我。

“可是,有个问题能请你回答一下吗?”他的马一直追随着我的马跑,不离左右。而我的马也不肯撇下他的马独自快跑,那一鞭子在爱情的趋驱使下一点不起作用。

“你那么爱Joe,怎么会嫁给乔?”

我无语。

“我以为,爱一个人,像你表现得那样去爱一个人,是不会因为我说什么、做什么,就去嫁给一个你不爱的人。那样你口口声声说的爱,不就成了一个自我陶醉的幌子吗?你其实——谁都不爱。”

“你爱我吗?”我忽然问了这么一个问题,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吗?我会像阿里沙一样把你带到那条船上,Сhā上小黄旗,永不停靠。但是,我不会等到你72岁。”

“没错,因为我不是费尔明娜,但我却有一个不错的乌尔比诺医生。”

“记住,你的医生是我,从现在起,是我!我才是你的医生!”

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茜茜公主》,茜茜穿着19世纪像个小帐篷似的裙子侧坐在马背上,从此我便得出一个结论:女人骑马时应该穿裙子,裙摆随风飘扬,桀骜不驯的柔媚风情。所以我明知道要骑马,还是穿上了我最钟爱的那条裙子,而忽略了最基本的卫生问题——我一上马才知道马这种动物是不会为我的­色­相所迷,它不会对我唯唯诺诺,我如果不跨在它的背上而要学什么茜茜的话,我一定会被它摔成一具尸体——可以想像我穿着裙子跨在马背上的样子有多丢人。当然,槟榔的扮相要比我夸张许多,如果再发给他一个头盔,他完全可以去参加英国皇家马术大赛。名次是次要的,帅帅的扮相得到女士们的青睐才是主要的。

遇到这种总是“穿着得体”的男人,有时真生不出什么爱慕,反而会觉得他做作,不那么平易近人。我甚至不敢想,假若有一天我提出要去成桂餐厅吃西餐,他会不会打上一个硬硬领结,就跟脖子做了牵引似的?总而言之一句话,槟榔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看他哪里都觉得不顺眼。

我不知道当我可亲可爱可敬的父亲以“媒人”身份出现在槟榔面前时,槟榔是什么表情?在父亲眼里,我已经成为一件急于推销出去,生怕积压在仓库里的残次品。而槟榔,这个习惯我行我素总是打扮得风度翩翩的家伙,又是为了什么才这么心甘情愿地被我父亲“摆布”?我真的不能相信,他在与我相亲之前就知道相亲对象是我。因为我父亲从不以我出书为荣(这也是我最郁闷最耿耿于怀的事),我甚至怀疑槟榔是第一个知道他有一个女儿的同事。槟榔对此的回答是:“缘分啊,同志!”这个能拍领导马屁的家伙!

就是这倒霉的“缘分”让我槟榔一周至少要见三次,我向我父亲抗议,说槟榔的打扰严重影响到我的创作生活。当惯领导的老爸把手一挥说到:“先接触两个月再发言!”抗议无效,驳回上诉之后,我就想出这么一个招——每次约会一定要让槟榔“大出血”,让他知难而退。可看来这个办法不怎么奏效(我怀疑我爸利用职权给他的工资里加了一笔“恋爱资金”),他还说:“我们的共同爱好真多!”什么人啊!私底下我问过我妈,我爸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以前的律师、公务员、数学老师、私营业主、游泳教练、保险推销员……他都不喜欢,偏偏一眼就相中槟榔了呢?我妈说:“他有‘绿卡’。”我忽然想起张惠妹的一首歌:我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我好像一直都没说,我爸现在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里的中方经理,他的职务带来的便利是可以接触很多洋鬼子。以前他一直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要我出国留学,后来他的几个同事的孩子出国后,无一例外地全都寄来和洋小伙子或者洋妞的合影,再加上他身边的那些洋鬼子左一个右一个地更换中国女朋友,他就确定一定不能让我出国被外国佬“糟蹋”了。他相信有他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将“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为君子所爱。我爸还有一个著名的“进化论”,汗毛越多,物种越不发达,这在他的交往圈子中得到了证实——外国佬总是单线思维,你夸他的中文讲得很好,他就会说:“你撒谎,我讲的很差。”他们根本不知道那是“客气”!因而,我爸爸的结论是:中国人进化得最好,中华儿女不能下嫁给白人、黑人,娶个韩国妻子还可以,日本男人死也不能嫁!

###的盛宴(2)

枉我老爸受了这么多年马列教育,这么容易就被槟榔的一张“绿卡”腐蚀了。这下可好,没让洋鬼子“糟蹋”了,倒让假洋鬼子“拉下水”了。我妈听我说完,非常难过地说:“你太不了解你爸了。”

不了解就不了解吧,反正也没有哪家的孩子与父母真正了解过对方,除非这一家子都失心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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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很爱我(1)

你躲在车里,手握着香槟,想要给我生日的惊喜。我越走越近,有两个身影,你措手不及,只得愣在那里。你应该在车里,不应该在这里,看到我们有多甜蜜,这样一来你也比较容易死心,给你离开的勇气。你一定很爱我……

因为裙子的不适,我们的郊游草草收场。槟榔兴致勃勃地列出一大串娱乐项目,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要去‘油纸伞’,我和乔要在那里见面。你如果跟着我,我就有办法让你一辈子找不到我。”

我把缰绳递给马童,极不优雅地揉了揉快颠成四瓣的ρi股。

“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油纸伞’?”

我听出槟榔的潜台词是,他很不喜欢“油纸伞”。

“你为什么那么不喜欢‘油纸伞’?”

“我先问你的!”他理直气壮地说。

“这又不是排队买菜,还讲什么先后?你为什么不喜欢‘油纸伞’?”

“先回答我的问题是礼貌,因为是我先发问的。”

“我有权保持沉默。”

“我也有权保持沉默。”

槟榔孩子似的语气让人想发笑,我乐了。

“那就都保持沉默好了。”我说。

我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一个小时达到“油纸伞”,大仙在,正抱着一本破破烂烂的书看,是鲁彦的《童年的悲哀》,又是一本奇怪的书。算一下,我们真的有好久没见了,他都热情地站起来叫我“美女作家”了。

“又骂人了吧?”我把包丢在沙发上,抄起他看的书,看了一行就觉得头晕,繁体字!

“又跑哪勾搭小fans去了?昨天《花落多少》的作者来这儿签售,给你打电话都没人接。那小伙子长得……那叫一个酷——跟个娈童似的。”大仙给自己弄了一杯蓝山咖啡,我则是雷打不动的可乐。

“又古董了吧?现在都不管fans叫fans了,那叫‘粉丝’!说,最近是不是没上网冒充未成年?这么OUT!你再怎么跟‘80后’凑合,人家也照样管你叫‘大爷’,不会叫你‘大哥’!”

我和大仙的对话总是以相互攻击开场,最终以相见恨晚把酒言欢收场,激动之时我还会倒在他的怀里哭,不过是没把他当异­性­的那一种。他的年纪和我爸差不多,可他总是一副“老不正经”的德行,没办法把他当成“长辈”一样地敬爱。有时我就想,要是我爸也能像他这样就好了,多平等多民主的家庭气氛啊,哪会有相亲的倒霉事?

“服务员跟我说,上次你在这儿出事了,最后让人抱出去的?”大仙试探地问。

我“不正常”的事他知道,所以也没必要隐瞒,我还想让他帮我分析分析呢,于是就把和槟榔的事从头到尾说了。大仙听得很认真,跟看《罗拉快跑》似的。他表示很不可思议。

“还有更想不到的呢!他竟然是我爸的同事,我爸还把他介绍给我当男朋友呢!”

“他很喜欢你?”

“废话!他凭什么不喜欢我呀?我这么可爱,这么有才情。”

“那你喜欢他吗?”

“我能喜欢他吗?没事总被人牵着鼻子走,还老被他耍,气死我了!此仇不报非君子!”

“不喜欢人家就早点跟人家说清楚了,别浪费大家的时间,这样对你也不好。”大仙语重心长地说,口气里甚至还包含了一点责备,这和以往的他可太不一样了!以前他总是嘻嘻哈哈地听我这些夭折的、缠绵的、死去活来的、左右摇摆的、投入的、不认真的恋情,却总是不发表任何评论,更别提什么意见忠告了。今天这是怎么了?

“一会儿乔来。”我对大仙说。

“那老头对你挺好的,嫁给他吧,别辜负了人家。你也不小了,别老给你那个学长当第三者了。还有那个Joe,我看你是太夸张了。我Сhā队的时候,有两个同学了为了找回生产队的牛,结果一个失足掉进河里,另一个为了救他也淹死了。你可能会觉得好笑,觉得一头牛要比人命重要多了。但在我们的心目中,一头牛就代表着国家人民的利益,他们的死重于泰山!而你的Joe,无非死于你的偷­情­小把戏,为了他自己的小情小爱。在我的眼里,你、他,你们,都太狭隘了!连个‘亚英雄’都算不上!”

我嘴里的可乐差点喷出来,一分钟之内他竟给了我一个建议、两个忠告、一大通指责,他没事吧?我从没想过他竟会这样对待Joe,如此玷污Joe的英雄形象!现在还有谁会为爱情而死呢?Joe就是英雄,是全国人民的爱情典范!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会把Joe的事情告诉他,决不给他侮辱我们的机会!难道他忘记了我叙述时那真诚悲伤的眼泪了吗?哦,老人,我真是看错他了!他和别的老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根本就不理解爱情对我们的意义!他是惟一的一个我认为可以知道Joe,还会为这段爱情流眼泪,并且不会有什么微词的人。现在我知道我错了。老人!

“我去看书了,你等他吧。”

大仙走了,脸­色­冰冷,这是我们第一次不欢而散。如果他不走,我想我也会赶他走的。老人就是老人,我们之间也许没有100条代沟,但是我们之间的差距要比100条沟大得多!爱情在他们的眼里什么都算不上,他们似乎从来没有年轻过,也都没有爱过。他们认为我们沉迷于小情小爱,可他们呢?一群连爱都不曾有过的老人!

你一定很爱我(2)

我们是可怜的。他们却是可悲的!

乔出现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打扮很“哈日”的小妹妹,我觉得她有点面熟。在乔未做介绍之前,我以为她是乔遗落在民间的私生女,介绍之后我才明白难怪乔越来越“老来俏”了。

“嗨!”乔很潇洒地和我打招呼,满面春风。“我们过去吧。”他对身边的女孩说,臂腕里夹着小姑娘那只指甲涂成五颜六­色­的手。我看傻了。

“我来介绍一下。”乔和女孩双双落座。“这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也是我的学生。”乔指着我说。他又柔情蜜意地看了身边的女孩一眼,说:“这是我的妻子,在英国的时候我们决定了结婚。你就别叫她‘师母’了……”

“我叫‘乔李孔婴’。”乔李孔婴伸出一只五彩斑斓的爪子,漂亮的指甲差点掩盖了无名指上的钻石光芒。

这个名字有点熟,我的眼神由惊讶转为迷茫。

“她是咱们学校研一的学生……”乔无限骄傲地说。

“本来今年要去日本的,可为了他……”乔李孔婴也柔情地看了乔一眼,说,“我还是决定留在国内了。”

我想起来了,乔李孔婴在学校的联欢会上曾经用日语朗诵过渡边淳一的《失乐园》,除了几个日语系的学生在偷偷地笑,台底下的人不是去厕所就去是买瓜了,难得的休息机会。那时我正为拿不到毕业证发愁,根本不知道乔李孔婴念的是什么咒,也没注意到乔是为数不多的几个鼓掌人之一。但是拥有这么奇特名字的人我不应该没印象啊!

“我爸爸姓李,我妈妈姓孔,我是他们的宝贝女儿,所以就叫‘李孔婴’。嫁给乔以后,我就把他的姓放在前面了……”娇羞无比的脸庞,好“复古”的名字。爱情宣言。

乔章多。我?我都快吐了!

不用问了,乔一定是利用学术交流的机会带新婚妻子到英国度蜜月去了,难怪要和我“了断”呢!我甚至可以想像,出国无门的乔李孔婴考研又无望,乔就又用了点小计谋,让她保送“升研”了。《婚姻法》改的还真是时候,娶个日语系的女研究生,可比娶我这个本科生耀眼多了!但他们有必要这样吗?我又不会缠着他。

乔­干­咳了两声。

“小多,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很难过,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毕竟我们相处了那么久,你又那么爱我。全校的人都知道你要嫁给我,而我却和小婴结婚了,这个打击对你实在太大了……但是你也知道,爱情来的时候不是可以预料的,就像你当初追求我的时候……我和小婴一见钟情,所以请你祝福我们,不要破坏……”

如果我发抖,他们会不会以为我是在嫉妒?

如果我抛给乔一记耳光,他们会不会以为我是由爱生恨?

如果我愤然离去,他们会不会在我身后叮嘱一句:“你可千万要想开啊……”

后来,3个月后,当我得知乔李孔婴不幸早产,竟为乔生了一个早产的小黑人时,我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该!”大仙说我心理太­阴­暗了。5个月后,当乔被人检举剽窃他人著作,羞愤跳楼之后,我反而什么幸灾乐祸的话都说不出来。只是亲手做了一道小菜——鸭蛋黄拌笋丝,悄悄放在他坠落的地方,希望他路过的时候可以吃一口他生前最爱吃的小菜。那时他名下的儿子还不满百日,孤儿寡母该如何面对生活?

一生之水的味道飘然而至,一只保养极好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槟榔不知什么时候回了家,换了一身漂亮的休闲装,竖条纹灰­色­衬衫,袖口位置是普通衬衫的两倍长,一看就知道是地道的英国货。我注意到乔李孔婴的眼睛亮了一下,乔却把她的手抓得更紧了。

“宝贝,他还在缠着你吗?”槟榔温柔地问我。

这是槟榔最讨人喜欢的一次出现。

“不,是我在缠着他。”有槟榔在,我一下子就恢复了幽默感,从那个倒霉的失败者位置爬了起来,点上一支烟,悠然自得地抽了起来。

“天哪,宝贝!”槟榔夸张地叫了起来,“我从不知道你喜欢头发稀疏的男人!一会儿,我去把头发剃光好不好?”

“小婴,你不是说要逛街吗?”乔气鼓鼓地问。

他们手拉手站起来,我注意到娇小的乔李孔婴有一个粗壮的腰,这倒是个不错的发现。如果她“哈韩”,喜欢穿肥大衣服的话,我就不会有机会观摩到一个如此时髦的孕­妇­了。

“如果我不来,你该怎么办?”槟榔坐到我对面问。

“哭。”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怎么报答我?”

“赏你一个微笑!”我真的笑了。

几个小时前我还发花痴一样地想用嫁给乔来报复槟榔,这一分钟后我就和槟榔成了一个战壕的战友。

“先陪我去吃饭,然后看电影,接下来去酒吧街,12点之后去东方之珠参加‘夜猫行动’,喝完豆浆之后我送你回家。”

“你疯了!我爸爸知道你让我夜不归宿,他会杀了你的!”

“他会理解的。”

“为什么?”

“明天上午10点39分的飞机,我要去德国。”

德国人把三年前的设备当成“高新技术”卖给了爸爸所在的公司,耗资上千万美元。而这套设备,浙江某厂早在一年前就购买了,只花了一半的价钱。简单地说,我老爸面临危机。于私,这意味着“下岗”;于公,这意味着我爸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与老爸“鞠躬尽瘁、死而后矣”的座右铭相悖。槟榔有德国的永久居留权,德语呱呱叫,还是学机械的。他此行的目的是退掉机器,或者换成一套真正的“高新技术”产物。我老爸已经写好了引咎辞职书放在办公室的抽屉,企业的命运(而我则认为是老爸的命运)一下子掌握在槟榔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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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很爱我(3)

我和槟榔吃了饭,我忘记了吃的是什么。我们看了电影,我忘记了电影的内容。我们去了酒吧,我记得我们接了吻。风很轻也很柔,我突然感觉到,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我,槟榔还会守在我的身边。

“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Joe的,好吗?”

“这真的对你很重要吗?”

“今天有人对我说了一些话,我只是想知道,一个人如果为爱情而死,是伟大还是愚蠢。”

槟榔抓紧了我的手,午夜时分,我们在暧昧富饶的友谊路上散步。灯火辉煌,我寻不见星星的踪影。

“等我回来,我就告诉你一切。”

9个小时后,槟榔在10000英尺的高空,我在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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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香水去私奔(1)

老尤物玛丽莲·梦露说她晚上穿着“CHANEL 5号”睡觉。

老尤物这么说。老尤物撩拨了多少男人蠢蠢欲动的心啊!我才不穿着该死的CHANEL睡觉呢!那是老女人的品牌!我要穿就穿Givenchy!我才不睡觉呢!我要私奔!私奔!私奔!!!

啊,我又忘了说“不好意思”了。Joe说过,觉得自己做事没有把握的时候就要说“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的时候也要说“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做错事的时候更要说“不好意思”,所以我也要说“不好意思”。因为我真的不记得老尤物说的原文是什么了。我甚至记不清她是不是这么说的。啊,真的太不好意思了。我的英文很烂,而且她说的那种美式英语我就更不懂了。就像“knock up”在英语中是“敲门唤醒”的意思,而在美语里却是“使之受孕”一样,我怎么知道老尤物的原文说的是什么,谁知道是别人翻译错了,还是我记错了?嗨,我这么说可没有拐弯抹角炫耀我英文很­棒­的意思,也没人这么理解吧?“knock up”的事是乔告诉我的,他是我的图书馆。我是那种不爱费劲看我不喜欢的书的人,可是我喜欢把乔说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塞进脑袋瓜儿,那样会显得我很博学。啊,我有乔就够了,他可以告诉我很多东西,我没必要麻烦自己去比较这种没什么用处的语言差异。有乔就够了。我有乔就够了!

我是写字的,写中国字的,我把中国话说好了就行了。我对自己的要求一向不高。我有你就够了。

乔说,你对自己的要求不高可以,但是你必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你不能什么事情都依赖我,这样对你不好。你这种回到家就把东西弄得到处的习惯不好,你要改。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什么?你到北京去就是为了买这些东西?你怎么又买这种牙膏了?我不是告诉你天津有卖的吗?我不是还带你去看了吗?这次又花了多少钱……

阳光。大街。手拉手的幸福。上个世纪。

乔老师,乔教授。乔教授,乔老师。乔老师,乔教授。乔教授,乔老师。……

乔夫人?乔太太?乔太太?乔夫人?乔夫人?乔太太?乔太太?乔夫人?……

我?

我留长发,我微笑。我穿衬衫,我的口子系到正数第二枚。我喜欢蓝­色­,我穿红­色­A罩杯内衣。我应该是一个一本正经的女人,除了在乔的床上。应乔的要求。

我深情地呕吐。我深情地发呆。我深情地等待被宠坏。我的快乐就是你的快乐,这点你应该比我还要明白。

我是你的小仙女。

乔拿我没办法,我可以自己把自己宠上天,他愿意推波助澜看着我兴风作浪。他也偶有心理不平衡的时候,他说我应该尊老敬老爱老。比如,我不应该把东西弄乱了还让他收拾。我说他应该爱幼疼幼宠幼。比如,他收拾完房间应该马上去给我做饭,不应该还要我提醒。他拿我没办法。我是他的小仙女。

乔在厨房给我做好吃的炒饭。有黄瓜、有­鸡­蛋、有火腿、有青豆、有木耳、有虾仁、有鱿鱼、有香菇,当然还有米饭。没有我讨厌的葱,没有我讨厌的胡萝卜,没有我讨厌的味­精­,没有我讨厌的味道。

我吃着乔给我做的好吃的炒饭。我左手拿着勺子,右手拿着烟。我不是左撇子。

左手扳倒右手的爱情,或者右手扳倒左手的爱情?要不就是这句话里没有“的”?我记不清了,不知道是哪个扳倒了哪个,也不知道扳倒的是什么。这可能是一本书的名字,我好像在哪个书架上看到过。我真的记不清了,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无论在北京还是在天津,所有的书摊上书店里收破烂的三轮车上都看不到我的书。我记不清我是不是写过书。我开始怀疑这件我一直认为我很确定的事。烟瘾扳倒食欲,我的口头禅。我有一个坏坏的胃,我有一个坏坏的肺。我有一个坏坏的肺,我有一个坏坏的胃。

所以,你要爱我。

“你觉得你说的这些话之间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乔问我。

乔总是这样问我,他总是这样问我!指责我的毫无逻辑已经成为他的口头禅他的必修课!是的,就是指责!乔,你别想赖!

唉,我可怜乔,我知道我又给他丢脸了。我真的太给你丢脸了。唉,我可怜的乔哟。我又表现得没有逻辑­性­了。

我可怜的乔是个好玩的上海人,他是浙江一所大学美学系的系主任。我的意思是他曾经是。那所可怜的大学后来取消了美学系,我可怜的乔就跑到天津来教逻辑了,又一举成为系主任。可怜的乔后来遇到了连补考都能不及格的我。我的逻辑课本上印着他的名字,他都没有把我的逻辑教及格。我觉得他很可怜,非常非常的可怜,因为他遇到了我这样不争气的学生和未来的妻子。

你觉得你说的这些话之间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

乔的声音软软的。

你觉得你说的这些话之间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请你回答我。

乔的声音还是软软的,不然我想我会用叹号的。可是他的声音是那么软软的,软软的。那么严肃的表情,那么严肃的声音,那么严肃的质问。却还是软软的,软软的……啊,我不忍心用叹号,我不忍心用叹号啊!

乔的声音软软的。

饭好吃吗?乔问我。我说点头说好吃,把烟熄灭,把那只没拉过Joe的右手伸向乔。我的右手比左手难看,我不是左撇子。乔拉着我比左手稍微难看一点的右手,乔亲了亲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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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香水去私奔(2)

“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觉得你说的这些话之间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乔的声音软软的。

私奔

我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一个词、两个字、没有标点符号的语言。

乔被打倒。

我是一个没有逻辑­性­的坏小孩儿。我对乔这样解释。我试图用我的左手摸乔的脸。这动作是一个好玩的游戏。

我没有外心,我还是你的。我希望乔能够相信。我的左手摸到了乔的眼睛。这动作里面隐藏着好玩的欺骗。

你那么爱我,我这么懒惰,我怎么可能离开你呢?我说。我的左手摸到了乔的脖子。这动作不是背叛之后的忏悔与恐慌。

“你觉得你说的这些话之间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吗?”乔声音软软地问我。

我冷冷地说,你随便吧。我的左手摸到了勺子。

有逻辑的人应该继续摸乔的胸口,有逻辑的人应该继续摸乔的肚子,有逻辑的人应该继续向下摸……然后就什么事都不会有了。­性­欲可以扳倒背叛。

后来,乔对我说:“那天你说‘你随便吧’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已经爱上了别人。如果你没想过和别人私奔的话,你就不会说出那样的话。你解释不了自己为什么会说‘私奔’,所以你才说‘你随便吧’。这是你惯用的伎俩。”

我前面说的这个“后来”是在我和创可贴成功私奔之后。乔说,他怎么也没想到我竟会和创可贴私奔。他说,你会后悔的,他根本就不爱你。我和Joe都是爱你的,如果你和Joe走了,我还会放心一点,可是你却和……

乔的英文发音特别准确,标准的伦敦音。他说Joe的名字的时候,声音特别迷人。报纸上说,上海有很多小孩子的家长为了能让孩子讲好英语,从小就给他们的舌头整形。多可怕啊!割舌头啊,讲英语啊。讲英语啊,割舌头啊。割舌头和讲英语有什么必然的逻辑关系吗?我可怜乔就没赶上这个好时候,他标准的伦敦音是在格林尼治商学院讲学时学会的。等到他执教期满回国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彻底脱离翻译讲一口标准的伦敦音了。他的舌头没经过整形。他没赶上这个好时候。

可我还是不喜欢乔这么说创可贴。

乔不应该这么说创可贴。尽管事实就是他说的那样,但我还是不希望听到。我这样一个走到哪里都渴望遭到别人宠爱的小人儿,却和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人私奔了,最后还要被乔当面戳穿,多对不起我的面子啊!

乔这么说创可贴我不高兴。我很不高兴。我这么隆重地私奔了,搞得这么隆重,最后却是这种结局,我高兴得了吗?所以,我固执对自己说,旧爱评论新欢,不够客观,乔在嫉妒!于是,在我被乔“抓获”之后,我当然不愿意听他说的那些了,那样伤自尊,太伤自尊啦。我坚持认为,乔这样说是因为他不知道创可贴有多么爱我。他怎么可能知道创可贴盯着我的眼睛说:“你是那种随时可以私奔的女人。”那语气,那表情,那眼神,那动作……啊,天啊,我被他迷住了,我有窒息的感觉。真的,你摸摸,你摸摸,我的心脏至少停跳了十秒种以上!用12公斤的力,压在颈静脉上,最多两分钟,那个人就死定了!心脏永远地停止跳动!永远!我真想对创可贴那么做。如果不是他把我拐出来,我的Joe会死吗?我总得把错误怪到一个人的头上吧?我可受不起自责的那份罪。

又是一堆毫无逻辑的话。

但是,当时,这时,此刻,当我吃着乔为我接风做的好吃的炒饭时,我突然冒出“私奔”这么一句,我真的不知道是为什么。如果我知道的话,我怎么可能说出来呢?我怎么可能说出来呢!我没想过和Joe私奔,Joe是不用私奔的,Joe不需要私奔的。

Joe不会私奔,Joe破坏私奔,Joe愿意在他的房子里给夭折的私奔提供一个牌位。

乔被打倒了。可能因为我太没逻辑,答非所问,他被气的。也可能是因为冥冥之中所谓的预感,我心已另有所属,他绝望所致。但是,为了一个女人,一个这样的女人,何必呢?

乔被打倒。

那个“后来”,乔还说:“你其实不是一个没有逻辑­性­的人,只是你的思维跳得太快了,在脑子中省略了很多推理的过程。你认为别人应该知道你省略的那些过程,所以你才这样一跳一跳地说着听起来没有必然逻辑关系的话。可是,小多,我告诉你,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么聪明,也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自以为是的聪明!”

我不得不用叹号记录他说的话。我必须用叹号。我一定得用叹号!乔第一次这么气愤地指责我,连他的声音都变得不再那么软软的。我哭了。因为我想哭。因为我觉得我应该哭。我不是他的小仙女吗?他不是很爱他的小仙女的吗?他怎么可以骂他的小仙女?他怎么舍得骂他的小仙女?他骂他的小仙女,他竟然骂他的小仙女!难道他不再爱我了吗?

乔的心好软好软的。他走过来拉住我的手,右手。他走过来擦掉我的泪,两行。他走过来搂住我的腰,十九寸。他走过来吻住我的­唇­,吸吮。

他说,我的好孩子,跟我回家吧,我可以原谅你。

你听到了吗?他说他可以原谅我。他说他可以原谅我!哈!

我挣脱他的怀抱。这次是真的挣脱。他那样的人本来是没什么力气抱紧我的,可他这次真的很用力。于是啊于是,于是我在挣脱,于是我们变成了扭打。

穿上香水去私奔(3)

Joe硬邦邦地敲了敲他自己的门。Joe,走进他自己的房间。Joe,很有礼貌地对乔说。老乔,你让她走!

我亲爱的Joe这样说。口气是命令的。

Joe的眼睛里没有眼泪。我在他的眼睛里刻上我的狼狈。

黑­色­囚禁白­色­(1)

Joe每天累计步行三十分钟。七分半上班,七分半下班,七分半上班,七分半下班。七分半上班,签到。七分半下班,做饭。七分半上班,签到。七分半下班,爱我。Joe是个小资啊,Joe哪里有小资的样子!Joe已经堕落成一个没追求的人了,Joe已经堕落成一个已婚男人了,Joe已经堕落成我的保姆了,Joe已经堕落到我的怀抱。

我最大的梦想是想看Joe睡着的样子,但是我不能忍受Joe比我先睡着。我特别小心眼儿,我讨厌别人比我早睡着。我失眠,我吃“地西泮”。我看不到Joe睡着的样子,Joe比我起得早。Joe上班从不迟到。我对Joe说,只有我们认识的时候不够早。

“我常想,你的好你的坏,你多么无赖。你生气你发呆,对我都­精­彩。我注定这一生要将你宠坏。让人笑我痴呆,却不得不愉快……”

Joe,唱下去。Joe,对着我唱下去。Joe,答应我,一直为我唱下去。Joe,唱下去,就唱这一首­肉­麻情歌,把它唱完。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Joe说。

Joe,我知道,可是我要听你唱歌。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Joe说,“这是顾城的诗。”

Joe,我知道这是顾城的诗,我要听你唱歌。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Joe说,“你应该学着写诗!”

Joe,我知道诗是美的,但是我听不懂,我也不会写,我要听你唱歌!

“我庆幸我明白,简单一个爱。我多疯我多怪,就你最明白。我呼吸我开心,因为你存在。随你说命歹,我幸运才得到你的爱.……”

我们在跳舞,我还没来得及坐得太肥的ρi股扭动得很夸张。Joe抱着我的腰,手臂僵硬,像个木头人。我管自己脸上的表情叫挑逗,卓有成效。Joe看着我的眼睛傻笑,Joe的脸红了,Joe腼腆得像我弟弟。灯光是黄|­色­的,灯光很暗。Joe是北京小资世界中的一朵奇葩,暗暗的灯光映­射­出他的单纯可爱。

我对Joe说,做我的天空好吗?Joe说,我一定用我的肩膀为你撑起一片天。我的肩膀虽然很瘦,但是胳膊上面全是肌­肉­。我迅速地笑了一下,一闪即逝。Joe一定没有明白我这话的意思,我的Joe是个乖孩子,我的Joe还没来得及学会在情场上摸爬滚打,我的Joe还不知道调情为何物,我的Joe是个乖孩子。

我要你做我的天空,我希望我躺下的时候,我的头顶上方永远只覆盖着你的脸。我不得不把这句话说得更直白一些。

Joe听见了。Joe笑了。不好意思的笑。

Joe,你觉得你做事没有把握吗?你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吗?你觉得自己做错事了吗?

Joe,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不好意思地笑。

Joe,我没想到我们的“下次”来得这么快。

Joe,现在就来做我的天空吧!

乔又带着他没整过形的舌头去了欧洲,我和Joe很快有了“下次”。如果乔在法国讲英文的话,人家会用法语对他说“我不知道”。看到他迷茫的眼神,但愿有好心人用英语帮他翻译一下。乔的老英镑在银行里躺了差不多八年。每到清明节,他都不忘给戴安娜王妃弄点她最喜欢的冻白酒。其实我并不嫉妒那位和乔年纪一样大的美人,主要是因为嫉妒死人并不光彩。乔说他要在免税店给我买Givenchy。如果他知道我是想穿着Givenchy玩私奔游戏,他会后悔得咬断自己没整过形的舌头。

我是乔的小仙女,我有迷惑人的魔法。我会给家里的电话设置呼叫转移,在北京我也照样可以假装在天津的家里呆得很乖。感谢电信局,感谢手机,感谢我是如此的聪明,如此自以为是的聪明。

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我应该跪在乔的脚边乞求他的原谅。可是,我是一个如此没有心肝的小混蛋啊!

混蛋大多过得幸福。我想成为一个不打折的混蛋。这又不符合乔买便宜货的心理,没折扣的东西他不买。

白天属于Joe,夜晚属于我和Joe。Joe的邮箱我轻易就能打开,生日密码,我的生日在前,他的生日在后。他一定是看过那篇文章了,所以才玩这么劣质的感动。Joe说是啊是啊,我就是从《青年文摘》上看到那篇文章的,密码是女孩和男孩的生日,女孩在前,男孩在后。Joe邮箱的“收件夹”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我写给他的信。Joe邮箱的“草稿箱”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他写给我的信。Joe说:“我愿意用各种方式记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Joe没看过我的日记,否则他一定不会这么说。

我讨厌学会感动,我不想有心。我愿意做一个没心没肺的混蛋。一个不打折扣的混蛋。讨厌的Joe,你没事吃饱了撑的做这些让我感动的事­干­吗!我可从没想过对你负什么责,我可不觉得我应该为你负什么责。

Joe不在的白天,我把手机放在枕边睡觉,睡不着我也闭着眼睛躺着,把自己放进黑暗。我每天对着电脑屏幕打那么多字已经够辛苦的了,我凭什么不能躺在床上让眼睛休息休息?

手机响的时候,我接起来永远都是一副睡意朦胧的腔调。让Joe听着心疼,让乔听着心安。我在睡觉啊,Joe觉得“不好意思”,“傻宝贝儿”的好梦被他搅和了。我在睡觉啊,乔觉得我很乖,“小仙女”还呆在他的家里,我们的家里。我是一个多么狡猾的女人啊,我是该高兴还是该自责?我这样会不会遭到报应?

黑­色­囚禁白­色­(2)

我想,我终有一天会遭到报应的。只是当着一天来临时,还会不会有人去替我承担?

Joe没有在北京找情人,我嘴上骂他是傻瓜,心里感动得唏哩哗啦。我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小熊形状的饼­干­,还有一本《洛丽塔》,小仙女洛丽塔。我出现在装着Joe的写字楼,之前我没给他打过电话,我在接待处填了会客单。Joe穿深灰­色­的Burberry西装,喝着负责清洁工作的Sandy阿姨为他斟的柠檬加蜜的纯净水。Joe的杯子是他在滨江道上一家礼品店买的,他的同事以为是他在寿司店偷的。Joe的同事觉得寿司店里的陶瓷器皿都很漂亮,他们都觉得能够顺手牵羊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Joe没有偷,Joe花了钱买,Joe觉得很郁闷。

Joe穿过无数放着笔记本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文件夹的小格子来到我面前,他的同事都在看着他和我,我负责看着他们和Joe。Joe在口袋里掏了半天钥匙,Joe又飞快地返回他的小格子找到钥匙,Joe的大腿撞到了好几个陌生的小格子碰掉了好几个文件夹打翻了好几个寿司店偷来的水杯,Joe把钥匙塞进我手里,Joe让我赶快回家。他的家,我们的家。

北京太冷啦,北京太冷啦,北京真的太冷啦。北京的圣诞节来啦!

我会见到穿红­色­马甲梳马尾辫的电梯小姐,她们一句话不说就为我按下写着“7”的按钮。她们一按,那钮就亮啦。黄|­色­的,yellow,照在她们苍白的脸上。温暖的房间,宽大的床,巧克力睡在冰箱里,热水可以让我一直洗澡到天亮!

Joe在我等电梯的时候追了出来。他怕我一个人走丢了,我是一个爱迷路的小孩儿。他还怕我一个人在房间里会害怕,我是他的宝宝。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Joe的大腿上有一块好大好大的淤血,我亲亲它,他就说不疼了。我们的皮肤依靠十二月的供暖设备在空气中­祼­露拥抱,我们跳舞。灯光是黄|­色­的,灯光很暗。Joe反复重复顾城的那句诗,我就是猪脑袋也无法忘记。我要Joe给我唱刘德华的《­肉­麻情歌》,我还没来得及坐得太肥的ρi股跟着节奏扭动得很夸张,我管自己脸上的表情叫挑逗。

“我庆幸我明白,简单一个爱。我多疯我多怪,就你最明白。我呼吸我开心,因为你存在。随你说命歹,我幸运才得到你的爱.……”

Joe抱着我的腰,手臂僵硬,像个木头人。Joe看着我的眼睛傻笑,Joe的脸好像红了,Joe像我弟弟。灯光是黄|­色­的,灯光很暗。Joe是北京小资世界里的一朵奇葩。

我们的“下次”来得真快,这全要感谢乔。

但是,我想知道,我必须穿GUCCI的牛仔裤吗?我必须穿PRADA的鞋子吗?我必须穿MIDE的内衣吗?这些东西穿在身上真的感觉轻飘飘的。穿着这些东西,我还可以和你去簋街吃两块钱一只的麻辣小龙虾吗?我还可以和卖酸­奶­的阿姨讨价还价吗?你需要一个穿着恐怖名牌的女人站在你身边是吗?这样我走进装着你的那个破写字楼写字破楼写破字楼才显得理直气壮是吗?哦,真该死,你为什么不住在地下一层?你觉得我不穿这些就会给你丢脸是吗?唉,你可怜的虚荣心哟。唉,我可怜的自尊心哟……

Joe是没住过地下室的,Joe是名牌大学毕业的,Joe的第一份工作月收入六千元,Joe只要有时间就可以去埃及旅行,把好玩的埃及手鼓带回来。没有人在Joe的头上走过路。Joe只是想送我一份不容抵抗的圣诞礼物。

我在别人的头上走过路!我竟在创可贴头上走过路!这感觉真……真他妈的!

创可贴说,你在我头上走过路,我记得你的脚踝,我记得你鞋子的尺码,我知道你住在七楼。我在Joe的门口看到那双我熟悉的鞋子,我就想,我应该收你们双份的清洁费。你这个臭女人,你那双破鞋狠狠地踩进我的心里了,你知道吗!听说还是个名牌儿,挺舒服的吧?唉,你这个臭女人,你知道吗?如果不算每家铺的地板和吊的石膏顶子,你和我距离是十九点六米。可你穿了那样一双鞋,我们的距离又何止十九点六米?

十九点六米,爱与不爱的距离,天堂与……天堂与天堂的距离!

我就是那种随时可以私奔的女人,穿着Givenchy去私奔!

Joe说刚才那个来收清洁费的男人是一家服装时尚杂志的编辑,住在我们下面的地下室里。Joe报出那本杂志的名字,我想到我每期必读的杂志竟然出自一个如此邋遢的编辑之手,我就想“立仆”。

我立仆在床上,Joe说我这样是不对的。如果别人因为看了我的文字就认定我是美女,有一天见了我的人,是不是也要这么绝望的“立仆”?我觉得Joe说得有道理,何况那个人负责的也是旅游版,我从来不看的一个版面。我对旅游的全部梦想都建筑在黄河以北,主要集中在河北省,我不喜欢对着画片做梦,太受刺激了。再说,乔也舍不得我离开他那么远,我不知道他更舍不得的是不是钱。

Joe说他以后带我去享受塞浦路斯的阳光,看最­棒­的莫斯科建筑,到维也纳剧场听歌剧,在塞纳河畔散步……还好他说的只是“以后”,现在不行,现在Joe要买汽车。

Joe不想买房子只想买汽车,Joe的公司福利是每个月七千块的住房津贴他都不想买房子只想买汽车,Joe觉得买日产车丢人。Joe等着新款奥迪TT下线,不算关税万dollar。Dollar!打完阿富汗打伊拉克,折腾这么半天才降了几个百分点的Dollar!欧元逐渐走强,乔还抱着纸币上的“伊丽莎白二世”不放。

黑­色­囚禁白­色­(3)

“宝贝儿,你快来看啊!外面下雪了!”Joe天真的声音在我耳边炸响,立仆着的人应该立即起床。

我们出去吗?我们去淋淋雪吗?我们在雪地里接个吻怎么样?那将是我送你的圣诞礼物。除非你不喜欢。你敢不喜欢!

Joe是不能拒绝我的,Joe是无法拒绝我的,Joe是舍不得拒绝我的。我是Joe的宝宝,Joe的宝宝。

让我们在雪地里撒点儿野。

世界被分割,黑­色­与白­色­。

黑­色­是天空,白­色­是雪地。

黑­色­是男人,白­色­是女人。

黑­色­在沉睡,白­色­在嚎叫。

黑­色­将白­色­囚禁,白­色­将黑­色­拥抱。

Joe说,好吧,我们去乐一乐,带你去一个你想不到的好地方。

我们坚持走路,我们坚持不坐出租车,我们不愿意多付给司机一块钱的夜间服务费,我们愿意省一些好玩的钱。Joe在路上说他每个月房租、煤水电费、吃饭、交通、生活必需品,不算买衣服、添置家电、聚会应酬等等的钱,需要五千块。货币单位是人民币,不是卢布、越南盾、日元、泰铢,还好也不是英镑、欧元、美金、澳大利亚元。Joe是不用交电话费的,公司全报销。但是最近有一个不好的消息,那场可怕的传染病之后,每个公司的业绩都受到影响,为了压缩开支,公司现在每个月只负责报销一千元电话费,其余自理。这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只负责报销一千元电话费?

我笑不出来,我真的笑不出来,这不属于圣诞笑话。Joe来自一个恐怖世界,谁也听不出他的北京话带着天津腔,他是一个花八百块港币买30毫升Armani香水还觉得占了便宜的小资。Oh,My God!哦,上帝,我不是在向你祈祷礼物,我只是随便叫你一声,籍此来表达我的情感,一种很复杂的情感,你能理解吗,我的上帝?我和Joe生在两个不同的物质世界。

Joe还说,如果在北京租房子的话,两个人的生活费其实和一个人的差不多。他的意思是不是在向我暗示我应该来到他身边?Joe爱北京不爱上海,他讨厌上海味的普通话,他讨厌乔。

Joe推开酒吧的门,冲过来的空气布满生植器的味道。Joe自信地走到吧台要了两杯Сhā着香蕉的酒­精­饮料,我跟在他身后差一点就要拉着他的衣角。这真是一个我想像不到的地方,这里的男女比例远远超过20:1,可我却没办法生出任何优越感,因为我听到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发嗲:“你老看那个女人­干­什么?难道我还不如她好看吗?”Joe礼貌而娴熟地打发着过来和他搭讪的男人,我觉得Joe做成这样很不容易,他的姿­色­足以迷倒任何一个男人。Joe做成这样真不容易。

粉­色­的舞台慢慢升起,一些成分不明的白­色­烟雾闯进眼睛,Joe让我站到凳子上看那个让这里所有男人都为之疯狂的男人。Joe说跳舞的那个妖­精­就是住在地下室的那位伙计。Joe说,你别摆出这副表情好不好?他在展示他的艺术,某种程度上,你们是同行,为了展现而张扬。

Oh,My God!我亲爱的上帝呀!

创可贴在跳舞。创可贴看起来不邋遢。创可贴周围的男人都想伸出手摸摸他。创可贴却走过来对我说,我们一起私奔吧!

我安静地看着他,我想问他一些愚蠢的可能还带有侮辱­性­质的问题。比如,你有没有痔疮?或者,你有没有咽炎?

他舞得是那么美,独自一人跳着几千年的落寞,跳着前世今生的欲望,跳着今生来世的欲望。我真想伸出手摸摸他。

“你是那种随时可以私奔的女人。”

创可贴肆无忌惮地对我说着这些话,完全不顾忌我亲爱的Joe会听见。也许我聪明的创可贴知道,在Joe心里,创可贴不是我眼中的男人,我也不是创可贴眼中的女人。还有什么比一个同­性­恋男人和一个女人说话更让另一个男人放心的呢?在Joe心中,创可贴和我彼此都不是对方眼中的男人和女人。

二十四桥何在?荡心波,冷月无声。

You are my apple!(1)

我应该得到一次出国旅游的机会。我对乔说。

乔没理我,向我出示他出国带回来的战利品,当然包括那些在我眼里一无是处的小纪念品。塑料的艾菲尔铁塔(底部有“made in China”字样)、跟肥皂头一样大的巧克力(珠宝店招待客人的小点心)、德国酒店里的洗发水沐浴液梳子(毛巾不见了是要赔偿的)……它们全是免费的。

哦,请原谅我的尖酸刻薄吧!要知道,我虽然是故意的,但如果你已经对一个男人产生了生理上的厌恶,却还不得不和他呆在一起的时候,你能做的也比我好不了多少。

我有了Givenchy,我还拥有一块意料之外的浪琴手表,我甚至还差一点拥有一条“穿起来ρi股绷得紧紧的”牛仔裤。可惜乔只记得我的ρi股的质量,而忽略了它的围度。他无法让那位金发碧眼的售货员miss骑到他身上,从而通过这种质感的比较来确定我的尺码。外国的红灯区是给水手、游客、流浪汉准备的,老实巴交的乔怎么可能当着同事的面,领着一个昨天他光顾过的、和我的ρi股有差不多相同质感的女郎来买牛仔裤呢?给她的小费已经够高的了,足以高过那条牛仔裤。有她的小费就没有我的牛仔裤,有我的牛仔裤就没有她的小费。我可不相信乔会吝啬到连小费也要省下的地步,那样我会嘲笑他的,嘲笑他浪费这次宝贵的出国机会。决不口软!

乔重新测量了一次我ρi股的质感,为没给我买牛仔裤表示遗憾,因为那会使我“穿起来ρi股绷得紧紧的”。我其实胖了不到一公斤,但是他好像没感觉出来。看来我们需要一个重新熟悉的过程。我趁机再次提出我要出国旅行的想法,同样,我也被乔以打岔的方式拒绝。

这几乎是我意料之中的,而我之所以还要讨这个没趣,不过是想再次证明他是一个­精­打细算的男人。那么,日后,当我假装很意外地从杂志上看到免费的旅游广告时,乔就没有理由不让我报名了。当然,我会在那几百、几千甚至几万个报名者中脱颖而出的,因为创可贴会看到我的申请表格,他会毫不犹豫地让我跟他一起免费去神农架。我们­精­彩的私奔计划将实施在神农架。

现在流行“互动”,那么多调查问卷不就是为了测试读者、观众、消费者的无聊程度的么?为了不让我们觉得自己太无聊,也为了怂恿我们继续消费他们的东西,他们当然要给我们一点甜头了。比如,一次免费的神农架考察、探险、旅游,或者私奔。

我遭到乔理所当然的拒绝。我应该表现得非常失望,拿出我小仙女的架势,让乔明白我受到了多么大的伤害。一个天天在家里呆着的女人,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距离家四个小时火车行程的秦皇岛,难道我不值得同情吗?难道我还不够可怜吗?

是的,我还要耐心地听乔给我讲道理,并竭力表现出悲痛欲绝的样子,顺便流下那属于大河马的眼泪,并且得到一个绝对拖延而且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计划执行的。乔是我最好的搭档。我曾经也是他的好搭档,在逻辑考卷上。这一点,他比我还明白。

就像我和乔安安稳稳地过了他42岁大寿一样,就像我热情洋溢地许诺给他生一个像他的宝宝一样,就像我指使他去买那本杂志一样,就像我在旅游版假装无比惊讶地发现了那条招募广告一样,就像乔几乎不打奔儿地同意我报名申请一样……一切都是按照计划进行的。对此,我能说些什么呢?我亲爱的Joe,我能对你做出什么样的解释呢?我伟大的冒险­精­神远远超过了你给我的幸福享受。我对你几乎没有任何愧疚,我不曾想到过你会难受,我甚至不曾想到过你!哦,我亲爱的Joe,我最最亲爱的Joe,我不知道自己原来是那么地爱你,我也不知道你原来是那么地爱我。如果我知道的话,如果我能有一点点良心肯这样去想一想的话,Joe,你是不是就不会死啦?

我没有去神农架,确切地说是我没有去成。创可贴的领导,一位刚刚和比她小11岁的摄影师结婚的女同志,强Jian了那个名额。或许这本来就不是能被我吃进嘴里的东西,所以也就没有那种把它生生吐出来的悲壮。

我在地下室看着Joe的LV皮鞋从我头上走过,我觉得自己很悲壮。这是一个很好玩的游戏,时刻处在对任何人的背叛当中。以爱的名义。哦,感谢上帝!

我这种随时可以私奔的女人终于如愿以偿地穿着Givenchy私奔啦!还需要我去描绘这种私奔带来的兴奋吗?一个仅仅说过几句话的男人,一个住在地下室的男人,一个被别人看作同­性­恋男人……啊,对,就是这个!一个同­性­恋男人!爱上一个同­性­恋男人,让一个只喜欢男人的男人爱上我!这不比那些平凡的爱情,平凡的偷­情­更刺激吗?所以,我为什么不能忍受创可贴的邋遢呢?他跳舞的时候是那么妩媚妖娆。所以,我为什么不能忍受创可贴对我的不好呢?他只是还没学会怎么爱一个女人。所以,我为什么不能忍受创可贴时好时坏的脾气呢?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围着自己打转目前对创可贴来说还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可是,如果我是这么地令你讨厌,如果我令你讨厌到看见我就想呕吐的话,你为什么还要对我说那些话,为什么还要我和你私奔?你为什么要表现得那么缠绵悱恻,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沦陷到了真正的爱情里?哦,好吧,是你说的那样,我这样做是为了追求新鲜刺激,与爱情无关。可是,你说你记得我的脚踝,你说你记得我鞋子的尺码,你说你知道我住在七楼。你说如果不算每家铺的地板和吊的石膏顶子,我和你距离是十九点六米。这些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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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are my apple!(2)

我从来没有想到我的泪腺会这么发达,我一生的眼泪聚集在一起都没有和创可贴相处的这几天流得多。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啦,不然我为什么会流那么多的眼泪给他?我剩下的日子要怎么过?我没有了乔的炒饭没有了Joe的PRADA。我还得对乔编造神农架未被开垦未被蹂躏过的自然风光,我没有照片为证还是一个大麻烦。我要小心翼翼地躲避着近在咫尺的Joe,我不知道这个月的清洁费是不是由他来收。如果是的话,要我在这间不足十平米的地下室里躲到哪里去?如果Joe看到他亲爱的宝宝每天只有“福满多”方便面吃,我亲爱的Joe会不会心疼地流下眼泪?

我不是你的天使。那英唱。You are my apple!Joe说。

你是我的苹果?我接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我会翻译这句话。

不,你是我的女神。美国俚语。Joe残忍地纠正我。他什么时候也和乔一样知道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我不当女神好不好?那个级别太高了,我降两级,当你的女鬼好不好?当你的小妖­精­好不好?只当你的小­精­灵好不好?

你是我的宝宝!Joe搂着我说。

我的Joe眼里装满疲惫,我的Joe面对自己总觉得好累。可是我的Joe,我不会跟你走,就算你看见我每天都在地下室里吃“福满多”我也不会跟你走。我爱创可贴。

我说完了,Joe愣了,我也愣了。我从没对Joe说过我爱他,可是我却对那个后来被乔幸运言中的根本就不爱我的同­性­恋男人说“爱”。Joe愣了,我也愣了。爱是一个形容词吗?

对不起,现在可不可以修改一下这个剧本?可不可以在Joe拉着我的手回到七楼以后,让我换上一句新的对白?让我把这违心的、为了给私奔找点冠冕堂皇的理由的对白换掉?让我有勇气对着Joe说出一点实话,一点真正的实话——我其实只是觉得私奔好玩。好玩的私奔与爱创可贴无关。我喜欢有点好玩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和所有的事情一样,为了好玩。好玩。别忘了,我是一个病人呐!这是病人的权利。

Joe的房子里暖气充足,阳光洒进窗子,有那么一点不符合场景需要的美丽。我抽着“五朵金花”听着Joe给乔打完电话,就想看他睡觉。我想看Joe睡觉。我真想看着他睡着,我想知道那样子会不会像我的宝宝?

Joe说我只有在睡着的时候,他才确定我是他的宝宝,他一个人的宝宝,一个不会逃走的宝宝。

要发现我私奔其实并不难,乔只需往杂志社打一个小小的长途电话就可以搞定。趁办公室没人的时候,把白白­嫩­­嫩­可以做出美味炒饭的小胖手伸向那部免费的红­色­电话机,照着杂志提供的号码轻触十一下数字键,然后……啊!拨开云雾见日出啦!

我想,乔应该是这么发现的。但是,当乔成功地摧毁了我私奔(我觉得那其实是拯救了我,事实上这场可笑的私奔已经没有任何继续发展下去的理由了)之后,他对我说,他并不是因为打了那个电话才知道我私奔的,他只是打了那个电话才知道我没有和Joe一起私奔。

伟大的乔是IT业老­精­英,伟大的乔是黑客###,伟大的乔轻易破译了我的信箱密码,伟大的乔看了Joe给我的情书差点没被气得永远做不了父亲。

Joe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这是我和他相处两年来,他被我发现的惟一恶习。回复邮件时,Joe从来不记得把我的原文删掉。所以,与其说乔看了Joe写的情书被气得差点阳痿,还不如说是看了我写的情书才被气得差点要去医院看男­性­不育专科。

我相信我在文字方面有绝对的天赋,如果我写的情书让人看了不能产生任何生理反应,那就是我的失败。Joe和乔就证明了我是成功的,只不过看完了相同的东西却产生了完全相反的反应。但是,我不明白,既然我的写作功力如此深厚,为什么我没在外面看到我的书在卖?别骗我说是销路太好了,断货了,我就是换个猪脑袋也不会相信。

Joe说乔用我的信箱给他发了Email,说要和他谈一谈他们共同爱着的那个女人(笑声,我的)。他想给我打电话,但是我关机(我在神农架——那个我从没去过,但想像中应该电信不发达的地方,我怎么能开机呢)。想必乔的措辞很严肃,于是Joe给他回信,和他谈了谈他们共同爱着的这个女人——我。

应该说两个人都是标准的绅士,谁也没露出自己的王八脸,尤其是乔。他礼貌地和Joe探讨着我的问题,决定着我未来的人生方向,大有成|人之美的英雄气概。我想乔是被气昏头了,这方面他显然没有Joe的心理准备充分,他那颗因为戴了过重的绿­色­帽子的头,压迫着他脆弱的颈椎,所以他有点晕眩也是正常的。就那么轻易地放弃了他的小仙女?就那么轻易地把她拱手让人?这简直让我太没面子了!怎么也得表现得依依不舍一些才符合客观规律吧?但是乔没有,至少和Joe在我的MSN上聊天时没有表现出这一点。文字在他们的手里,显得是多么苍白啊!为崇高的方块字默哀!

两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善良男人,因为一个和同­性­恋男人躲进地下室私奔的女人相识,采取了一种非常具有时代气息的沟通方式,靠网络这个一堆二进制的数字组合传递着自己的感­性­认识。我是不是该为这样的画面出现而从心底飞出两只小手为自己鼓掌,并送上一个火辣辣香喷喷的热吻敷在自己脸上,还要在下一碗的“福满多”里赏自己一根细细的儿童小香肠?

You are my apple!(3)

Joe的回答令我满意。他说,如果我愿意的话,他将为能够幸运地娶到我表示欢欣鼓舞分外雀跃。Joe并不觉得把那只穿着LV的大脚丫伸进我和乔的“婚姻”有什么不妥,理由是——“在超过两个人的感情世界中,判断第三者的方式不是时间的先后,而是谁最终不被爱了。”惟一不对的仅仅是,我和Joe认识的时候不够早。

Joe引用了我小说里的话。如果可怜的Joe知道我和乔的媒人竟是一张由59分变成65分的逻辑试卷,我想他就不会这样绝望了。也许就不会发生那样的意外。一场纯粹的意外。

我相信Joe是这样说的,即使没有乔作证我也相信他是这么说的。只有我亲爱的Joe才会那么认真地去看我的小说,只有我亲爱的Joe才会把它们记下来,只有我亲爱的Joe才会把它们全盘用在生活中,只有我亲爱的Joe才会相信我在小说里说的是实话,尽管在我看来全是不真诚的废话。

Joe,Joe,Joe……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对你说过我爱你?我为什么忽略一个这么爱我的你?我为什么那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你的好而毫无愧疚?Joe,我求你回来。Joe,我求你不要死。Joe,我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对你说“我爱你”。让我学着F4那些伪帅哥对你深情款款撕心裂肺地唱出“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Joe,我爱你。Joe,我爱你。Joe,我爱你……

善良的编辑,请让我这样重复下去吧,直至最后一页——Joe,我爱你……

乔在MSN上对Joe说,让我和她说几句话。

我得说我是一个很懒的笨蛋,我的全部密码都是同样一串数字——999×999=998001——998001——Joe告诉我的。他说生日密码太容易破译了,不如弄这个。就算忘记了,999乘999总会算吧?一算不就知道了吗?我总是那么容易记住Joe的话,我毫无防备地让Joe渗进我的生活。可我为什么现在才知道啊?我一直在用Joe告诉我的这个密码,998001。

我的Joe是个天才,乔也是个天才。乔不知道我的密码是这么算出来的,但是他会用黑客软件。乔还熟悉我肚子里的每一条蛔虫,他知道我所有的密码肯定是一样的。所以,他打开我的MSN和Joe在上面聊天就是这样的畅通无阻。

Joe说,我没和她在一起。

乔的智商以及乔的逻辑推理能力是不会允许他相信Joe的。他说,我不会相信她有那么好的运气可以免费去神农架,所以你们拿这个做借口是为了呆在一起。我不想继续拆穿你们了,我替你们感到羞愧,到了现在这步田地,你们需要的只是坦诚一点,对我坦诚一点。我不会妨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让她和我说几句话。

可以想像Joe看了以后有多么的惊讶,在此之前,为了预防所有不必要的麻烦,我根本就没对Joe提过创可贴一个字,更别说什么神农架了。于是,我亲爱的Joe拿出了他最大的坦诚来面对乔,然后……唉,可怜的男人们呐,就发现我的生活中一定还有一个他们不知道的“他”。这种受了愚弄的侮辱,哪个男人受得了哦!也就难怪乔挽留我的时候,Joe会那么生硬、愤怒、不留余地、绝望地说:“老乔,你让她走!”

乔是可以原谅我的,他可以原谅一个Joe,就可以再原谅一个创可贴。Joe是不会原谅我的,他可以理解一个乔,但是他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还会有一个创可贴,一个同­性­恋男人。如果Joe还活着,他会相信创可贴“勾引”我,其实就是为了成功地拆散我和Joe,以此来达到霸占Joe的目的吗?说实话,我自己都不怎么相信这个。但是,谁能解释一下,一个同­性­恋男人为什么要和一个女人私奔呢?创可贴的逻辑一定更不及格。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当初创可贴对着一个女人说出那些含情脉脉的话,是如何保证自己不吐出来的呢?创可贴为什么要和我私奔?如果他没有看上Joe,如果他不是觉得我碍事,他为什么要和我私奔呢?可惜我实在没有兴趣再跑到创可贴面前追问他一次,你是不是爱上Joe啦?

也许Joe的那句话说对了,从某种程度上讲,我和创可贴真的是“同行”,我们是一样的人。我们都在拼命给自己的生活找点无伤大雅的乐子,哄自己玩,什么都可以只用一个“好玩”来解释。只是,这次,一不留神,我们搞大了。

我们都在轮回中(1)

我的“大姨妈”来了,也就是Joe说的AV了。我不能指望创可贴为我做什么,他上班去了。我其实已经明白他提议的私奔,其实不过是在测试我是否是一个随时可以私奔的女人罢了。他成功了。他从这场游戏中得到了比我更多的快乐。

再没有比创可贴更让乔放心的雄­性­公民了,躺在一张床上,比梁山伯与祝英台还要相敬如宾。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这是一次打着私奔旗号的徒刑,刑满释放的日子定在谎言中我们应该从神农架“回来”的那一天。我得自己出去解决AV问题了。

我的右手拎着一个小小的塑料袋,上面有红­色­的“太平洋百货”几个字,里面有一包小小的卫生巾,白­色­的包装,十片装,一个已经不陌生的牌子——ABC。我想说的是,回到地面上的感觉真好。那样一个算准了Joe会呆在办公室里的白天,跑到我从未涉足过的地下室,躲开了电梯小姐主动按下的“7”,带着浓雾一样的迷茫与期待把自己丢进没有独立卫生间开着黄|­色­小灯的地下室,我的勇气与无知、好奇与冒险、牺牲与索取并重。

我想说的是,回到地面上的感觉真好。我不是小资,谁要是说我小资我就跟他急,那不是骂人吗?但是现在,我发现,我都他妈的想求别人说我是小资了!求求你骂骂我吧!地下室的日子可不是数别人的脚丫儿那么明媚。我看着Joe的LV在我头顶走路,我就他妈的无数次地想流下眼泪。大河马的眼泪。

Joe从我对面走来,Joe的眼睛红红的,Joe死死地拉住我的左手,Joe心疼地问我,这些日子你跑到哪里去了?

我站在那里等着Joe走过来,我的眼睛可能也变得红红的,我的手指被Joe捏得白白的,我的手背胀得紫紫的,我的Joe还是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了!我终于(他妈的)提前释放了!

我的Joe问了一个我从来没有想过给他答案的问题——这些日子我跑到哪里去了?

Joe轻轻地唱起了《­肉­麻情歌》,可惜这个时候我实在没有魄力老起脸皮跳发­骚­舞。

“你说想走遍世界一步都没有,‘有空我一定陪你’算不算承诺?请别再问我有天老了做什么,陪陪你数皱纹,听听你的罗嗦,爱不就是这么蔓延开吗……”

为什么要这样?难道有我陪你还不够吗?难道你一定要用铁一样的事实教育我,你根本就是一个不值得我真心去爱的女人吗?你为什么连一个装傻的机会都不肯给我?

Joe的声音告诉我,这一刻,他是多么地寒心。寒心。寒心是不是代表绝望?可是Joe说的“铁一样的事实”是多么缺乏想像力的字眼儿!难道和一个写字的人厮混了这么久,他还没有学会说话要有点创新­精­神吗?

我没给Joe装傻的机会,也许就是Joe说的那样,他在我心目中还不如乔来得重要。至少我还懂得用谎言来蒙蔽乔,而我对他,我的Joe,我口口声声说最最亲爱的Joe,却总是把最残忍的事实呈现出来。

我想我再也不是Joe的宝宝了,我也不是“apple”了,我连女鬼都算不上了。我是一个根本不值得真心去爱的女人。谁爱我,我就要伤谁最深。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对谁的感情负责任。

你的天是灰­色­

你的心是蓝­色­

触摸着我的心

竟是透明的

我的悠然自得

你却束手无策

你的心痛竟是我的快乐

其实你不想对我恋恋不舍

但什么让你辗转反侧

不觉你说着说着天就亮了

你的­唇­角尝到一种苦涩

你是真的为我哭了

我是真的随他走了

就在这一刻

全世界伤心角­色­又多了你一个

你是真的为我爱了

我是真的跟他走了

能给的你全都给了

你都舍得

除了让我知道

你心如刀割

Joe的房子里暖气充足,阳光洒进窗子,有那么一点不符合场景需要的美丽。我说,Joe,你别给乔打电话,我不知道该对他怎么解释。Joe在冷笑,他脸上从来没有过这么酷的表情,可能是因为我的声音透着害怕,这更使Joe愤怒。他说,你就从来没想过要怎么对我解释吗?你难道就没想过我的感受吗?你是不是吃定我了?你是不是觉得无论你什么样我都会无条件地接受?

我翻翻眼皮,不理他。我知道我把Joe惹毛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阻止Joe那只手伸向电话机。Joe没给我这个机会。我抽着创可贴爱抽的“五朵金花”听Joe对乔说:“我找到她了。”

创可贴的那个女主管爱抽这个烟,打开她的抽屉,里面最少有五十个“五朵金花”的空烟盒。女主管说这个烟好抽,劲儿大,而且便宜,才两块五。所以创可贴他们那个部门的人都开始抽“五朵金花”了,连不抽烟的人都开始抽“五朵金花”了。这是一个高度统一的集体,这是一个趋炎附势的集体,我的神农架轻易地被牺牲掉也没什么了不起。那本来就不算承诺,那本来就是一个打乱我美好三角爱情生活的­性­感糖衣小炮弹。我吃了,吃得津津有味。我爸早就教育过我,没事不惹事,有事别怕事。我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或者往心里去了,只不过把他的话记反了。没事就惹事,有事就怕事。我忽然很想看着Joe睡觉,这次我不打算小心眼儿了,我想看他睡着的样子,我恐怕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们都在轮回中(2)

Joe放下电话说老乔一会儿就过来。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乔那样的节俭模范公民说“一会儿”?好吧,让我们先吃午饭,再吃晚饭,吃了夜宵吃早点,也许可以和乔一起共进明天的午餐。Joe不陪我一起笑,Joe严肃地抽起KENT。这烟已经好久没看到卖的了。Joe说是他托他的同事从日本带回来的,焦油含量才毫克。“你看,过滤嘴上还有小孔呢!就是为了让人少吸点尼古丁。”Joe指给我看,“来一根尝尝吧!”他说。

我接过Joe递来的烟,过滤嘴的长度几乎占了五分之二,果然是“健康型香烟”啊。点燃,吸一口,看着冒烟,却感觉没点着,掰掉过滤嘴,吸起来爽多了。地下室里的床垫扔在地上,地下室里没有电视,地下室里的人说去昌平县租一百块钱一个月的农房其实是最佳选择,但因为要到酒吧跳舞赚钱,算算往返路费,还是住地下室合适。地下室的空气被“五朵金花”垄断。七楼的床上有一堆软软的靠背垫,七楼放着一万多块钱的“金嗓子”功放,七楼的人说过要买价值六万五千块dollar的奥迪TT。七楼里KENT的味道面目狰狞。想想还是乔的二楼好,我可以坐在电脑前一遍一遍地玩着永远不死的“俄罗斯砖块”,等着从肚皮上判断是唐老鸭盟兄弟的乔喊“吃饭”,白云香烟在我漂亮的侧脸上折­射­出耀眼的光圈,我和我好吃的炒饭过着心如止水的日子,似水流年,真是一对如花美眷。

我其实只适合住在二楼,可我却巴望着七楼,还要去尝试一下地下室。我其实只适合住在二楼。

关于Joe所在方位的问题,乔和Joe一定提前就沟通过了,否则他不会这么快就来敲Joe门。我对乔探索新路的能力表示最深沉的敬意。

可怜的乔打着醉拳就进来了,听说他是从天津坐出租车过来的,我怀疑他口袋里揣着一只就要爆炸的美丽手雷。

现在,我还是乔名义上的“妻子”,所以乔提出的单独和我谈一谈的要求并不过分。他是一位掌握妻子不忠实证据的绿丈夫,他没有盛怒已经很配合自己的系主任身份了,我应该为他的涵养感到骄傲。Joe处在一个非常好玩的境地,在这段因为第四者出现而导致破裂的感情中,Joe没有资格提出任何要求。第三者是多么没有保障的角­色­啊,奉劝所有人都不要去充当,还是一夫一妻好。

我对乔的态度显然要比对Joe虔诚许多,这会儿,我已经能把无伤大雅­精­心雕琢过的事实摆在乔的眼前,我希望他能挑选对自己有利的部分相信。我的私奔其实只是形式上的成功,所以某种程度上我还是肆无忌惮的。我和一个同­性­恋“私奔”了,你担心什么?泼­妇­无赖式的口吻。要追究的也是和Joe的问题,可乔似乎忘记了。你觉得我会傻到去提醒他吗?

乔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你竟会和创可贴私奔。你会后悔的,他根本就不爱你。我和Joe都是爱你的,如果你和Joe走了,我还会放心一点,可是你却和……和同­性­恋在一起你不觉得恶心吗?你不怕被传染艾滋病吗?

我抽着“五朵金花”说,我们什么都没做。乔问我,那你为什么还要偷偷地跑出来?

好玩。我说。

乔怒了。

“你这是什么逻辑?!”乔在吼,乔在叫,老乔在咆哮,老乔在咆哮。

我怎么知道我这是什么逻辑?你不早就知道我是一个没逻辑的人吗?­干­吗老问我逻辑?

乔说:“你不是一个没有逻辑­性­的人,你只是太自以为是,自以为是地以为自己很聪明!”

乔第一次这么气愤地指责我,连他的声音都变得不再那么软软的。我哭了。因为我想哭。因为我觉得我应该哭。为了这次该死的私奔,我都毁了些什么啊!Joe知道了,乔也知道了,他们都知道了,谁也没给我装傻的机会!我根本就没得到私奔的快乐,我却为这个该死的私奔付出了最沉重的代价!我要失去乔了,我要失去Joe了,创可贴我根本就没有得到过!

乔决定原谅我,条件是永远不再见创可贴,永远不再见Joe,把所有的偷­情­记录留在北京,和他回到天津,洗心革面,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乔太太乔夫人。乔说,我的好孩子,跟我回家吧,我可以原谅你。乔对我敞开怀抱,乔把我拥抱。

你听到了吗?他说他可以原谅我。他可以原谅我!哈!我需要他的原谅吗?我做错了吗?我不过是和一个同­性­恋男人出来住了几天,我有错吗?乔是个笨蛋,他的脾气没发在点儿上。他就没注意到那个让他当了这么久活王八的Joe吗?

我挣脱他的怀抱。这次是真的挣脱。他那样的人本来是没什么力气抱紧我的,可他这次真的很用力。于是啊于是,于是我在挣脱,于是啊于是,我们变成了扭打。

Joe大概一直在听我们的对话,我不想用“偷听”这个词儿,因为我们的声音很大。Joe心里一定特别不好受,因为我在Email里对他说,将来(注意,我说的是“将来”,永远不需要实现的“将来”)我们要买一幢大House,我想养一只斑点狗,让它叼着我们的沙皮狗满处跑。我要一只白­色­的秋千,我还要我们的院子种满春天!种满春天!有你,我就拥有春天。世界就是春天。

我还对他说,融化吧,融化吧,我们一起融化吧。我化进你的身体,你化进我的身体,我们化进彼此的身体,我们一生一世永不分离,生生世世都不分离。如果有来世,我还做你的宝宝,你还要做我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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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在轮回中(3)

Joe一定是忘不了这些不负责任的话,所以才会那么伤心欲绝。欲绝的伤心。Joe以为他只是在错误的时间爱上正确的人,没想到他是在错误的时间爱上错误的人。

我怎么知道Joe是那么地爱我?我怎么知道我们的世界竟是如此混乱不堪?我怎么知道Joe对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怎么知道他是一个如此不会逢场作戏的大傻瓜?我怎么知道那一年的情人节,我去秦皇岛看海,想决定要不要嫁给乔的火车上,会遇到一个如此爱我的Joe!

开始就是谎言,开始就是游戏,从那时起我就学会伪造一个已婚­妇­女的身份,玩弄一个支离破碎不用负责任的谎言与游戏。我对Joe说我已经结婚了,所以从开始我们就被“不可能”笼罩,空气被心酸的浪漫垄断。我给自己在北京安排了一个很小资的情人Joe,我为即将开始的索然无味的后半生找了个乐子。我怎么会知道后来会是这样!

Joe上当了,Joe受骗了,去秦皇岛的路上Joe不应该坐火车。我从没想过为Joe负什么责,Joe没学会当情人的艺术。

Joe硬邦邦地敲了敲他自己的门。Joe,走进他自己的房间。Joe,很有礼貌地对乔说。老乔,你让她走!

我亲爱的Joe这样说。口气是命令的。

Joe的眼睛里没有眼泪。我在他的眼睛里刻上我的狼狈。

对于一个小有几分自尊的人来说,Joe的话无疑极大地挫伤了我的自尊心。像一切古老的电视剧一样,我应该夹着风冲出这个洋溢着巴西咖啡豆浓香的单元,连电梯都不坐就跑到大街上。在这个简单的动作过程中,我飞快地权衡了一下谁会来追上我。乔还是Joe?Joe还是乔?

我的口袋里只有从超市里找回来的八块多钱,还有一把创可贴房间的钥匙。要是没有人来追我,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直接跑到地下室,拿上我的行李和钱,那么这种受到“伤害”才跑出房门的动作就会显得极为矫情,并且缺乏真诚。万一追我的人没有被我发现,而我还跑到了地下室,他会不会以为我不思悔改,我还要和创可贴继续在一起,那样我的徒刑会不会永远地没有尽头?我也就哪里都回不去了?

幸好,我听到了和我一样急促地下楼声,从节奏上判断,应该是Joe。乔没有这份体能,他没服用壮阳药已经是个奇迹,Joe每年四千多块健身俱乐部的会费可不是白交的。

这下我跑得更欢了,有Joe在后面追,我还怕什么?下面的问题是,我是应该漫无目的地跑,还是该有目标地跑?我决定继续学习古老的电视剧,在路口垂直方向绿灯闪烁的情况下横穿马路,制造极其惊险的一幕,然后才被心惊胆战的Joe追上,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并且,我猜,既然Joe出来追我了,乔也不会坐以待毙,他也会出来追我的。放心地让Joe来追我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那就表示他已经把我拱手让人了。我们即将结婚的消息已经成了公开的事实,他可不能让“妻子”“红杏出墙”的事在学校蔓延。乔是很爱惜脸面的,他不会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所以,乔也会来追我,只是无法克服速度慢的弱点罢了。因此,我预测乔虽然会看见我和Joe相拥在一起的一幕,但也不会太在意,Joe怎么说也挽救了我的小命嘛!除非乔希望我­干­脆死掉算了,那样他更舒服。但乔就算这么想,也不能这么表现出来,而我这种坏人一般也没出那种意外的机会……你看,我并不是一个没逻辑的人吧?我的逻辑分析推理能力还是蛮厉害的!

绿灯,快跑!险象环生!尖锐的刹车!碰撞!与我无关,我健康得像一只大河马,因为太胖只能在水中交媾,蹉跎岁月。我完好无缺地站在马路的另一侧,身后发生了一起与古老电视剧不谋而合的交通事故。

世界有一秒钟安静得像个死人。我在马路的这一边,回过头,我看到的是乔在马路的那一边。我可能在东南西北任何一个方向,我不会辨别方向。乔与我静静相对,在西北东南任何一个方向。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最多二十米宽的小马路,还没来得及被看热闹的人群包裹起来的马路中央,躺着我帅帅的Joe。他的深灰­色­Burberry西装特别漂亮,一辆古老而健壮的白­色­微型面包车停在他不到两米的地方,冰糖一样的玻璃渣抖了一地,惊慌失措的司机忘了解安全带就要往下跳。Joe的头冲着我的方向。一只骄傲的LV甩到我的面前。

乔在往前跑,我知道他不是冲着我的方向。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我要给Joe打一个电话。我一定要给他打一个电话!半年前我和Joe一起吃饭的时候,隔壁饭桌的女人手机响了,一个特别可爱的女声在说:“喂,来电话了。”我马上就爱死了那款手机。再见到Joe时,他就把那款手机送给了我。现在我一直用着这款手机。我对乔说这是买东西抽奖时抽中的。现在我要用这只手机给Joe打一个电话,我要Joe在一秒种之内马上接起我的电话,否则我就一辈子都不要理他!绝对绝对不会原谅他!

我弯腰拎起那只傲慢的LV,那只傲慢的Louis Vuitton,那只傲慢的路易威登!我要给Joe打一个电话。我要对Joe说:“嗨,我亲爱的,我拣到了一只和你穿的一模一样的鞋子!你什么时候丢了一只鞋就不用害怕了!你就不用害怕了……”

我开机,这么多天我一直没开过机,可我却总是随身带着它,我总觉得什么时候会用上它。我翻看电话本找到Joe的名字,我按下Joe的号码,我忽然发现我和Joe认识这么久,我却从没把他的号码记下来,我竟然还要翻电话本才能知道他的号码!我对他是多么的不经心啊!我听见Joe那个时髦的破手机在马路上扯着脖子唱我熟悉的歌。我早就告诉过他换个音乐,那个太吵了,太吵了,一点都不环保!他怎么就不记得换?他为什么不换!为什么这个时候会有这么吵的音乐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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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在轮回中(4)

我走得挺慢,迈着雍容华贵的步子。雍容华贵的LV在我手里,雍容华贵的Louis Vuitton在我手里,雍容华贵的路易威登在我手里,一只雍容华贵的鞋子在我手里。雍容华贵必与冷酷傲慢相连,路易威登不为Joe掉一滴泪。

乔喊:“他还没有死!”那一刻我忘了讽刺他南方味的普通话。我在杂乱无章唏嘘不已的人群中居高临下地对着Joe的脸,手机铃声依旧嘹亮盖过所有声响。Joe憋着最后一口气说:“我第一次遇到你时,你的手机就是这个音乐,《欢乐颂》,你肯定不记得了。”断断续续的声音。

Joe满脸都是血,我找不到伤口,医生说是颅内出血。Joe说的最后两个字是——我疼。我抱着他的头,哭不出来。

电话响一段时间没人接会自动断掉,我坐在救护车里看着医生徒劳地履行职责觉得很好笑。我平生第一次坐进救护车,看着它可以肆无忌惮地闯红灯,一点都自豪不起来。车窗外行人的眼睛总是很木然地扫过救护车,只有报亭的小贩才会把脑袋探出来看个究竟。手机不停开始地涌进短信息,我设置了“移动小秘书”,关机以后谁给我打电话都会有提示。这种每个月只需五块钱的电信服务真的挺好。

Joe给我打过无数次电话,Joe还有两条留言。Joe说,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人生地不熟的,你要是迷路了可怎么办?你想要什么东西没人给你买可怎么办?我知道你其实也没那么笨,可我就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外面还是小心点吧。记住,在一个固定的口袋里放一百块钱,万一遇到点什么事,你不也能应个急吗?也不知道你到底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要离开?我觉得你心里肯定不好受才走的。看着你难受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觉得自己挺无能的,宝贝儿你要是有点什么事我可怎么办啊?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开机,我也不知道——系统提示的声音:录音结束。删除请按1,重听请按2,收听下一条请按3——我也不知道你这个录音有多长时间,刚才说了一半就断了。我想你了,宝贝儿。想你又能怎么办呢?就像你说的,想着呗!呵呵。你要是能收到就赶紧给我打一个电话。宝贝儿,你在天津我们几个月见不了面也没什么,可现在我不知道你在哪儿,你到底怎么了啊宝贝儿?我是不是太罗嗦了?那我不多说了,回头你该嫌我烦了。你自己多小心吧,没事赶快回来吧!回来给我打电话,发Email也行。拜拜,宝贝儿,我爱你。呵呵。

我不停地按“2”,我不停地按“2” ,我不停地按“2”。医生说手机信号影响心电图,可如果没有信号的­干­扰屏幕上就是一条直线啦。乔像个尽职的丈夫那样替我抹掉眼泪,一瞬间我觉得Joe已经成为我们两个共同的好朋友。“哭吧哭吧,哭出来就好啦。”乔信心十足地鼓励我。玻璃窗上映出我的脸,我从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脸。这么难看的脸。我不是发过誓再也不让Joe找不到我了吗?我真是一个说话不算数的坏小孩儿!

乔,你亲亲我好吗?你亲亲我的脸好吗?你快亲亲我好吗!我觉得我的脸没有知觉了,我觉得我的脸死了……

我真是一个坏小孩儿,总是在别人忙的时候捣乱。医生抢救Joe已经够忙的了,可现在还要抽出人手来抓住我的手抓住我的脚,保证我的手不再拼命地抓破自己的脸,保证我的脚不会踢翻沉睡中的Joe。

我看到Joe睡着啦。我看到Joe睡着啦。我终于看到我的Joe睡着啦!

手机掉到地上,大概被踩了个稀巴烂,有哪个行人会注意到一辆疾驰的救护车里闹翻了天?

从一数到六(1)

槟榔走后,凯歌总是变着法地约我和小妖出来。我们不知道悠悠知道不知道,不过每次我们都要特意问上一句“悠悠好不好”。对于异­性­发出的暧昧小邀请,我们从不拒绝。因为我们总是可以安慰自己说:“他是冲着她来的。”其实我们心底都确定他是冲自己来的,这与面子有关。

凯歌坐在我们对面,小心翼翼地把那把可怕的大勺吞进嘴里,忍痛不发出一丁点声音,让人看着揪心。红菜汤喝完了,他放下勺子很郑重地对我们说:“来俄国餐馆就得喝红菜汤,不过这家餐厅给的勺子不对,应该给那种圆勺,他们给的勺太长了。”最后,他又补充说:“喝汤不许发出声音是西餐礼仪里最不人道的一个规矩。”

我和小妖对视了一眼,心想,我们才不在乎他们给的是什么勺呢,我们只关心这家餐厅的价格。如果不是这样,谁会来和他吃饭?严格来讲,这家餐厅根本不算是西餐厅,以前租借地里的俄国餐馆算什么西餐厅?烹饪是一门艺术,怎么也得去法国或者意大利餐厅才算吃西餐啊。但就是因为它的名头响亮我们才被骗来的,凯歌不拿这个诱惑我们的话,根本就见不到美女的面。他自己好像也明白,因为“1979”的生意实在太凋零了,没有人愿意再去给他捧场。大家都有锦上添花的嗜好,缺乏雪中送炭的美德。

饭后甜点是­奶­油木斯,小妖叫了水果三德,我们一边吃一边频频交换眼神,酝酿着怎样才能脱离凯歌的魔掌,独自去玩耍。我用眼睛告诉小妖,不要再重复上次那种劣质的谎言了,她瞪着天真的大眼睛和凯歌胡说八道的时候,我都不好意思抬起头来——上次,为了甩开他,小妖竟说我一会儿要去采访!那会儿已经是晚上9点了,我有胆量去采访哪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啊?小妖眉飞­色­舞地说着,我闭紧嘴巴感受着还未被酒­精­完全麻醉的基围虾在我的舌苔上跳跃,头垂得很低,掩盖那与我不相称的脸红。小妖在桌子底下猛地踢了一下我的腿,意思是让我配合她一下。我却被吓了一大跳,一张嘴,那只虾就飞了出去,掉在凯歌跟前的调料碟里。这下可好了,凯歌那件雪白的衬衫刹时变得面目狰狞,跟他的人一样。我们得以顺利逃脱,只是可惜那只活虾,剥了皮还在我嘴里跳呢!多鲜活呀!

“我­奶­­奶­住院了。”这次小妖平静地说。

我猛地咳嗽起来,这个小丫头片子,为了躲开凯歌也不用这么糟蹋自己的家人吧?我看了小妖一眼,她还是那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甚至带了点理所应当的忧伤,气氛陡然变得沉闷。不知是因为小妖的话题沉闷,还是担心凯歌拆穿我们才变得沉闷。

凯歌没说什么,把我们送到医院。我们像一对孪生姐妹似的凄凄惨惨地向凯歌挥手告别,十分悲壮,一直目送他的车消失在无尽的黑暗中才敢笑出声。小妖拉起我的手说,走吧。我又笑了,她也笑了,我们手拉手穿过空荡荡的医院走廊,从后门跑了出去。

天­性­随和的人也有讨厌的地方,在决定去哪里玩耍的时候,我们总是说“随便”,其实就是没有主意。两个这样的人在一起,比如我和小妖,那可就惨了。时间飞逝,全都消耗在“去哪里”。有的饭店很聪明,菜单上醒目的地方增加了“随便”这道菜,点击率之高,超过了所有Se情网站。真应该有个酒吧也叫“随便”,那样我们将省去多少烦恼?我们在出租车上唠叨着:“彩虹”不能去,我喝多的时候站在椅子上跳过舞,撞碎了那里的一盏灯,我的头没事;“众鹏”不能去,小妖喝多的时候被服务员抬到出租车上,服务员的腰没有被扭到;“相聚”不能去,那里有小妖的一个超级“粉丝”,每天都在做痴心等待状,她不想毁了他美好的梦;“老九九”不能去,那里分别记载了我和小妖N次偷­情­时光,我们会触景生情;“部落地”也不能去,我和小妖的熟人都太多;“1979”更不能去了……天津的酒吧太少了——我和小妖最后的结论。

崭新的街道显得凄凉,到处都在大兴土木,如果离开这里一个月后回来找不到家,我一点也不会觉得稀奇。我们缩在出租车里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想着要不要找一个同样无聊的人和我们一起坐车去北京度过这个夜晚,想着可以到哪里去找这样一个人。厚重的烟雾把司机呛得差点打119,小妖脱下她的工作服,一件很漂亮很标准的Office Lady必须穿的黑­色­小西装,露出穿里面的紧身衣(她的台湾老板最讨厌从女职员身上闻到烟味)。我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件“工作服”?我工作的时候只穿睡衣。

我们指挥出租车开过一家家酒吧,每个我们熟悉的酒吧门前都停着我们熟悉的车子,我们不想进去。同志们是多么勇敢啊,明知是来喝酒买醉的,还是要开车出来,也不知道交通法规是给谁定的。我们走过一家家我们不熟悉的酒吧,酒吧门前什么车都没有,想到里面潦倒的惨状,令人畏惧,没人想进去。这个夜晚终于可以用我老爸说的“凄凉”来形容了,小妖使劲喷出一口烟,说了一句十分经典的话:“城市得了­性­缺乏综合症,完全是个更年期的老­妇­女,没有激|情。”而我们,就在这个老­妇­女的子­宮­里游荡。

我一遍遍地看手机,希望槟榔的短信可以响起(因为有时差,连在网上见面都不容易,只有手机最同步最及时)。小妖也和我一样,她也希望某个追求者可以在此时可以想起她,甚至连最讨厌的那个出现,她都会送他一个甜蜜的微笑。我们坐在“西部”的冷板凳上,掰着手指头数还有哪家酒吧可以去。乐队在唱黑豹的歌,我们在喝一种酒­精­度数很低的酒,顺便看那些表情和我们一样木然的人。服务员递过来一张纸条,一个男人写的,想请我们一起喝酒。我在纸条上写道:“先把字练好。”小妖笑了,花枝乱颤。然后,我们迅速逃离——“菲闻”酒吧里,只有我和小妖两个客人,七个服务员一起围过来,把我们吓得要死;NYC装修停业,外面的霓虹灯闪着紊乱的泪光;“阿里·李”里硕大的拳击台灯火辉煌,就是没有我们想看到的人;“胜利日”有两个醉鬼在调戏女歌手……我和小妖再次相视,凄惨一笑。

从一数到六(2)

“走吧,到‘部落地’去。”小妖说。

“好。”我说。

我们都有点无奈。这个夜晚凄凉,这是无奈的选择,只有到老地方才能得到一点暖。

悠悠还是穿着吊带背心迷你短裙站在椅子上,光荣地扭动着小细腰,活泼俏皮的模样,一定是玩“海盗船长”时又输了,罚站(她的腿真好看,不知­内­裤里的风景如何);接着,她又输了一局,像所有1948年1月15日迎来解放军的天津人民一样,从椅子上欢快地蹦下来,罚酒。学长在她的ρi股就要坐到椅子上的一刹那,揽住她的腰,用面巾纸细心地擦了擦她踩过的就要坐上去的那张椅子。我来得不是时候,却又什么都看见了,然后就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走过去,和学长进行习惯­性­的拥抱,在他身旁坐下,和认识的打招呼,忙着把小妖介绍给不认识她的人,玩这个游戏。我输的时候,只有小妖帮我擦椅子。那天我喝醉了,但还是记得小妖说过的那句话:“你是真的爱上你那个学长了。”

我不知道学长也会来“部落地”,更不知道他和悠悠是什么时候怎么认识的。不过,这些现在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天“部落地”里的灯光很暗,一盏绿­色­的小灯和一盏蓝­色­的小灯交替闪,有点像悠悠眼里的水。人越来越少的时候,我们玩“大实话、大冒险”。输的人可以选是说大实话,还是玩大冒险。悠悠输了,我赢了,我让她热吻学长一分钟,她“输得起”,赢得了我们的掌声。我也输了,这次悠悠赢了,她让我对学长说一句最想说的话,实话。

我说,去你妈的,我再也不想看见你!

然后,我笑了。小妖站起来说,我送她回家。学长没有拦我们。我看了悠悠一眼,凌晨四点,她还是那么生机勃勃,那么可爱。这就是1983与1979的区别吗?

小妖扯着我回家,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喝醉了,还是我的力气本来就比小妖大。我把她扯进了“1979”。凯歌看见我们并不觉得吃惊,但还是装作很吃惊的样子。小妖拿我没办法,只好到­操­作间里给我拿醋解酒。也就是一分钟的时间吧,我的巴掌就落在了凯歌剃掉络腮胡子泛着青光的脸上,他想都没想就还给我一记。小妖正好看到这一幕,冲过去就要给凯歌一巴掌,被凯歌抓住了手臂。遗憾。

“你月经不调是怎么的!”凯歌捂着被我打过脸恶狠狠地骂我。

“你打女人还有理了?”小妖也不甘示弱地替我还嘴。

“是她先打我的!”凯歌指着我说。

小妖看了我一眼,见我没反驳,估计凯歌说的事实,底气也就不如先前那么足了。

“她打你你就可以打她了?她比你小,你不会让着她?还是男人呢!”

凯歌好像乐了,所以我确定他频繁地请我们吃饭就是冲着小妖来的。这对活宝倒是不错,一个抢走我的学长,一个抢走我的小妖。

“大姐,是她先打我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就挨了一巴掌,还一巴掌是正常反应啊!要不你再打我一下消消气?”

凯歌大概是把脸凑过去了,因为我听到了小妖的笑声,还在骂他贱。他的确贱得很到位,“这两年差着,过两年还贱。”他说。我捂着脸蹲在地上哭。我知道我需要保护。我想起了“油纸伞”,槟榔是怎样风流倜傥地替我在乔面前出了气。我又想起了Joe是怎样疼他爱他宠他的宝宝。我甚至想起了乔给我做的好吃的炒饭,想起了大仙是怎样把洒过盐的草莓喂到我的嘴里……现在我却挨了打全物体面地蹲在地上哭。我知道我不应该随便打人,但我想到自己是一个去过­精­神病院看病的人,又觉得自己有这个权利。悠悠有一双长长的美腿,学长不算太老但是很有钱,他们在一起是王八与绿豆、瘸驴与破磨似的完美组合。当然,他们会以为他们俩在苟合在一起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泊与祝英台似的经典爱情篇章。

我究竟是怎么了?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写着——美女作家争风吃醋酒吧打人?我是不是更希望这样?

我到底是怎么了?

小妖说:“你应该嫁人了。”

可是我知道,只有我自己是我的神。我的身体可能会归属于某一个男人,但是我的心,总是在为自己而跳跃。直到有一天槟榔指着我的鼻子对我说:“你为自己活着,你活得太自私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是你的剧本,不符合你的剧本你就不爽,就要闹,就要闹到别人来适应你!啊……我受够了!真的受够了!我——恨你!”

我才知道,原来和被爱比起来,被人恨更加美妙。

那天我对小妖说了很多话,我总是在借酒装疯,说了很多自己不想负责的、压抑很久的话。我告诉她我和乔完蛋了,因为我爱上了Joe,但是Joe却已经死啦,因为我,他死在一辆面包车的轮下。乔带了一个哈日的小妹妹向我示威,他们已经结婚了,我和乔是不可能的。他把我气昏了头,不过已经被槟榔狠狠地羞辱过了。槟榔是魔鬼,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忘了告诉你,他是我爸爸的属下,我爸介绍我们认识的。其实我们早就认识了,他就是那次在“部落地”出现过的男人。现在这个魔鬼在德国替我爸摆平麻烦。我觉得我有点想他,我甚至怀疑我有点爱他。他成了我的“男朋友”以后,我再也没有哭过。有他在,我就不会哭,也不会“犯病”。我想我真的很需要他,也许我还离不开他。可他是魔鬼……

从一数到六(3)

我流了很多眼泪,月亮是冰淇淋,稍微不注意它就会化掉。我说了很多话,星星是爱人的眼睛,一眨眼它就飞啦。

我借着疯劲强迫小妖给我搞到一张可以打国际长途的IP卡。我的手机不能打国际长途,这样的夜晚要小妖去哪里搞IP卡?她打电话给她的若­干­追求者中的一个,20分钟后那个人就把IP卡送到了。这在日后成为小妖和凯歌吵架的若­干­理由之一。

“我想你,你快回来吧!”我对着电话筒说。我只会说这一句话。“我想你,你快回来吧!”

槟榔飞快地计算了一下时差,发现此时已是北京时间凌晨4点。他说我不乖,又跑出去喝酒了。他还说他也想我了,但是工作太重要了,回去的时间不是我和他能左右的。

“我想你,你快回来吧!”我对着电话筒说。我只会说这一句话。“我想你,你快回来吧!”

槟榔是个自相矛盾的家伙,他又说好宝宝乖乖的,赶紧回家睡觉吧,我会给你带礼物回去的。

“我想你,你快回来吧!”我对着电话筒说。我只会说这一句话。“我想你,你快回来吧!”

我哭了,所以槟榔那边好半天都听不到声音。

“好宝宝,别哭了,行吗?你一哭,我的心都被你揪起来了。我知道你想我了,我也特别特别想你啊!我这边工作一结束,马上就回去……”